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妮子,怎么还不吹灯,那灯油不是钱啊!”

  躺在柴火、稻草成堆的炕上,女孩听见妇人的声音,翻了个白眼后,熄了灯。

  清冷的月光透过纸糊的窗户洒到女孩身上,破了边儿的薄被露出了里面的稻草,这不是富裕人家啊。

  女孩**妮,不瞒大家说,她是“穿越”到大胤的。

  二十六岁有志女青年赵合欢因为车祸穿越到了一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女孩春妮身上,现下只有十一岁。

  搞笑的是因为车祸,赵合欢忘记了穿越前的一切,只记得自己的大名;穿越后,她却“继承”了春妮全部的记忆。

  赵合欢睡不着,她嘴里叼着一根稻草,凝眉深思,所以明天的逃跑计划到底还有没有漏洞?

  五更天,赵合欢就起了,喂鸡、喂猪全是她的事,最后还得搬着凳子上灶台,喂饱她今世的父母和弟弟。

  不干会怎么样?一顿胖揍呗,赵合欢想着自己现下是个小姑娘,又来了没几天,脑子因为车祸后遗症还不太灵,拳头更是没有力,就先忍着呗。

  便宜父母、弟弟就像是闻着味儿起床一样,准点出现在了饭桌旁。然后,做饭的赵合欢反倒端着一碗稀饭蹲到了门外吸溜。

  春妮她娘,张氏有起床气。尽管春妮承担了所有家务,还要去酒楼帮厨,张氏依旧从卧房出来之后瞪了她好几眼。

  赵合欢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张氏对春妮又打又掐的样子,啧啧啧,就是一个母老虎!瞪什么瞪,总有你眼珠子瞪掉的一天!

  心里想着这些,春妮脸上却表现的怯怯的。她爹王七先吃完了饭,出门见她蹲在那,说了句,“今天我们去你外祖家过寿,你还得上工,就在家吧。”

  “和她解释个啥,家里有她口饭就不错了!”

  王七没再吱声,出门借驴去了。被骂的赵合欢很高兴,成了!就是今天了,那天听他们说要去祝寿,她还不敢肯定呢。

  今天不走,更待何时!赵合欢是失了之前的记忆,但大胤王春妮的新生活要开始了!

  看着张氏抱着三岁还流着口水不会说话的“金疙瘩”弟弟斜坐在毛驴上,窝囊爹王七在前面牵着毛驴走远,赵合欢憋笑回了家,迅速关了门。

  经过几天观察,赵合欢知道,张氏把炒菜的油藏在了他们卧房柜子下面。

  赵合欢将油罐子掏了出来,意外之喜就是还有点子面粉,粗是粗了点,烙饼还是可以的。

  赶走鸡窝里喂了几天的老母鸡,赵合欢掏了三个蛋出来,便开始着手和面烙饼,路上得吃饭啊。

  赵合欢觉得自己没穿越之前应该是个厨子,因为和面、整油酥、打蛋、切葱这一套她做的真的是太熟练了,难道她之前是开早点铺子的?

  煎出来的饼两面油亮,表层微焦,鸡蛋混着小葱的香味儿,赵合欢都不敢相信出自自己之手,这简直比她帮工的食店里李大娘烙的漂亮且香多了!

  赵合欢一面感慨自己是个天才,一面抓紧收拾行李,饼、煮好的蛋都用从食店里拿回来的纸包了,最后她没忘去张氏的枕头里掏钱。

  张氏把钱藏在了枕头里,是她那个傻弟弟告诉她的,说是睡觉的时候硌了他的大头,说这话的时候那鼻涕都快吃嘴里了。

  赵合欢卷走了老王家所有的钱,但其实也不多,几块零碎银子、两贯钱,还有一块看上去不像是王家能有的玉佩,不管了,都拿上,手里有钱,心中不慌!

  这是他们欠春妮的,她赵合欢不好意思,但是春妮不用不好意思,辛辛苦苦干了四年活,冬天还是露脚指头的鞋子,最后还死得不明不白!

  所有的东西收拾妥当之后,赵合欢背着包袱就出了门,甚至都没有给门上锁,因为这家也没什么可偷的了。

  起初,赵合欢是没打算跑得这么急的,毕竟她人生地不熟。

  可食店的白案师傅李大娘和她说,“你娘把你定给了邻村的张屠户,那张屠户可是打死了两任老婆”,之后就用看死人的眼光瞅着她。

  那时赵合欢就在心里呸了张氏和王老七,还真不把闺女当人看,压榨劳动不说,最后还给卖了,这对父母就是丧心病狂!

  从那天,赵合欢就开始旁敲侧击打听周围的州县和城邦,最后她决定去汴梁。

  赵合欢认为,如果自己逃了,那对夫妻肯定会先去最近的杨柳镇找自己,那么自己就反其道而行,往杨柳镇相反方向的都城汴梁走,一百多里说近确实也不近,但也没想的那么远。

  眼下正是三月初,天气虽还有点冷,但路上却已经是春意盎然了。赵合欢往脸上抹了两把灰,钱也分散地藏在了腰带、包袱甚至鞋子里,然后就上路了。

  现下是郊游的好时节,官道上的车马并不少,赵合欢便混迹其中,力图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出门的时候,她就打听好了,二十里外就是长汀镇,也是她第一晚的落脚地,只要不慌不忙跟着人群走,傍晚到达应该是没问题的。

  不过赵合欢还是低估了她的“宿主”王春妮的身体,这孩子因为营养不良只剩下一副皮包骨了,没走几步她就川得不行了。

  赵合欢咬着牙跟着队伍走,起先她还在中半间,等过了一会她就到了后面,再过一会前面的人群就都成了小人。

  看了看太阳,赵合欢觉得也快到了中午了,人是铁饭是钢,没准咬了一口她做的神仙葱花饼,就跟那大力水手波比一样,马上就能充满力量迈开腿了。

  大胤的官道上五里地就有一个亭子,前面那波人没有歇息的,赵合欢就决定吃口饭喝口水,等等看后面有没有人,自己继续跟着走。

  饼刚拿出来,还没咬上一口,刚才还无人的官道之后突然传来了一阵阵的马蹄声,随之而来的就是阳气的漫天灰尘。

  赵合欢赶忙又将包饼的纸给合上,生怕那灰尘粘了饼上,然后她人就躲到了亭子柱子的后面,因为人瘦小,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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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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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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