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林安陈二狗>第二十四章 独自守店的阿珍
  “问题不是已经找到了吗?明天再修不行?”

  陈德胜着实有些不解,马上就到十点钟,真要修起来,得到几点钟了?

  林安不喜欢拖拖拉拉,车主既然决定让自己修,那就抓紧时间帮人家解决问题。

  快速扒拉几口饭菜,对陈德胜继续说道:“这种问题不常见,店里没有准备配件,得麻烦胜哥给阿珍打个电话。无论如何今晚得拿到配件,只要配件到位,真正修起来不需要太长时间。”

  没有老板会讨厌认真工作的员工,再加上客人就在一旁,陈德胜自然不会做自毁根基的事情。

  当即拿出大哥大,拨通‘阿龙摩托车配件批发店’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长时间才被接通,陈德胜顾不上对方睡意朦胧,直接说明来意,并且表示很快就到。

  挂断电话,陈德胜看着已经起身的林安,赶紧往下压了压手,“不着急,赶紧食饭。”

  “对,安仔你不用着急。”阿鹏把林安按在凳子上,“我们等得起。”

  两分钟后,林安抹了抹嘴,跟着陈德胜前去拿配件。

  阿龙摩托车配件批发店关着门,门缝下面有光线流出。

  “哐……哐。”

  陈德胜拍打最外面那道能拉伸的铁门,很快就有人打开里面的木门,穿着清凉的叶丽珍出现在眼前。

  确认只有陈德胜和林安两人,叶丽珍这才打开铁门上的锁,哈欠连连道:“胜哥,扰人清梦不好吧。”

  陈德胜的目光在叶丽珍脖颈附近的雪白游走一圈,嘿嘿笑道:“着急嘛,下次保证不会了。”

  跟着叶丽珍进屋,林安直接说出需要的配件型号。

  听到发动机副轴齿轮,叶丽珍明显愣了一下,上下打量林安惊奇道:“安仔,你能修发动机?”

  没等林安说话,陈德胜骄傲出声:“上次就跟你讲,安仔修车水平很高,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在安仔手中轻松处理。”

  陈德胜上次确实说过这样的话,只不过叶丽珍没有当真,在她看来,如此年轻的维修工,怕是没多少经验的。

  现在,事实摆在眼前,叶丽珍不得不重新定义林安。

  找来林安需要的配件,叶丽珍反倒没了睡意,趴在柜台上,浑然不觉胸口雪白露出,笑吟吟对林安说道:“安仔,有空一定要多来珍姐这里哦。”

  酥麻声音配合叶丽珍故意抛来眉眼,若是换做其他人,或许想都不想直接答应。

  可惜,林安此时只想着快点解决问题,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拿着配件就想回去。

  陈德胜起身付钱,临转身时调笑道:“阿珍,白天没看出来你身材这么好呀,今天晚上没白来。”

  叶丽珍并没有特别大的反应,只是甩给陈德胜一记白眼,直起身子不耐烦摆手:“赶紧走,别耽误我睡觉。”

  “胜哥,男人守店比一个女人安全吧?”林安有些好奇,明明是老板娘,怎么还会一个人独自守店?老板去哪里了?

  “她不守谁守?”

  陈德胜下意识回了一句,说完才意识到林安不知道阿龙摩托车配件店的情况,“阿珍男人叫阿龙,这家店就是阿龙开起来的,是羊城最早做摩托车配件生意的老板之一。”

  最早做摩托车配件生意,只有这么一点规模?

  林安更加好奇了。

  安静了几秒,陈德胜压低声音,“前些年,不少人在水里讨生活,阿龙就是其中之一。小到家用电器,大到汽车,他都做过。”

  林安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什么叫水里讨生活,听到家电和汽车,再结合陈德胜刻意小声说话,瞬间想到两个字——走私。

  两世为人都是守法良民的林安,完全没想到自己居然有机会了解到这么具有神秘色彩的事情,好奇心瞬间爆棚。

  “前几年羊城的摩托车数量还没有这么多,能买得起摩托车的人都是非富即贵,修摩托车也舍得花钱。维修利润最低也有几倍,阿龙这间店的利润更不用说。”

  “都以为阿龙有了这间店可以洗手上岸,谁知道他发什么神经,前年居然又去搞水路,结果时运不济被抓了。”

  说到这里,陈德胜怅然叹气,“正好遇到严查走私,阿龙又有黑底在身,直接被当作典型判了枪毙。”

  死了?

  夜风有点凉,林安打了个激灵,“阿……珍姐一个人撑起一家店,挺厉害的。”

  “确实,如果不够精明,早就关门了。”

  陈德胜认同点头,下一秒又是嘿嘿笑道:“单凭一个女人,肯定是不行的,听说阿珍背后有人挺,而且是位厉害人物。”

  平心而论,叶丽珍长得确实不错,身材也够辣,再加上寡妇的身份……背后有人不足为奇。

  “胜哥,照你这么说,摩托车配件的利润已经很不错了,阿龙居然还要以身犯险,他搞的东西是不是更赚钱?”

  “呸!”

  陈德胜狠狠吐了一口唾沫,“据说阿龙最后一次搞的是摩托车,就是赛车用的那种摩托车,走私进来的东西是赚钱,还能比命更值钱?他就是贼性不改,一分钱没赚到,反而丢了性命,那批车子充公之后又被卖了出去,最后便宜了别人……”

  声音戛然而止,车速也慢了下来。

  就在林安暗暗疑惑时,陈德胜恍然道:“我想到阿珍背后那人是谁了,怪不得没了阿龙,阿珍依旧能撑过来。”

  “谁?”林安下意识接了一句。

  陈德胜贼笑一声,“安仔,你看过港岛明星华仔演的《天若有情》那部电影没有?”

  听到这句话,林安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一副画面。

  身穿白色西装的华仔骑着摩托车流鼻血……

  无数人奉之为经典的情节,无论男女,只要是年轻人,就没有不幻想的。男的幻想自己能像华仔那样帅,女的幻想自己能有华仔那么帅的男人。

  “看过。”

  陈德胜继续低声笑道:“电影里,华仔骑的那款摩托车据说是限量生产的,全世界只有五百多辆,羊城就有一辆。”

  铃木RG500,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神车!

  据说,当年《天若有情》上映后,曾经引发过购车狂潮。

  不仅港岛的年轻人抢购,就连宝岛那边的人都要跑到港岛抢购,只因宝岛没有发售量,港岛作为‘四小龙’一员,勉强拿到了一定的销售配额。

  如此抢手的东西,羊城居然有一辆!?

  林安立刻来了精神,话到嘴边脑中突然闪过一道灵光。

  阿龙最后一次走私的摩托车……蜀南文学

  陈德胜猜出叶丽珍背后人的身份后,突然转移话题……

  林安想到了什么,却不敢说出口,陈德胜这个土著都要避之如讳,自己这种小虾米还是别想这些跟自己无关的八卦事情了。

  “安仔,如果有机会见到那辆RG500,你可得小心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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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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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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