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爷,小厨娘靠美食俘虏全京城了李家小五郎>第十一章、万事俱备,只等出摊儿
  当天晚上,赵合欢躺在李婆子家的大炕上,感觉自己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她自穿越之后,短短半月的时间就到了大胤的都城汴梁,这种感觉真是太奇妙了。

  白天的时候,赵合欢出门子买了些菜,给李婆子烧了两顿饭。

  本来还对赵合欢厨艺抱有怀疑态度的李婆子,吃了她做的中饭后,就带着她去了里正家里,顺利了办了摆摊的手续。

  李婆子人缘很好,无论是里正还是开封府管着小摊小贩的衙门都对她挺客气,这一点赵合欢也特别感激。

  赵合欢给李婆子说,准备将开业时间定到后日,因为她还需要买些厨具和桌椅,面粉。

  “行行行,你看着办,到时候去买就叫上我,你这口音是要被宰的。”蜀南文学

  “怎么能老是麻烦您老人家!”

  “怎么不能!我不会让你一直这么苦的,你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

  赵合欢只当李婆子是把自己当成自家小辈疼爱了,殊不知李婆子看到赵合欢时内心有多么的波涛汹涌。

  李婆子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做了不少坏事,可那一件坏事自己就是吃斋念佛一辈子也不能赎罪。上天把赵合欢送到她面前,就是给自己赎罪的,她一定要把握好机会,让所有的人和事都会到对的位置。

  “快洗洗睡觉吧,明儿一早,我带着你去买东西!”

  “好的,婆婆!”

  赵合欢进入梦乡的时候,戚陌也回了大公主府。

  南桑先戚陌回了府,还没等他去给大公主请安,大公主就召见了他。

  南桑想了想,公事不能说,别的不能多说,否则主子。。。。。。

  万寿公主公主问起这一趟可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南桑还是憋不住说了在回京途中救了一个农村少女。

  如南桑所料,万寿公主在听到“少女”二字之后,挑了挑眉,问道:“怎么回事?”

  按捺住想要领奖赏的扑通扑通小心脏,南桑讲述了他们遇到赵合欢的始末,且着重说了赵合欢和戚陌同承一匹马,戚陌吃了赵合欢烹调的猪肉赞不绝口,戚陌带着赵合欢吃了早膳等等。

  万寿公主听了之后,悬了近十年的心脏总算回了原位,原来她的儿子还是能跟姑娘正常沟通的,她尽量保持平静道:“怎么不带回来?”

  “赵姑娘说,要开个早餐摊位,世子爷就没再强求,只给了五十两银子,不过,赵姑娘只能了这几天的工钱,十两。”

  “倒是个不攀龙附会的姑娘,等她那早餐铺子开了,你们也去给我买点尝尝,陌儿都觉得不错的手艺,那指定错不了。”

  “是!”南桑恭恭敬敬地应了。

  “行了,你也辛苦了,下去领赏吧,我还让张嬷嬷多给你做了身衣裳!”

  “谢公主娘娘赏”,南桑心里都乐开花了,迫不及待地想要和北辰去炫耀。

  戚陌看了南桑的“笔记”一头黑线,“这五个圈是什么啊?”

  “回世子爷,那是赵姑娘买了五个烧饼。”

  “这个小鱼又是什么?”

  “哦,那是赵姑娘吃了鱼面。”

  戚陌在想,皇帝舅舅为什么要给自己找这么个“聪明”的暗卫,他应该去做细作,就这笔记便是被敌人拿到,也不懂。

  “她住哪里了?”

  “新封丘门大街后面的民巷里。”

  “人家可靠?”

  “是个老婆婆,看着很可靠,不过”,说到这,南桑挠了挠自己的头发。

  “不过什么”,戚陌自己都没觉察到,说这句话时他是有些着急的。

  “那个婆婆看见赵姑娘的长相后觉得很震惊,且突然就拉上了赵姑娘的手,就好像认识她一样。”

  “有这事?你找个机灵点的暗卫继续跟着她”,听说那老婆婆看到赵合欢很震惊,戚陌立马就想到了和赵合欢长相相似的荣国公府大夫人。

  他摸索着桌子上的镇纸,看来这小丫头的身世可能真的有问题。

  一大清早,赵合欢就起了,这该死的生物钟,万恶的王春妮她娘,张氏!

  赵合欢接过李婆子手里的活,用昨天买的米熬了锅粥,又摊了两个饼,炒了个黄瓜鸡蛋。

  “婆婆,这些天你先凑活吃,等我那早餐铺子开了,有什么你就跟着吃什么。”

  赵合欢总有一种错觉,李婆子看她的时候眼睛中总是有闪烁的泪光,好像有说不出的苦衷。

  “就这还简单,你这来了两天,我这老婆子都过年了。”

  两人用过早膳之后,李婆子就带着赵合欢上了街。

  有李婆子带着买东西,赵合欢觉得顺利多了,淘换了几张二手的桌椅,找人做了揽客的旗子,买了性价比很高的厨具、碗碟。

  赵合欢考虑了一晚上,还是觉得直接买麦子磨面最实惠。

  为此赵合欢买了一头不算年轻的驴子,准备套上李婆子家的石磨自己磨面,市面上的面儿太粗糙,口感不好。

  李婆子抢着给赵合欢付钱,被赵合欢拒绝了。

  赵合欢觉得李婆子对自己的好已经超过了房东对房客的好,自己这都感激不尽了,哪里还能让她付钱。

  赵合欢让李婆子先牵着驴子回去,并和她商量:“王婆婆说您眼睛不好,您啊,以后在家帮别人磨个面,收点辛苦钱,我再给您房租,您就别再干那绣活了。”

