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狗趴在树荫下面辛苦的吐着舌头,田间的百姓也没了心思干活。一个个躺在竹楼里面,一动也不愿意动。
“乔治先生,这天气太热了。而且看样子,很快就会有雨。这种天气敢暴动这种事情,不太合适吧。”教堂里面,查差黝黑的脸上,汗水好像小溪一样流淌。
乔治穿着黑色的牧师袍子,胸前佩戴着十字架。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
如果吴三桂还活着,看到这样子打扮的乔治,一定会大吃一惊。
这还是当年那个头发都梳得一丝不苟的乔治吗?一个英格兰王室贵族,居然成了一个传教士。
“既然天气不允许,那就向后延几天。反正这里的大明工厂也逃不掉,村民们都鼓动起来了?”乔治坐在椅子上,脑门儿虽然也有汗水沁出来,却比查差这个当地人好多了。
不得不说,贵族身上那种精气神儿,远不是查差这种缅甸土著能够比拟的。んτΤΡS://Www.sndswx.com/
“这些年传教,终于有了成果。大明人在这里不断的掠夺你们,你看看村庄里面那些在矿上做工出事的村民。
你看看那些被大明人糟蹋了的姑娘,大着肚子却找不到丈夫。
还有大明人毁坏了你们的农田,让你们没有吃食。大明人勾结你们的头人,偷走你们的孩子,贩卖到大明为奴为婢。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们要拿起你们的武器,反抗大明的暴政。
只要打死一个大明人,可以到教堂里面领取一个大明银币的赏钱。只要跟着上街闹事,就可以领到十个大明铜元。”乔治嘴里说出缅甸话,好像也带着一丝神圣的味道。
站在高台之上,乔治双手张开,一身黑袍显得威严庄重宛若神邸。
“尊敬的大人,是你们给我们修了公路。是你们在村民生病无助的时候,施舍给他们饭食和药品。
我甘愿侍奉您,您就是我们的希望。”查差带着几个人,对着乔治庄重施礼。
“好了,主的孩子们。你们去吧,只要天气允许,你们就起事。烧毁大明人的工厂,杀死每一个见到的大明人。
因为大明人不但掠夺你们,他们更亵渎了神。”
“杀死这些亵渎神的人。”
“杀了他们!”
“杀了大明人,抢走他们的钱和女人。”
“干掉大明人。”
“我要为美娘报仇。”
“我们要收回属于我们的矿藏!”
跟随着查差到了教堂里面人,全都举着手高呼。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声音。
“大明人有枪。”
“没事儿,咱们人多。”
“可人多也挡不住子弹!”
“到时候咱们躲在后面就好。”
“我听说教堂里面也有枪,都在查差手下人的手里。昨天就发下来了,只是不允许说出去。”
“真的假的?”
“真的,我都看见了。我哥就是教堂卫队的人!”
“问问你哥,教堂卫队还要人吗?”
“你现在加入,晚了点儿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堂外面的天上已经是阴云密布。“咔嚓”一声惊雷之下,大雨就好像瓢泼一样的洒了下来。
下雨之后,天气凉快了一些。乔治整理了一下法袍,走到了教堂后院的一处房子里面。
房子里面住的也是老相识,荷兰人揆一。
“一切都准备好了,只要天气允许,曼德勒就会乱起来。你的那些朋友可靠们,真的能在大明搅起一股舆论的风潮。”
“乔治,你不知道。大明如今已经有了一种叫做电报的东西,别说是在缅甸发生的事情。就算是在巴黎发生的事情,大明也会在一天之后收到。
只要发表在大明的报纸上,那么就会迅速在大明兴起一股舆论风暴。你知道的,大明人这些年顺风顺水。
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已经膨胀到了极致,只要他们的人在海外收到了不公的待遇,国内就会叫嚣战争来解决。
只要曼德勒真的死了很多大明人,大明国内很快就会掀起一股舆论大潮。即便是李枭,也很难不受这股舆论大潮的影响。”
揆一顿了顿:“何况李枭本身也是个性格强硬的人。”
“呵呵!这样就好,把大明拖进缅甸这个泥潭里面。会耗费大明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他们能够鼓动整个欧洲去瓜分俄国,我们也能把大明拖进战争的泥潭。
很快,缅甸就会成为大明身上的一道伤口,每时每刻都会有鲜血流出来。大明帝国兴起的太快,我们得拖延一下他们的脚步才行。
不然,盎格鲁萨克逊人,将会永生永世被大明踩在脚下。
你答应的武器,什么时候能运到?”
