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摸熟新车后,李建国的小买卖就做上了。
只要遇上金英关店的休息日,他就开车往返自贡和威远,从农村亲戚那里进购土特产,再转卖给其他人,赚个中间差。
而他首选的供货商,就是被抓进去劳改的刘表姐。
为了帮这位鲜少来往的表姐夫治病,李建国和老表哥把他们家存的那些土鸡蛋全拿去卖了,除开过路费和油钱,李建国把卖鸡蛋赚来的钱全塞给了刘表姐的儿子,并嘱咐他勤快些,多养鸡鸭鱼,大家伙儿会帮他卖出去。
“都放好了,建国,你开车注意安全啊!”
把后备箱塞得满满当当后,老表哥轻轻关上厢门,向李建国叮咛一句后,又忍不住担忧道:“你一次性拿走这么多,能卖出去吗?”
李建国从驾驶座伸出头来,对他笑眯眯地说:“放心吧,我有很多外地朋友,再说了,金姨的孙女也会帮着我卖,你就在家等着收钱吧。”
虽然他没有网店,也不知道该如何在网上宣传这些土特产,但他有一大群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一人帮他推销一下,这销路自然就打开了。
除此外,金英那边也能帮忙,她的孙女至今还在开网店,只需李建国提供产品照片和价格,以及相关介绍,她就可以挂上去,卖出去后她分三成即可。
现在,供货渠道有了,销售渠道也有了,还有载货的车,一条完整的供销链就搭建起来了。
“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背上还背着一只大黄狗呀…咿呀咦子儿喂……”
一踩油门,李建国就哼着歌回自贡了。
“汪汪!”
副驾上的熙熙也兴奋地叫着,坐在专门为它买的狗用座椅上,非常享受这一周一次的远行。
“熙熙呀,等把这批货全卖出去,我就给你换一个狗别墅。”
透过后视镜,看着熙熙乖坐在椅子里,一脸开怀的模样,李建国莞尔而语。
“汪!”
熙熙立马回应,被压在身后的尾巴不停狂甩。
“而我呢…就买一个专门打鸟的镜头。”
“至于你妈妈和姐姐…唔…你妈一直闹着要一串黄金五帝钱的手链,回回都拿这个当赌注,可回回都输,这次她也输定了,干脆,我直接买给她得了。”
“你姐嘛…上回她提到想换手机,但我看她好像已经换了。现在她长大了,不像小时候,我送她什么她都会开心。”
“女儿大了,不好哄啊…不像我家熙熙,买什么给你都高兴。”
说着,李建国就飞快转头,冲熙熙眨了眨眼,又继续目视前方,喃喃自语。
“我都不知道你姐姐现在喜欢什么了,感觉我挑的东西,她都不满意,就像上回我给你她介绍男朋友,她一个都没瞧上,最后,全被别人挑走了。”
“你说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呢?”
“阿嚏!阿嚏!”
刚下课的李苗苗猛地打了两声大喷嚏,她蹙眉揉了揉鼻子,然后给林大森打去了电话。
“在忙吗?”
林大森声音带笑,“刚回队里。你呢?下课了?”
“嗯。”
李苗苗点点头,走到无人的树荫下,抿了抿,试着寻找话题。
“我爸……”
“师父他……”
谁料,电话那头的林大森也在找话题,而他们的共同话题,就是李建国。
“噗!”
李苗苗哑然失笑,“我爸他怎么了?他的小买卖做起来了吗?”
林大森笑了笑,说道:“师父人缘好,那天拎着一篮土鸡蛋来队里,不到十分钟就被抢光了。”
“那他是卖出去的,还是送出去的呀?”李苗苗又问。
林大森笑道:“你就放心吧,这方面,师父是拎得清的,人情是人情,生意归生意。”
李苗苗放心笑笑,又道:“感觉我爸现在比我还要忙,早上去公园晨练,完了买菜,跟着又去金奶奶的店里帮忙,一周还要抽一天时间跑威远进货,他这样吃得消吗?”
“师父的身体你别担心,比好多年轻人都棒,远的不说,就拿我那三个师弟跟他比,说不定还比不过我师父呢!而且师父越忙越有精神,让他闲在家里,反而容易生病。”林大森说道。
李苗苗嗔笑:“怎么感觉你比我更了解我爸?”
“因为我是他徒弟。”林大森扬唇。
“我还是他女儿呢!”李苗苗嘟了嘟嘴。
林大森又说:“徒弟当半个儿子,而知父莫如子,我自然比你这个女儿更了解他。”
“哟!这是想认我爸当干爹呀?”李苗苗挑眉。
林大森忙道:“那不成,认了他当干爹,咱俩就是干兄妹了。”
“不想跟我当干兄妹?”李苗苗笑问。
“不想。”林大森摇头。
“那想…当啥?”李苗苗探问。
“想当你的……”
林大森故意拖长尾音,令电话那头的李苗苗骤然紧张,心跳也莫名变快。
什么?
她在心里催促。
“下回再告诉你,我要去开会了。”
谁料,林大森话锋一转,气得她紧咬下唇。
“哼!谁稀罕知道。”
挂了电话,李苗苗气呼呼地高噘着嘴,但一双美眸里却闪着笑意……
“建国呀,以后有时间,就来富顺找我玩啊!”
八月底,金英终于把存货清完,同时债也还完了,便可安心关店,回老家过上一段时间正儿八经的退休生活。
“姨,没问题,现在我有车了,去你那儿很方便。”
李建国拍拍她的手,然后从包里摸出一个厚重的红包塞她手里,弄得她一脸莫名。
“给我红包干嘛?应该我给你红包才是,这一个多月里,全靠你帮忙,才让我提前清完了存货。”
金英又把红包推还给他,但他没有接过,摆手说:“姨,这个红包里面装的全是你发给我的工资,我都攒起来了,原打算留着花在有意义的事情上,现在,知道你准备过退休生活了,就当是我尽的一份孝心,希望你能安享晚年。”
“哎哟!建国啊,这是我给你的工资,我怎么能再要回去呢?你的孝心,我心领了。”
金英使劲儿把红包塞回他手里。
一番推来推去,李建国干脆夺过红包,揣进她兜里,并说:“姨,我爸妈早就走了,我的老丈人和丈母娘也已去世,你就让我把你当成我亲姨来孝顺吧!”
“我知道你现在已经是无债一身轻了,可往后需要钱的地方还很多,你已经辛苦了大半辈子,是时候好好享受一下了。”
说到后面,李建国不觉语重心长起来。
“姨呀,都说春色丽景,但暮景之色也是别有滋味的,你莫错过这好风景。”
语毕,他就拿出相机,给金英拍下了一张于夕阳下的美照,作为临别赠礼。
“姨,后会有期!”
尽管心里清楚,像金英这把岁数,这一分别,说不定就再也见不到了,但李建国还是对二人的下次相聚延颈鹤望。
因为他相信,韶华虽已逝,未来仍可期!
“建国,恭喜你,你那张《老人与狗》的作品入选了,奖金400块!”
送走金英回来的路上,李建国收到了鲁大师发来的qq消息。
“嘿!居然不是最低奖金200块?看来,我还是有些水平嘛。”
李建国喜出望外,“没想到,爱好也能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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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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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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