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人?我在巴黎见过,这些人都很有钱,你看看,他身上有没有钱。”一口烂牙的老约翰,看着这具凌晨捞上来的尸体。
“没有钱!”玛丽的手在尸体上胡乱的拍,忽然间玛丽惊叫了一声。
“怎么了?”正在努力操舵的约翰将脑袋探出驾驶舱。
“他还活着!”玛丽惊叫了一声。
“活着?那把他送到道森大人那里,说不定能有奖赏。伊恩,你这个蠢货,赶快把人弄到船舱里面去。耽搁一会儿,就他娘的冻死了。”老约翰,想船舱里面吼了一嗓子。船舱里面走出来一个人高马大的家伙,单手拎起郑森进了船舱里面。
“嘟嘟嘟嘟……!”老约翰加大马力,继续沿着英吉利海峡一路向北行驶。
这是一艘德国向英国定制的小火轮,用于汉堡向巴黎运输精酿啤酒。精酿啤酒这东西,保质期特别短。而在巴黎,也就只有一些贵族才能消费得起汉堡啤酒。
所以,每个星期这小火轮只跑一趟巴黎。
不知道郑森是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居然被这艘小货轮给捞了起来。
小火轮上面只有三个人,老约翰和女儿马力,女婿伊恩!
伊恩将郑森拎进船舱里面,放在小锅炉边上只容躺下一个人的小床上。
外面的天很冷,但小锅炉里面却很暖和。伊恩按了按郑森的肚子,见到郑森嘴里不再有水流出来,直接扔在小床上。
至于能不能活,那就只能看这家伙的运气了。
小货轮航行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才到达汉堡港。拿破仑组织了一万多人寻找郑森,可他做梦也想不到,郑森居然落在了他的死敌普鲁士人的手里。
“约翰,你个老货没在巴黎睡个娘们儿再回来?”回到港里刚刚停稳小货轮,船东道森就笑着上了船。
这艘船是威廉公爵名下的财产,他的官家道森爵士负责管理这些小货轮。平日里,道森也不常来码头,今天也不知道道森爵士为什么会心血来潮,到码头来视察。
“哪有!巴黎的娘们儿太贵,哪里有咱们汉堡的娘们儿好。道森爵士,您看看我给您带了什么回来。”
老约翰看到道森爵士来到码头,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拉着道森爵士进了船舱!
满是煤灰的船舱,让道森皱了一下眉头。黑乎乎的,看到小床上躺着一个人。不由得皱起眉头:“你怎么带回来一个死人?”
“道森爵士,这不是一个死人而是一个活人。而且还是一个大明人!”老约翰赶忙薅起郑森的头发,凑近煤油灯让道森爵士看清楚,这是一个大明人。
“大明人……!”道森爵士见到真是一个大明人,立刻警觉起来。
汉堡还没有大明人,不过身为爵士他去伦敦的时候见过大明人,听说大明人有个传统,即便是死人,也要带回到大明安葬。
大明是世界第一强国,普鲁士人崇尚勇武,可整个普鲁士王国的一个共识就是,大明不可战胜。
既然大明不可战胜,那么……大明人也不能得罪。
“放下!赶快放下,去岸上叫一辆马车,马上把人送到医院里面去。”上次战争的后遗症,普鲁士培养出了好多杰出的医疗人才。
这些医疗人才,在战争后如果遣散那就太浪费了。腓特烈国王和俾斯麦首相商量之后,就在全国各大城市成立了好多医院。
将这些医疗人才集中在一起,为老百姓治病。虽然百姓们外伤不多,但好歹这些人是真正救过人,脑子里有专业医疗技术的人。
总比那些只知道放血疗法的庸医要好得多!
