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买个娘子带个娃>第117章 抛头颅洒热血一身伤残
  就这样,李易来到了他不喜欢的学校,开始了一段悲催的人生。

  学校所在地不在杭省,而是在晋省有名的旅游区,而旅游区大多数都是在农村。

  在那里有晋省最烂的一所农校。这所无人问津的学校为了招生而选择了挂靠杭煤。而李易也成为了他们这一举措的牺牲品。

  在李易学校旁边有个镇西村。

  因为学校管理混乱,附近村里刚毕业的无业青年便时常来学校里捣乱,和一些外地来此求学的学生要钱。

  李易心疼父亲,不愿意把为数不多的几个生活费交给他们,所以便时常和他们对立。

  好在李易自幼干农活身体不错,所以每次打斗,李易也从来没有吃亏。

  一来二去,他便成了那些混混的眼中钉肉中刺。

  第二年下学期,开学一个月后的周末。李易和几个舍友正在宿舍里面玩扑克。

  正玩得高兴,突然闯进来几个陌生人。

  “谁叫李易?”

  李易刚答应了一声,就被一个拿着钢管的青年在头上使劲敲了一下。以后的事情他就不知道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李易就出现在了医院。

  最后才知道是,因为他替一个穷学生抱不平,得罪了几个村里的地痞,所以遭到了报复。

  学校报了警,但是后来因为其中一个地痞有关系,六扇门把几个地痞抓起来又放掉了。

  更可气的是学校收了人家的好处,对外说是李易不守校纪招惹外面的人打架斗殴。

  李易白挨了一顿打,而且还被学校给了个处分,勒令退学。

  当他接到学校退学通知的时候,也是被校长叫到办公室的时候。同时见到的还有他的父亲。

  当李易看见父亲的时候,他正跪在那个校长面前苦苦哀求校长。求他不要把李易开除。

  李易顿时就心里一酸。

  这就是他的父亲,一个刀架在脖子上都不流泪的农家大汉,为了自己的儿子。丢下尊严,放弃了面子为他的儿子所做的一切。

  但是,对于认钱不认人的校长。这一切都毫无作用。

  李易流下了心酸的眼泪。

  暗自告诉自己,如果有下辈子,不管贫穷富贵,还会选择做父亲的儿子。

  就这样,李易的学习生活彻结束了,同时结束的还有他的梦想。

  辍学回家的日子里,天天蒙在家里,不敢见人。

  谁知道你是因为什么回家的呢?又有谁会同情你的遭遇。

  那可能是李易一辈子最糟糕的日子了。好像一只看不见前途的折翅大鹏一样,漫无目的的独自悲伤。

  浑浑噩噩的梦里时常回到那个上学的地方。又一次次从恶梦中惊醒。

  父母没有责备李易,反而天天苦口婆心,诠释着母爱父爱的伟大含义。

  就这样过了三个月。父亲托在县里的姑父为李易找了一个砖厂的工作。

  还记得那是李易回家后第一年的五月一日劳动节。

  一辆解放212小汽车载着我,来到了他今生第一个工作岗位-大同县周士庄砖瓦厂。

  怀揣着父亲借来的300元生活费,拿着上学时候的行李,李易踏上了社会生活的第一步。

  因为姑父的关系,李易并没有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安排做苦力。而是被分到了车间的一个过磅的岗位。

  于是李易认识了这个厂子厂长的侄媳妇-张雅琴。

  说起这个砖厂可不一般。

  当时县三分之一的财政收入都是来自于这个国营砖厂。

  而且这个厂子还有包括砖机配件厂,压门厂,制瓦厂共六个分厂。

  据说是当时亚洲最大的砖厂。

  可见,当时国家改革开放初期的基础经济多么贫乏。

  初见张雅琴是在新建的磅房。

  作为供销科下属的一个部门负责人,她给李易开了第一次小组会议。一起工作的还有部门的其他两个员工丁建成和庞有红。

  张雅琴和李易年龄差不多,是去年刚和厂子的侄子结婚的。hΤTpS://WWω.sndswx.com/

  1.7的个子,留着短发,抹着血红的嘴唇,大长腿,丰乳肥臀。

  再加张雅琴穿着十分时髦,给李易这个初入社会的毛头小子一种不敢直视的感觉。

  在那个年代,其实读书不读书没有那么重要。

  那是一个纯粹靠关系和金钱的年代。

  李易甚至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去读书,而没有选择早日参加工作。如果把那些学费花在找关系上,估计他现在能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吧。

  每个月310元的工资。那时候是父亲三亩地一年的收入。父亲自己种了50亩地。一年也最多三五千收入。

  而当初为了让李易上学整整花费了父亲五年的血汗钱。

  一切好像和李易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就这样他又回到了原点......

  年少应有凌云志,不白人间走一遭。尝尽人生百味苦,方能世上称英豪。

  人来到世上,不求青史留名,但求证明来过。

  每个人的青年时代都有过对未来的憧憬。也曾经豪情万丈。但是现实的残酷往往会让你遍体鳞伤。

  面对许多的不如意,有的人一蹶不振,有的人自暴自弃,只有始终不忘初心,才能得到美好的结局。

  砖厂的这份工作给了李易一个人生的转机。虽然离自己的理想有些偏离,但也不失为最好的开始。

  说起砖厂,有一个民间谚语形容的十分贴切:‘人进砖厂,骡进杀场’。这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和一些小煤窑一样被称为江湖好汉避难的地方。很多生活困苦,躲避灾难的形形色色的江湖人也隐身其中。

  砖厂的苦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尤其是出窑工。他们在炎热的夏季钻进四五十度高温的窑里,把烧好的砖一块一块的码在手推车里,拉出来再码在场地上。

  这需要承受的不光是窑里令人窒息的热浪,还需要高强度的毅力和体力。

  每个出窑工除了必备的出窑车以外都带着一个农村常见挑水用的大水桶。每当装好一车砖从火热的窑里出来,便抱起水桶一口气喝个痛快。

  每当看见他们喝水的样子,李易就想起了年少时候野外劳作一天回家的骡马喝水时的情景。

  可是当他第一次走进火焰山似的窑里,李易完全理解这是为什么了。他感觉自己绝对在里面呆不够一分钟的。一波波热浪呼吸到鼻子里都感觉那么火烫,真的是火热的窒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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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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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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