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慕晴,苏烨>第27章 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
  “叭叭——”

  对面那辆车按了几下车喇叭。

  赵舒放弃再去追赶夜君博,便主动地往后退车。

  一直退出了这条小巷,才有地方给她调转车头,她把车子停靠在路边,从副驾座上拿过自己的包,从包里面拿出手机,便打电话给欧阳煜。

  欧阳煜不是夜君博,他很快就接听了她的电话。

  快到让赵舒怀疑欧阳煜一直在等着接她的电话似的。

  “赵舒,怎么了?要不要一起吃饭?我过去接你。”

  欧阳煜的话里明显有着愉悦。

  虽说赵舒对他的死对头还没有死心,但她肯主动找他,他就很开心。

  相信,总有一天,赵舒会放弃夜君博,选择和他在一起的。

  他,才最适合赵舒。

  他能给赵舒想要的幸福。

  夜君博不正常,他肯定是身体有毛病,所以快三十岁了还没有喜欢的女人,赵舒想爬他的床,他都没有反应,还因此疏远赵舒。

  欧阳煜想,要是赵舒肯爬他的床,他绝对不会拒绝的,只会兴奋异常。

  “我……”

  欧阳煜话里的热情,让赵舒有点不好意思。

  她让欧阳煜帮她那个忙,是否对不起欧阳煜?

  “赵舒,是不是有事想请我帮忙?”

  欧阳煜不笨,猜到了赵舒打电话给他,不是想约他吃饭,而是有事请他帮忙。

  赵舒总是这样,需要用到他的时候,才会主动一点,用不着他的时候,她对他就没有那么热情了。

  欧阳煜心有点塞,不过转念一想,至少赵舒遇到困难时,第一个想到的便是他,说明他在赵舒心里也是有着很重要的位置的。

  “欧阳,我们一起吃顿饭吧,那天我回来时,你请我吃饭,帮我接风洗尘了,现在我缓过来了,理应请你吃饭。”

  欧阳煜眉开眼笑的,“行,你现在哪里,我去接你。”

  “不用,你在你们家的酒店等着我就行,我开着车出来,我自己开车过去。”

  她决定吃饭的时候,再和欧阳煜提这件事。

  心里还有点奢望,希望能在酒店里遇到夜君博和那个小美人。

  哦,是她想多了。

  她和欧阳煜要去a市大酒店吃饭,那是欧阳家的产业,夜君博怎么可能会去a市大酒店消费。

  丰宸集团旗下有好几家五星级酒店呢。

  夜君博也不需要到a市大酒店。

  “行,你开车小心点。”

  欧阳煜叮嘱了几句。

  结束了通话后,赵舒深吸几口气,努力压抑自己的怒火,然后又掏出小镜子,对着小镜子补妆。

  补好妆容后,她又从包里拿出一只红色的锦盒,盒子里面放着一条项链,是她刚回国那天,欧阳煜帮她接风洗尘后,送给她的。

  要去见欧阳煜,还是求他帮忙,总要讨他欢心的。

  赵舒摘下了自己脖子上的那条项链,然后把欧阳煜送给她的那条项链戴上去。

  送给夜君博的领带和手表,夜君博都不要,正好送给欧阳煜。

  欧阳煜才不像夜君博那样冷酷无情,只要是她送的,哪怕东西不值钱,欧阳煜都会当成宝贝珍藏。

  有一次,她去欧阳家做客,无意中进了欧阳煜的房门,在他的床头柜的抽屉里看到好几本册子,册子里面装的不是相片,而是她往年送给欧阳煜的画作,都是失败的画作。

  她画得很成功的画作,她都是送给夜君博和君家人的,夜君博年龄小的时候,大家还是单纯的玩伴,还会收下她送给他的画作。

  等到他们年纪渐长,懂得男女之情后,她送什么东西给夜君博,他都不再收。

  不仅如此,她以前送给夜君博的礼物,她在夜君博那里都找不到了,问他,他说扔了。

  把她气得半死。

  不像欧阳煜,她送根草,欧阳煜都会做成草的标本,收藏起来。

  有那么一瞬间,赵舒想放弃夜君博,选择欧阳煜。

  想到夜君博始终把欧阳煜压在老二的位置上,在a市,君家的地位也在欧阳煜之上,她嫁人,就要嫁最优秀的那个。

  君家大少奶奶这个位置,她非要不可!

  刚涌起对欧阳煜的那点愧疚,又被赵舒压了下去。

  ……

  慕晴和夜君博去的是一家快餐店,夫妻俩把车停在店门口,慕晴一边带着他进去一边说道:“君博哥,这家餐厅的饭菜挺好吃的,我平时经常来这里吃饭。”

  她又打趣夜君博:“君博哥,你是个高级白领,还跟我来这种小地方吃饭,辱没了你的身份。”hτTΡδ://WωW.sndswx.com/

  夜君博轻点一下她的额,说道:“别把你君博哥说得高高在上的,其实我也是个打工人,很纯粹的打工人。”

  他是丰宸集团的当家人不错,但丰宸集团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属于君氏家族的,只是他这个当家人得到的会多一点而已。

  撇开丰宸集团当家人这个身份,夜君博还是好几家公司的老总,那几家公司都是他自己创建的,与丰宸集团无关,属于他的个人事业。

  也是他当初想证明一下自己离了丰宸集团,是否能靠自己撑起一片蓝天。

  事实证明,他头顶上的那片蓝天被他撑得很高很蓝很宽。

  “君博哥,你在丰宸集团的职位是什么?他们都叫你夜总的。”

  慕晴随口问道。

  常来这里用餐,慕晴跟老板夫妻俩很熟悉了,进门看到老板娘,她便笑着跟老板娘打了声招呼,对老板娘说道:“老样子,不过量要多一点,我今天请客吃饭。”

  “行,量保证够!”

  老板娘看到夜君博的那一瞬间,饶是人到中年,是两个孩子的妈了,她还是被夜君博的俊朗惊艳到。

  她打趣着慕晴:“慕晴,这是你的男朋友吗?挺帅的小伙子。”

  西装革覆的,一看就是个成功人士。

  慕晴相亲成功了吧?

  还是,现在才在相亲?

  慕晴说要请客吃饭……

  “是我男朋友。”

  没想到慕晴大大方方地承认。

  老板娘笑:“眼光不错。”

  她凑到慕晴的耳边,小声说道:“慕晴,这个男人瞧得挺好的,你可得珍惜,别错过了哦,还有,你要看牢点,他长得太好看了。”

  红颜祸水,男人太帅了也是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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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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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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