“上个月就在东巴基斯坦上岸了,估计再有几天就到了。都是北美领地生产的步枪,在拖延大明发展脚步这件事情上,北美领地和咱们的目标的一致的。
不管怎样,只要在大明周边搞事就好。”揆一喝了一口水,这该死的天终于凉快了一些。不然,揆一觉得自己会热死在这里。
“这些年,好多大明人来缅甸北部淘金挖翡翠。这里的大明人很多,相信我,只要把当地克钦人鼓动起来,那些大明人的末日也就到了。”
“你刚刚说,大明人在这里糟蹋了很多姑娘?”揆一眨巴眨巴眼睛,他现在也很想要个姑娘。
“大明人在这里的确找了姑娘,不过是以纳妾为形势的。大明人回大明,自然不会带这里的小妾回去。
准确的说,本地好多姑娘都抢着当大明人的小妾。毕竟,当大明人的小妾会有很多钱花,也吃得好喝的好,娘家还会得到大批财产。
这么好的事情,谁又不愿意呢?揆一,这里是教堂,你想要找姑娘可不能在这里。如果让教民们看见了,很不好解释。”
“他们说你给他们修了路?修路需要花很多钱,难道说你已经有钱给这些黄皮猴子花了?
对了!他们还说你给了他们食品和药品。”揆一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
“路是大明人修的,不过大明人好大喜功。他们会在村子边上修一条大路,修得平整又宽敞。可村子里面的人,要走一段土路才会上大路。
我只不过在大路边上,修了一些支线连到村子里面。
那些黄皮猴子,就以为路是我修的。
至于食物和药品嘛……!
那些药品是伦敦研究出来的新药,需要用人来检验药效,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什么的。
在伦敦找人试药需要花很多钱,用这些黄皮猴子试药……呵呵!
至于食物,这都是拿试药经费买的。买些猪食给那些克钦人吃,他们就会感激我。呵呵,一切都是这么简单。
他们还会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贡献给我,现在我才知道,教会是多么的能敛财。
神保佑我们!这一定要成功,把大明拖进战争的泥潭。
再没比这里更加适合的战场了,除了群山就是雨林。当地人熟悉每一条道路,明军到这里不熟悉道路。
群山雨林又导致后勤不畅,这一场仗注定旷日持久战争。
大明将要为这场战争,花费巨大的代价。金山银山一样的军费,将会成为大明庞大身躯上不断流血的伤口。
让他们发展再慢一些吧,他们发展的太快了,太过强大了。我们既然斗不过大明,可我们不能让我们的子孙,也像我们一样畏惧大明。
总有一天,盎格鲁萨克逊人,将会成为这个世界上的主宰,比大明人还要强大的主宰。”乔治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一瓶威士忌,也不用杯子,对着酒瓶满满灌了一大口。
“乔治!不够朋友啊,有这样的好东西,也不拿出来招待我。呦!还是法国货,呵呵,正好。”揆一夺过酒瓶子,同样满满灌了一大口。
这些年,揆一回不去荷兰。同样也去不了英格兰,他不像乔治是王室成员,英格兰会拼尽全力保护。
揆一只不过是个荷兰人,英格兰是不会因为他和大明翻脸的。
印度战役失败之后,揆一就开始了逃亡生涯。为了生计,他甚至去最低级的酒店里面当清洁工。
每天提心吊胆,生怕大明的密探找到他。
在大明公布的战犯名单中,揆一的名字非常靠前。大明声明,只要抓住揆一会有一千大明银币的赏钱。
不管在亚洲还是欧洲,有好多人都想拿到这笔赏金。更不用说,那些大明扶植起来的傀儡国家。
极其危险的一次躲避追捕中,乔治救下了他。从此,揆一就只能跟着乔治混生活。对于他来说,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还不如死了痛快。
