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农家萌宝:团宠福女有系统>第106章 逮兔子
  接过福霖的茶水,杨留端在手里没急着喝,道:“你既然已经成了我的徒弟,我有一二之语要交代。医者仁心、救死扶伤此乃医者的本分,你有颗仁善之心,我便不多做嘱咐。

  然为医之道,不能止于此。往圣先贤曾尝百草,汇药方,以供后世学习。我等理应沿袭此路,将医道发扬光大,绝不能因循守旧。可惜如今敝帚自珍者众,多是靠老祖宗留下的药方吃饭,愧对老祖宗留下的遗产。”

  福霖眼睛亮亮,说:“师父,就像我站在我大哥的肩膀上,我看的理应比我大哥远。假如我看的,依旧是我大哥看到的东西,那么就说明我只是我大哥肩膀上的一只蚂蚁!”

  杨留洒然一笑,“正是如此!你有这份悟性,我便没收错你!”

  说罢,他将茶送到嘴边,仰头一饮而尽。

  福霖看杨留的样子,心中感慨,因循守旧,守着老祖宗的东西,不能开拓创新只会死路一条,只是她上辈子就不是研发型人才,这一辈子能做中医的创新者吗?

  没有人能回答她的问题,她总要试一试。

  福霖深吸一口气,握住小拳头,道:“师父!我会努力的!”

  身侧,李弘京若有所思,如今敝帚自珍者哪里只是医者,朝堂之上更是如此,他常听皇祖父和父王痛骂朝臣心令总会被挡回来,以有违祖宗法制的理由。

  就连三岁小孩都能想明白的问题,为什么这些人看不穿呢?还是在装傻?

  拜师礼成了,张孟思忙道:“饿死了,我们吃点东西吧!”

  “那是因为你动得太多了。”福霖忍不住吐槽,张孟思就跟有多动症似的,半天不安生,跑着到处射箭,就是连只兔子都没逮住。

  张孟思不服气说:“我在狩猎!”

  福霖瞧着张府的下人摆好吃食,故意问:“里面有你的猎物吗?”

  张孟思顿了一下,拍拍肚子,“那是我饿了,没有力气,等吃饱了就能射中猎物!你想要什么?我给你猎!”

  福霖本来想给张孟思几句,可转念一想,这又不失为一个好机会,便道:“我要活着的兔子回去养,你能帮我捉一对吗?”

  张孟思不过脑,拍拍胸脯说:“当然没问题。”

  他身边伺候的小厮呼吸一滞,笑容差点维持不住。

  李弘京道:“表弟,等会儿咱们一起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捉住一窝兔子。”

  杨留一脸欣慰地看着三个小孩,这三人性格迥异,却相处和谐,都是纯善之人啊,可惜除了福霖,剩下两人身份高,否则将三人一起收徒。

  吃过饭,杨留让福霖一起去捉兔子,自己一人自斟自饮好不快哉。

  “福霖妹妹,你要小心,这里的草太多了,你掉进去我们就找不到了。”张孟思本来一马当先地走着,忽然像想起了什么,回头跟福霖叮嘱。hτTΡδ://WωW.sndswx.com/

  “我是小,不是矮!长大了我就长高了!”福霖心痛,她现在的身高是矮了点,可还要长高的区间啊,她爹娘哥哥们都不矮,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她也能长高个。现在用不着这么说吧。

  张孟思眨眨眼,“可是你现在就是矮啊,还没有草高呢!”

  福霖沉默,她跟熊孩子讲不通道理。

  李弘京道:“表弟,福霖的哥哥们都那样高,你操心福霖的身高,不如担心担心自己的。”

  毕竟张老大人和张孟思的父母都不高啊。

  张孟思的目光立刻黯淡下来,他噘着嘴说:“胳膊肘往外拐。”

  福霖抬高脑袋,“我可是他的救命恩人!你若是救了他,你在哪里,胳膊肘就拐向哪里!”

  张孟思恼道:“我不跟你俩说话了!”

  福霖立刻有些心虚,这么欺负个小孩,是不是胜之不武啊。

  她又哄张孟思说:“等会儿看见小兔子,我替哥哥拦着,让哥哥捉!”

  张孟思这才神色缓和,说:“用不着你,相信我捉兔子的本事。”

  福霖忙不迭点头,“我相信哥哥!”

  等走到一片空地上,前头探路的小厮回转向张孟思和虎李弘京禀告,“附近有兔子的动静,在这里一定能抓到兔子。”

  张孟思一听,立刻卷了胳膊,又把袍子揽起系在腰间,两手各“呸”一下,道:“福霖妹妹瞧着我给你抓一只!”

  福霖压根不信张孟思就的能力,即使有收获,要么是兔子有点大病,要么是张家的小厮拿来了兔子。

  不过,为了养兔大计,福霖虎高兴点头:“我帮孟思哥守好这里,如果兔子来,我就一把抓住!”

  “别,说不定兔子还比你大呢!”张孟思毫不留情地嘲笑说。

  福霖气鼓鼓蹲下,藏在草叶中间,她只伸出两只圆咕隆咚的大眼睛,瞧小厮带着张孟思和李弘京在洞口蹲下。

  小厮掏了把洞口,一只肥滚滚的大兔子从里面跑出来。

  “捉住它!”张孟思的声音尖锐且高昂,并猛地往前扑上去。

  兔子也颇为机灵,干脆一转身,跳上兔子洞,扬长而去。

  他们以为兔子会慌不择路向前跑,却没想到是低估了兔子的跳跃能力。

  小厮道:“俗话说狡兔三窟,这附近一定还有别的兔子窝,小的们找一找。”

  “我也帮你们找。”张孟思兴致勃勃说。

  一群人便在草丛里搜索。

  福霖觉得现在时机正好,借着蹲下翻找的机会,去系统里买了肉兔的品种,公母各五只,悄悄的,先在草丛里放两只。

  “我这里有兔子!”福霖高声喊道。

  众人立刻围过来,果然见兔子从草丛里跑出来,忙七手八脚地去拦。

  一个小厮拦住一只兔子的耳朵,刚拎起来便觉得不大对,跟身边其他小厮说:“这兔子从哪家买的?怎么这么肥?”

  “我买的都是整齐的白毛,哪有花色,而且也没这么胖啊!难不成是山里本来有的兔子?”另一小厮自言自语。

  另一只兔子也被捉住了,那人也非常纳闷,说:“这山里的兔子都这么肥?”

  望着那兔子三层的下巴,福霖心虚说:“我们山里的胡食物多吧,养得好。”

  小厮们心中虽然疑惑,但还是将兔子交给张孟思,道:“少爷,这兔子爱拉屎,您小心脏了衣裳!”

  张孟思觉得有点恶心,便摸了摸兔子的头,说:“你们先带着,这里兔子多,我们多带几只回去。”

  接下来的时间,小厮们预备的兔子逮住了五六只,福霖带的兔子也抓住了四只,在人为的干预下,他们这次收获颇丰。

  “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吧。”李弘京抬眼看天,阳光转向金黄,树叶间露出的光不再热辣,马上就要到黄昏了。

  张孟思今日收获丰盛,笑得见牙不见眼,“我们走,对了,记下这片地,以后咱们还来就逮兔子!”

  “福霖,你也来,你找到的兔子都胖胖的,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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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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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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