“哦!好好!”看到道森爵士脸色凝重,老约翰立刻知道,这个人好像很重要。既然这个人重要,那么很有可能自己会因为捞起这个人受到奖励。
绝对不能让这个人死了,如果死了说不定个奖励就会大打折扣。
老约翰赶忙窜上了码头,大呼小叫的弄来一辆马车。他的女婿伊恩,再次把郑森拎了出来。道森爵士很罕见的帮着伊恩托着郑森的脑袋,直觉告诉他这个人不能死。
“好烫啊!”抱着郑森的脑袋,道森爵士知道这家伙在发烧。
发烧在这个年代,是个卡大可小的毛病。很多人不明不白的发烧,烧着烧着人就死了。
也有些人,烧着烧着莫名其妙的就退了烧。谁也不知道这里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反正,这是一种可以要人命的症状。
将郑森放到马车上,郑森剧烈的咳嗦了起来。随着咳嗦,从嘴里喷出黄绿色的痰块。
道森爵士赶忙命令马车送郑森去医院,他也跟着马车一起去了医院。因为他看到了郑森的皮带,皮带倒是没什么,在普鲁士也不是啥新鲜东西。
可皮带头却是铂金的,上面还铸造着一只凶相毕露的鲨鱼。
铂金这东西,不是谁都认得的。至少老约翰和玛丽,就不认识这东西。作为低阶贵族,道森自然是认得这东西的。
这年头,大多数人都喜欢用黄金显摆。只有那种高阶贵族,才会使用铂金。因为这是普通贫民根本看不懂的东西,而且价值比黄金更贵!
至于那只鲨鱼,道森觉得应该是家族徽章一类的东西。这倒是不难,汉堡城里就有见多识广和东方人做过生意的商人。也有几个倭国商人,只要问一下大明谁家的徽章是鲨鱼,肯定能够找出这个人的出处。
马车来到医院,道森爵士找了人安顿郑森住院。经过好几个医生检查,汉堡医学院毕业的马丁爵士走了过来。
“道森,这个人的情况很严重。我不确定他是否能活下来!”
得到的答案很悲观,道森爵士也没办法。虽然心里觉得这个大明人好像很重要,可却没有确实的证据。
郑森的衣服被从里到外扒了下来,道森爵士翻看着那块皮带头。窝在手里的感觉,让道森知道这是一块真正的铂金,而且纯度非常高。
“咦……!”道森爵士发现了一块放在桌案上的手表,刚刚抬郑森的时候,他抱着头没有看到手臂。现在看到,这才发现这家伙手上居然带着一块……手表。
手表这东西,好多人甚至见都没见过。道森爵士也只是在威廉公爵的手腕子上见过,这块手表明显比威廉公爵的那块手表还要小。
因为加工工艺的原因,这年月的钟表很难做得这么小。即便是大明国,一年生产出来的手表数量也极其有限。这人几乎有手表!
同样是铂金质地,每个小时的刻度,似乎都是宝石。其中十二点和六点是蓝宝石,三点和九点是红宝石。剩下的,似乎全都是钻石。
十二点下面一点的地方,是一只凸出来的鲨鱼。跟皮带头上面那个完全一致,只不过尺寸要小上许多。
在手表玻璃上面哈了一口气,居然不能结雾。这是水晶的!水晶表盘罩!
这个人不简单,因为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带这样名贵的一块手表。这会是什么人?
大明的权贵,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巴黎?
这些都是疑问!