巨大的精神压力,让揆一无可救药的沦为了一只酒鬼。
现在只要是沾酒的东西,揆一就想尝试两口,有时候甚至连消毒的酒精都要尝试。
缅甸的雨来得快,去的却很慢。
瓢泼一样的大雨过去之后,就是不大不小的雨。偶尔会停一下,不过用不了半个小时,雨滴又会淅淅沥沥的砸下来。
这雨一下就是半个月,丝毫没见到有晴天的希望。
在这让人发霉的雨季里面,揆一每天都要喝得酩酊大醉。最后,干脆住到了教堂的酒窖里面。
拜大明人修建的公路所赐,虽然下着大雨,但北美领地支援的枪支弹药全都陆续到货了。
其中,还有乔治特别交代的高射炮十门。
克钦山区,山峦密布到处都是疯长的雨林。大明想要采取军事行动,最重要的运输工具只能是飞艇。
而高射炮,就是航速慢目标大的飞艇杀手。尤其是那些,载重量很大,速度却很慢,体积也更加庞大的货运飞艇。
似乎感觉到乔治准备好了一切,老天爷停止了下雨。
于是在半个月后的早上,下了半个月的大雨,忽然间就停止了。就好像天上,有人一下子拧紧了水龙头一样。
看到天边挂着的彩虹,所有人都兴高采烈起来。
人们纷纷走上街头,似乎是在庆祝雨停。
可很快人们就发现不对劲儿,因为人群逐渐形成了人流。大股的人流,裹挟着许多人向那些翡翠矿,还有大明的金矿涌了过去。
这么多人去金矿和翡翠矿,更多的人跟着去看热闹。
看热闹这种事情,不但在大明是广大人民群众新闻乐见,在缅甸同样如此。
当无数缅甸人到了大明工厂门口的时候,几个缅甸警卫早就吓破了胆。他们还没有面对过如此多的人,也不知道谁发了一声喊。
警卫们拿着武器就跑了!
“大家上啊!谁抢到了就是谁的。”看到混在警卫里面的自己人打开了大门,大声喊了一嗓子,当先冲进了大明工厂里面。
民众们还在狐疑,可那些教民却已经冲进了工厂。
工厂里面的工人,看到这么多人冲进来,一时间有些发傻。他们中的一些人似乎反应的比较快,带着那些人冲向库房。
相对于那些黄金和翡翠,百姓们显然对粮食,布匹,还有大明人才有的自行车感兴趣。
大明在这些地方做生意,根本用不上大明银币。对于这些普通百姓来说,布匹,药品,还有各种各样的大明制造才是好东西。
仓库里面囤积的东西很多,当看到教民们扛着平日里眼红的大包棉布跑出来时,更多的百姓就疯了。
他们疯了一样冲进大明人的工厂,看到什么就抢什么,看到什么就拿什么。
“砰!”一个百姓的脑袋开了花,二层楼上面,一个大明人手里端着步枪,向下面的暴民开火。
很快,大阳台上又出现了三个大明人。他们手里都拿着一支步枪,“砰”“砰”“砰”的向人群开火。
又有三个暴民倒在血泊里面!
“大明人杀人了,杀了他们!”不知道谁吼了一嗓子,那些教民就先行冲进了小楼里面。
阳台上又响起枪声,可很快那三个大明人也被人扔了下来。
“打死他们!”查差吼了一声,就有无数人涌了过去。
这个时候,大明的工厂里面已经冒出了火头。
黑烟一瞬间就蒸腾起来,为天边的彩虹多了一分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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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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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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