  “不干了,不干了,我啊,不光要给你磨面,还要给你支棱起来那个早餐摊儿。”

  赵合欢一愣,这李婆婆真是把自己当孙女养了,想到已经被自己忘记了的前世父母,她的眼圈呼的就红了。

  赵合欢点了点头,调整了一下呼吸,道:“好,有我一顿吃的,就不会缺您吃穿的。”

  李婆子布满伤疤的脸上挤出了一个笑容,道:“你继续看看还缺什么,我啊,回去把那旗子给你绣上名号。”

  赵合欢点了点头,便和李婆子告别了。

  今日再看汴梁的街道,突然就有了归属感,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还总想着回去,现在赵合欢只想既来之,则安之吧。

  张记烧饼铺的老板听说赵合欢每天五更天就要拿到一百个烧饼,还问能不能便宜一些,且还要用她说的做法,就觉得有些好奇,从后院到了前店。

  “小姑娘,你要这么多烧饼干什么?”

  “大叔,我准备支棱个早餐铺子,隔一天便要你一百个烧饼,连续十天,可能给便宜些?”

  “支棱早餐铺子,用我家的饼?那人家为什么不直接来我家买?”张老板觉得有些好笑,只当赵合欢是哪家跑出来的孩子。

  “我做的不是烧饼,是另一种食物,材料里面有烧饼。”

  看着张老板还想走,赵合欢又道:“十天之后,我每隔一天订三百个烧饼,以后没准更多,我可以今天就付定金。”

  见她说话好像颇有调理,张老板往后院走的脚步顿了一下,回头看赵合欢,“真要那么多?”

  “嗯,不过您得按照我给的方子,且于我一些便宜。”

  “你如果真要这么多,自然给你便宜。”

  赵合欢和找老板说了做馍的做法。

  “最好面粉磨细些,我可以给送来一些面粉,到时候您看看。”

  “再就是面不要发太软”想到现在是用酒曲做酵母,赵合欢又道,“酒曲不用放太多,用不着那么软,且容易发酸,也请师傅们揉面的时候用些力气,面上劲儿就好。”

  张老板见面前的小姑娘说起做饼来确实头头是道,开始重新打量起赵合欢来,面黄肌瘦,也就十一二岁,这是穷人家孩子早当家?

  “那面里要加些什么吗?胡麻?油?”

  “不要,不要,就是一个轻发酵的面饼”,赵合欢很怕张老板给她烤成油饼,肉夹馍的饼还是“清清白白”,有韧劲儿最好吃。

  “烤的时候您也多费心,别太高温,不要焦的。”

  “你这是要做个啥?说得我都好奇了!”听了她这么多的要求,张老板是真的好奇了。

  “赶明儿您先给我做个三十个,到时候我做了给您和店里的师傅们都尝尝。”

  “那行!”

  张老板见赵合欢是个爽快、大方的孩子,也就不和她拐弯抹角了,“你这饼我得单开一炉子,咱们店里最贵的是胡饼和门油,八文钱一个,你这不用油,柴火也用不了多少,我给你八文钱两个,可行?”

  赵合欢想了想,大胤猪肉卖的很便宜,二十文钱就能买一斤。

  一斤肉做三十个肉夹馍差不多,再加上四文钱的馍,成本在五文钱左右,再配上个粥,自己卖个二十文钱差不多。

  照着一天卖一百个谟来算,半月下来只肉夹馍一项就是二十几两,还有卷饼呢。

  即便觉得自己不亏,赵合欢还是没直接答应,她看着张老板,一句话没说。

  张老板叹了口气,“你这小姑娘,鬼精鬼精的,这样吧,前十天我算你四文钱一个饼,十天之后,等你隔天要到三百个饼之后,算你七文钱两个。”

  “那等我每两天要到五百个饼的时候,是不是就能六文钱两个饼了?”

  张老板见小姑娘的眼里闪烁着星星,他奶奶的,这年头孩子都成精了,“行,等你做到五百饼,咱们就六文钱两个!”

  傍晚时分,李婆子的家里就飘出了浓浓大的肉香,以至于隔壁的张婆子都来看了一眼,后悔没把赵合欢领了自己家去。

  看见张婆子那后悔的样,李婆子都乐死了。

  第二天,不光是张记烧饼店的人吃到了肉夹馍,张婆子、里正以及李婆子家周围的人都吃上了肉夹馍,所有人都对其赞不绝口。

  烧饼店里,收钱的张老板一边看着小二收钱,一边吃馍,这来买烧饼的人都问,“老张啊,你这是吃的什么啊,这么香!”

  张老板现在更觉了赵合欢成“精”了,他一边笑一边道:“赶明儿你去马行街街口找那个赵记早餐摊儿就能吃上了,一天可只有一百个,饼用的是我们家的,好吃着呢!”

  就这样,赵合欢的早餐摊儿还没出摊儿,名声就已经出去了。

  李婆子家周围的邻居们做什么的都有,大家都觉得这什么肉夹馍很好吃,随着他们四处做工,马行街街口赵记早餐摊儿又在一波人群中传了开来。

  被人们念叨的赵合欢,此时正在家卤肉,她买了两个陶罐,半扇猪肉,因为买的多,老板还给打了折。

  猪肉不好卖,就是穷苦百姓都嫌腥臊,宁愿攒钱买羊杂。

  李婆子帮赵合欢在剥桔子,她很不理解为何只要需要橘子皮,不要橘子。

  “咱家橘子多,等我忙完了,给您煮糖水喝。”

  “你可真能干,看着你这样,我就放心了,放心了!”李婆子在赵合欢猪肉的时候,用袖子抹了抹眼角的泪,都是她做的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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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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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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