身为低阶贵族,道森解释不了这些疑问。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这块手表比威廉公爵手上那一块要贵重得多。这家伙是从水里捞上来的,而这块手表居然没有漏水。
拿起手表和皮带头,道森爵士走出医院上了马车。他准备去见威廉公爵,报告这一诡异的情况。
刚要上马车,居然看到了两个倭国人。这两个倭国人他认得,是经营大明绸缎的丝绸商人。因为普鲁士太远,使用丝绸的量又不多。大明的丝绸商人,根本不来这里做生意,倒是被倭国人钻了空子。
“你好,山本君!”道森爵士又下了马车,走到山本一木的身前。
“您好道森爵士。”常年来往普鲁士倒腾生意,山本一木已经学会了普鲁士语。
“山本君,请你看看这到底是谁家的徽章?”道森耍了心眼儿,他只是把皮带头拿给了山本一木看,而没有拿出那块名贵的手表。
“哦,我看看。这是……这是大明郑家的徽章!”山本一木接过皮带头,看了一眼立刻吃惊的叫嚷了起来。
“大明郑家?”作为低阶贵族,知识实在是有限,道森根本不知道大明郑家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大明郑家是大明一个非常有权势的家族,他们以前是海商起家,在大海上的势力很强大。甚至在倭国,他们也很有势力。
后来他们跟随了大明的大元帅阁下去了京城发展,据说现在是身处大明权利中枢的几大家族之一。
哦!对了,他们家里的郑森少爷是大明大元帅阁下的学生。唯一的学生!”山本一木,对这些事情知道的很详细。
“郑家的少爷?你见过吗?”
“我哪里有幸,能见到这样高贵的人。听说,这位郑家少爷是大明大元帅极为喜欢的人,按照我们倭国的说法,他就是大元帅的养子。与大元帅的儿子,差不多是一样的。”
“哦!这样啊……!”
“嗯!我听说是这样的,您这块东西是……!”
“哦,是有人送给威廉公爵的,卡皮带用的。”
“今天遇见您太好了,本来昨天想去您府上道别,现在遇见也是缘分。一会儿我就要登船走了。”
“这么急?”
“最后一笔货款收到了,得赶紧回大明准备货物。一切顺利的话,明年我还会回来的。”山本一木向道森爵士躬身施礼。
“哦,那祝你一路顺风。”
送走了山本一木,道森爵士再也忍不住。这个人身上的东西,绝对证实他是大明郑家人。而郑家,则是大明一个权势极大的家族。
有了这些信息就足够了,道森兴冲冲的到来了威廉爵士的官邸。
他这种低阶贵族,最多也就是道森爵士的一个管家的角色。即便有重要的情况禀报,也得要道森爵士有时间见他才行。
他走到门口的时候,见到首席情报官施密特伯爵刚刚走进威廉公爵办公室的大门。
等了好久,才见到威廉公爵皱着眉头出来。施密特伯爵,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两个人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
“公爵大人!”见到威廉公爵,道森爵士赶忙施礼。
“道森,你来做什么?”看到道森爵士,威廉公爵有些意外。好像自己并没有召他来!
“公爵大人,您看看这两样东西。”说着,道森爵士将皮带头和手表递了过去。
“这是……!”皮带头这东西,威廉公爵认得,可仔细一看这东西居然是铂金的,不禁也吃了一惊。铂金这东西,可是比黄金还要贵重的东西。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大贵族才能用得起的。
自己的佩剑上面,就是白金包边。
本来皮带头已经让威廉公爵很吃惊了,可看到那块手表,威廉公爵就更加吃惊了。对比人家这一块手表,威廉公爵恨不得把自己手腕上那块高价买来的手表给扔了。hΤTpS://WWω.sndswx.com/
“这……哪来的?”威廉公爵目光炯炯的看着道森爵士。
“这是从一个被捞起来的大明人身上发现的,根据倭国商人说,这个鲨鱼的标志是大明一个非常有权势家族的徽章。
另外,这个家族的一个年青人,是大明大元帅阁下的养子。大明大元帅阁下,对他十分衷爱。”
道森爵士,兴致勃勃的把自己的发现禀报了上去。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施密特伯爵忽然问道。
“我拿着皮带卡子,问过了一个叫做山本一木的倭国人。他告诉我的!”
再看威廉公爵,他的脸色也已经难看到了极点。
“现在人在哪里?”
“谁?山本一木?他好像说要乘船回倭国去,现在估计已经开船了。”
“该死,我是说那个戴着这块手表的年青人。”
“在医院里面,马丁爵士说他可能活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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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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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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