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买个娘子带个娃>第136章 红尘中再见不如不见
  现在的同学已经很久都不联系了,同学就像同一颗种子发芽的蒲公英只是随着风飘散了,看过了不同的风景,经历了不同的世界,各自安家,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一个人的人生远远不足以满足李易对这个世界的贪恋,其实李易也想看看时光在每个人身上流淌过的痕迹。有能力的情况下他也是想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同学。

  大丈夫“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猛如雄狮,善如菩萨。”

  李易和贺掌贵约好时间就早早来到了聚会的地方-晨光酒店。

  一进包间迎面走过来一个打扮时髦的漂亮女生。

  “这不是李易同学吗?”

  李易一愣神,仔细端看了一下,依稀可辨出这是他当时的同桌,还是我的初恋-李秀云。

  李秀云当时是他们班上最漂亮的女生之一。

  和他也有过那么一段小小的感情,可以说是他的初恋。

  只是我那时候家穷,而她却是个比较势利的女人,所以道不同就散了。

  “额,是秀云啊,不好意思,我没有认出来,很久不见,你还好吗?”

  “就那样吧,你呢?现在干什么工作?”

  “我老样子,没什么事情做,就是在掌贵公司里干保安。”

  “原来是贺总公司做保安呀!”她一听我做了保安就鄙视的看了我一眼走开了。

  李易摇了摇头,“呵呵,这女人竟然还是那么势利。”

  不一会人就到齐了。

  尽管聚在一起,大家还是自然而然地分成了小圈子。

  或是一个宿舍的,或是之前玩得比较好的,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为了应景,回忆自然是大家的首选。

  谁曾经暗恋过谁啦,谁作弊曾经被抓过啦,谁当年是系花系草啦。不过,光阴不饶人。

  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岁月早已模糊了回忆。仅有的一些回忆很快就像竹筒倒豆子一样被倒得一干二净。

  不到半个小时,过往的青春岁月就被消费得差不多了。

  一时间,空气充斥着尴尬的气氛,大家都成了没故事的老同学。

  不过李易知道,人类是坐不住的动物,总有人忍受不了尬聊的氛围,会尽心尽力出来救场。几个男同学独辟蹊径,聊起了经济,从去杠杆聊到供给侧改革。

  最后自然而然地就聊到了大家现在的职业生涯。

  我识相地闭了嘴,不自觉地往角落缩了缩,生怕这几个谈兴正浓的男生把焦点引到自己身上。

  老黄是那几个男同学中嗓门最大的,他是过去系里的体育委员,一米八五的个头,匀称的身材,打得一手好篮球,也是大家公认的系草。

  现在他身材依然保持得不错,只是小肚子微微有些凸起。

  和以前一样,老黄仍然热衷于展示他的男性魅力。

  他毕业后去了华为做海外销售,前两年带着公司的关系自己出来销售通讯器材,很是赚了一笔。

  他绘声绘色地跟大家讲着非洲的光怪陆离,和商场上的人心鬼蜮。

  十几个同学都成了他的忠实听众。

  几杯酒上头,老黄情绪上来了。大喊着同学情深,这次同学会的单他买定了。接着一个个问大家的去向,听完还要品评几句。

  李秀云也暧昧的看向老黄,发挥着自己的媚态。我心里一阵阵恶心“当初怎么会看上这个女人?”

  李易为自己美好的初恋感到不值。

  老黄也是雄性荷尔蒙爆表,尽情的发挥着自己的男性魅力和表演天赋,把非洲男女之间的事情讲得绘声绘色。

  讲到精彩处,嘴里唾沫横飞。而一些男生就有滋有味的拍手喝彩......

  眼看着老黄的目光就要扫到自己脸上,李易赶紧抽身往厕所走去,使出百试不爽的尿遁大法。

  在洗脸台前,李易洗了把脸,掏出手机给掌贵发了一个微信。“我说什么来着?”

  掌贵回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走出厕所,酒意渐渐上头,李易举着醒酒器往女生的桌边走去,挨个向女生敬酒。

  和其他人不一样,即使酒劲上来了,李易也不会多说话,只是一杯一杯给自己灌酒。

  李易默默地向女生举起醒酒器,点点头,一饮而尽,然后向手足无措的对方示意喝饮料即可。

  女生们聚在一起,互相拿手机屏幕晒着自己的娃,交流着育儿和择校的经验。

  敬到李秀云面前,他们两人尴尬地对视了一眼,接着李易一杯干掉——再见了初恋!

  李秀云是他上学时喜欢过的唯一女生。印象最深的一次,他们两人在湖边,李易把自己写的诗给她看

  一

  青春壮志须自傲,轻狂曼舞趁年少。

  白发红颜少知己,醉酒当歌君莫笑。

  二

  月黑星稀九月天,秋风瑟瑟对愁眠。

  燕雀安知鸿鹄志,卧薪尝胆学圣贤。

  三

  醉卧纱窗忧思长,执杯难断酒凄凉。

  但逢中秋云对月,思君不见泪两行。

  四

  风吹星稀满月朗,塞北云中秋雨凉。

  举头思君君不见,低头黄花遍地霜。

  李易依稀记得当初写的这些诗,或表达思念或表达他的豪情壮志,希望她能给自己机会,他一定会给她一个很好的未来。

  可是理想和感情解决不了穿衣吃饭,李易一个农村的穷小子在现实面前只能低头。他只能给她希望,而她需要的是现在。

  他们的缘分仅仅止步于那天在湖边拉了拉手,或许是自己太懦弱的缘故吧,他的初恋来的也快去的也快,快的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

  他把见底的杯子亮给李秀云看了看,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不过李易注意到,她喝的是饮料,不是酒。而且也只是抿了一小口而已,根本只是应付一下罢了。

  甚至是怕因为和一个保安有过初恋而抬不起头来的感觉吧!

  不过李易自诩自己有古君子之风,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他一摇一摆地走回自己的位置。

  发现老黄已经结束了个人表演又开始了对众人的“简历审问”。

  问到掌贵的时候,掌贵说自己是老兵保安公司的老总,老兵餐饮的老总。

  事实上他的确是这两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因为营业执照上李易都是让写的他的名字。

  大家一听掌贵是两个公司的老总立马就争抢着和掌贵要名片电话。

  把掌贵吹捧的李易都听见恶心。毕竟掌贵是他们这里目前混的最好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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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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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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