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氏手扶在箱子上,身上穿着一袭纱衣。酥胸半遮半露,拿着油灯的手有些发抖。
“大白天的穿成这样,等着老子干你?”看到邢氏的打扮,李自成的眼睛立刻眯缝起来。
“看你喝成那样儿,啥事儿能干成?这热死人的天,我正准备洗个澡擦擦身子,赶巧你就回来了。我听说李先生和刘宗敏回来了?你这是喝了多少?”邢氏给李自成解开袍子,冲天的酒气熏得她差点儿昏过去。
“别提李岩那个穷酸秀才,他还想着回大明去当官儿。老子可不上那个当,他娘的,老子手上人命上万条。到了西安,还不扒了老子的皮去?草原挺好,就他娘的在这待了。”李自成张开手脚,大字型的躺在毯子上。
邢氏赶忙给他托靴子扒衣服!就在邢氏扒李自成身上袍子的时候,打雷一样的鼾声响了起来。
“醒醒!袍子还没脱呢?醒醒!”邢氏拍打着李自成的脸颊,依旧鼾声如雷。
丢下李自成,邢氏赶忙把箱子盖掀开。高杰的头露出来,鱼一样大口喘气。
“趁他喝多了!穿衣服快点儿走。”邢氏翻腾出来帐篷角落里面的衣服,一股脑的塞给高杰。
高杰看了一眼呼噜声打得震天响的李自成,在邢氏胸前拧了一把,这才穿上衣服。
“可人儿,你等着……!”穿上衣服,高杰掀开门帘儿走了。
邢氏脸羞得猩红,厌恶的瞧了一眼李自成。伸脚在李自成的腿上踹了一脚:“果儿,进来给大当家的脱衣服。”说完,穿上衣服捂着鼻子也走了。
高杰一边走,一边想着邢氏说的事情。
想让李自成离开十天,这基本上不可能。
远处的草地上,戳着十几个十字架。每个十字架上,都挂着一具尸体。乌鸦落在十字架上,肆无忌惮的啄食尸体上的肉。
这些都是企图偷偷遛回关中的人,结果被抓回来痛殴一顿之后,就被挂在十字架上展览。草原上酷毒的日头把人的皮晒得干裂,到了晚上就有无数蚊子趴在虾一样的身体上吸食人血。
半夜时候听到这些人绝望的惨叫非常瘆人,好几次高杰这样杀惯了人的都觉得毛骨悚然。
人心思变,尤其是这些人听说关中现在吃得饱穿得暖的时候,大家伙就更想回关中去。汉人住不惯草原上的帐篷,也过不惯逐水草而居日子。
高杰也想回关中去,尤其是邢氏告诉高杰,她手里掌控着那么大一笔钱财的时候。高杰就更想回去了,就算是不当官儿,一辈子当个富家翁,过上安安稳稳的日子多好。比现在流浪在草原上,得强上一百倍。
走着,走着,高杰忽然抬起头,拐了个弯儿走向李岩的营地。
李岩正在帐篷里生闷气,当年李自成拥兵十数万的时候,李岩就建议李自成去四川。天府之国物产丰富,加上四周群山环绕蜀道天险。占据四川之后,进可攻退可守,无论时局怎样变化,都有一块根据地。
可李自成偏偏想着占据关中,还说什么关中也是群山环绕。还有潼关天险固若金汤!
结果被李枭打得灰头土脸的鞑子跑回来,鸠占鹊巢把李自成赶到了甘肃。现在更惨,辽军追着鞑子打到甘肃。李自成只能待在鸟不拉屎的草原上,跟蒙古人一样过着放牧的生活。
如果当初李自成听自己的,还用住在这闷热的帐篷里?
越想越生气,找了一瓶酒自斟自饮起来。
“李先生好兴致,怎么一个人就喝起来。”高杰拎着一坛子酒,直接坐到了李岩对面。
李岩鼻子里面“哼”了一声:“哼!这鸟不拉屎,蚊子满天飞的地方,不喝酒还能干啥。”
“呵呵!李先生说得对,你看看外面的天多蓝,咱们去外面喝。帐篷里面黑乎乎的,闷得慌!”高杰说着拽着李岩来到外面的木头条案上。
“高大当家来我这里,有什么事情?”因为两个人平日里接触不多,李岩对高杰的印象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今天高杰忽然过来,李岩非常警惕。
“也没啥,刚刚看李先生似乎心结没有解开。转了一圈儿,还是想着陪李先生喝一杯,您是读书人有见识。俺这个大老粗,就爱听您说话。
不像刘宗敏那些人,张口娘们儿闭口娘们儿,脑子除了贪财好色就是屎。跟他们喝酒,时间长了我都怕自己变傻。
您看看这酒还是前几年我藏下的,西安一个官儿家里弄出来的五粮液。现在草原上,可没几坛这种酒喽。今天咱兄弟两个就把这坛子酒干了,我先给你满上。”高杰拍开封泥,一股沁人心脾的酒香溢了出来。高杰捧着坛子,给李岩的酒碗满上。
李岩看了看酒,又闻了闻酒香。点了点头!
“虚长你几岁,做哥哥的先干为敬。”高杰给自己也倒上一碗酒,端起酒碗一口抽干。
看着高杰干了这碗酒,李岩这才端起来放在鼻子下面又闻了闻。
“这酒的确是香,但这酒肯定不是五粮液。
这五粮液酒产自辽东虹螺山,号称是用虹螺山上的山泉水,合着五种粮食酿造而成,所以称作五粮液。刚刚有五粮液的时候,琉璃还是稀罕物。除了西洋来的一些之外,我大明根本不出产。
所以,这五粮液从刚刚出产那天,用的就是玻璃瓶盛酒。从来没听说过用瓷坛子装酒,所以您这坛子五粮液,八成是假的。”李岩笑着呡了一口。ΗtτPS://Www.sndswx.com/
“呵呵!没想到,这假酒还有这样回味甘甜的,不错!不错!”李岩“咂吧”“咂吧”嘴,又灌了一大口。
“要不怎么说您读书人有见识呢,老子当宝贝似的藏了好几年。他娘的,还是一坛子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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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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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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