如今的西安火车站,自然跟后世无法比拟。这里每天只收发四列火车,其中客运列车只有一列。剩下的全部是货运列车和军列!
李枭下车的时候,闷灌车厢里面开始下大兵。
跟随李枭到达西安的是刚给经历过整编的一师一旅,旅长黑牛身上穿着土黄色带着黑绿色斑块的衣服,领子上挂着两杠三星上校军衔。
这是最新式的军装,被锦州和长兴岛各式各样的研究所刺激。京城的将作监奋起直追,一个家在南方的匠人,创造性的把麻和棉混合在一起编织,这种布穿起来远比棉布结实耐磨。受民间打补丁的启发,新式军装在肘部、膝盖还有袖口等易磨损的地方打上了补丁,进一步增加的耐磨程度。
在风沙大自然环境恶劣的西北,耐磨损是最重要的条件。
想尽办法把样品弄到李枭手里,李枭看过之后大喜。提出如果把衣服染成伪装色更好,还将这种各种颜色条纹伪装的颜色称之为迷彩色。为了适应西北环境,底色用土黄色,上面染一些墨绿,黑色的斑块。用迷彩布制成的衣服,自然叫做迷彩服。
穿上这种衣服,身上稍稍做一些伪装,即便是短距离也不怕被敌军发现。刚刚从江南回到京城整编的敖爷,一下子就看好了这东西。于是,能抢能要的一师又是第一个换装迷彩服的部队。
锦州枪械加工厂使用了最新型的机床、镗床和刨床,长兴岛炼钢厂也贡献了最新型钢材,一种里程碑式全新枪械成为了一师的制式枪械。为此,敖爷蹲在锦州两个月,出产一批他们一师就拉走一批。别的部队根本没份儿!
这种枪械不再用弹仓,而是三十发弹夹。这是一个革命性的创举,从此士兵们上子弹更加方便了。第二个革命性的创举就是这种枪可以自动抛壳,这就为连续射击提供了便利。
木质的护木和枪托,保证在寒冷的冬天,士兵们也不至于用手去碰触冰凉的钢铁。
如果现代军迷看到这款枪械,脑子里第一个产生的型号就是Ak-47。
作为扩展型版本,一师第一次出现了班用机枪这种武器。这玩意使用弹链供弹,枪管外侧有一排打着圆孔的风冷套管。这就是德国国防军最引以为傲的武器,MG-34。
不过因为材料的原因,这款MG-34并能达到理论上的六百发每分钟射速。经过测试,理论射速只能达到九十至一百发。在这个时代,这已经的逆天存在。
这两款枪械发射都是七点六二普通弹,一师每个旅都装备了一个营。装备这种枪械的部队,一个营的火力可比原先两个团。
一师一旅,更是尖刀中的尖刀,拳头中的拳头。
马车拖拽着一百零五毫米口径的榴弹炮,三轮车上载着马克沁重机枪。这玩意如果在公路上,甚至可以一边行进一边射击。九毫米的大威力弹,可以让这东西的射程更加远。
唯一的缺点就是,马克沁的枪弹与步枪不通用,需要另外制造和运输。
随着李枭下车的,就是这个刚刚换装过后的营。六门榴弹炮,十二挺马克沁重机枪,还有每个班配有一挺的轻机枪。步兵手里拿着的AK-47,这种火力配备可以笑傲这个世界上所有军队。
越来越多的部队云集在西安,致使西安城了战兵的海洋。所有人都知道要打大仗了,连空气中都弥漫着火药的气味儿。
李枭的住处,距离大雁塔不远。透过宾馆的玻璃窗,可以看到大雁塔。当然,大唐芙蓉园和大唐不夜城,音乐喷泉这种东西是没有的。
“爸!那个塔好高啊。”站在玻璃窗前,李麟看着巍峨的大雁塔非常惊讶。
“那是前代高僧玄奘存放翻译经书的地方,始建于唐代到现在已经有一千几百年了。也就是说,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个时候,已经有这塔了。”
“玄奘!是不是就是您给我讲的那个西游记里面的唐僧?”果然,小孩子更加喜欢故事。李枭为了哄李麟睡觉,每天晚上给他讲故事。结果效果不是很好,李麟总是缠着李枭问,后来呢?
“对!玄奘就是唐僧,唐僧就是玄奘。想不想走进去看看大雁塔?”李枭忽发奇想,后世虽然来过大雁塔,可惜那时的大雁塔被围墙圈着。别说登塔看看,就连塔基都看不到。
现在自己也算是特权阶级,不如就趁这次机会登上这千年前的古塔看一看。蜀南文学
“好啊!麟儿要去看。”李麟高兴的直拍巴掌,这些天能天天跟老爹在一起,在李麟看来就是最幸福的日子。
宾馆的侧门悄然洞开,先是走出来数十名军装大汉,而后出来的是十几名穿着便衣的汉子。接着李枭穿着一身长袍,脑袋上戴着员外冠走了出来。
戴着顶这玩意出来非常滑稽,可没办法。西安这地方还没兴起留短发,街上只有辽兵才是短发。如果秃着脑袋出去,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当兵的。
李麟被奶妈裹得像只小熊猫,脑袋上戴了一顶阿福帽,瓷娃娃一样的脸粉嘟嘟的怎么看怎么可爱。
牵着儿子的手,李枭行走在街道上。如今的大雁塔还没有广场,附近的土地大多是大慈恩寺的庙产。庙宇设立在如此繁华地段的并不多见,如此黄金地段有这么多庙产,足以说明大慈恩寺是多么富有。
走出宾馆大门不远,就进了大慈恩寺正街。街两边林立着商铺,好多都是售卖香火以及各种佛门用品。当然也有一些门面房,专门做游客生意。甚至李枭看到卖羊肉串和肉夹馍的都有!
佛门不是不许杀生?怎么还把门面房租给饭馆?
李枭还没想明白,可李麟却已经想明白了。指着不远处一个胡人的摊子:“爹爹!我要吃肉串儿!”
很明显,小孩子对羊肉串这种东西缺乏应有的抵抗力。那个脑袋上带着小帽,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家伙,一看就知道是维族人。
也是,维族人的红柳羊肉串烤的的确地道,李枭吃过不止一次。
李枭使了个眼色,顺子立刻走过去掏出钱来,买了两串大大的羊肉串儿。
真的是大羊肉串儿,每块羊肉都有核桃大小,已经被烤得外焦里嫩滋滋冒油。羊肉串上洒了大量孜然,烤羊肉串小贩还非常有创造性的洒上了许多辣椒面。羊肉串儿味道浓郁,充满了浓浓的西部风味儿。
要知道辣椒面这东西,目前也就只有辽东、山东、河北在流行。后世以辣著称的四川,现在还没几个人知道有辣椒。
爷俩一人一串儿,李麟被羊肉串上的辣椒辣得张开小嘴,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直吸溜。李枭一看,干脆在路边选了一个摊子,爷俩一人要了一碗羊肉汤坐着吃。
一小点儿一小点儿的掰开馍馍往羊肉汤里面扔,现在的羊肉泡馍似乎和后世的不太一样。没有辣子,也没有香菜,更没有味精这种逆天的东西。
看起来西北开始闭塞,在沿海的地方,味精已经是必不可少的调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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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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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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