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锦在京都待了两天,也打算出发了。
这天宁锦亲自上青楼,把混在女人堆里三个畜生逮了回来,一个套上绳子拉木板车,一个栓在木车旁,还有一个直接用根木棍挂着当闹铃。
“小子,本大神不要去什么剑洲,本大神要留下来看家。”
大黑狗不乐意的汪了几声,这杂毛山鸡不上道,怎么能抢兄弟的饭碗呢。
此时,宁锦已经驱车出了京都境地,一鞭子打在杂毛鸡身上:
“再嚷嚷,我回来便把施施姑娘嫁给别人。”
杂毛山鸡一脸无所谓的态度,白马低声叫了几声,宁锦一怔:
“狗日的,怎么又喜欢小桃红了?”
杂毛山鸡道:“小桃红身上太香了,那小嘴巴巴拉巴拉的,本大神很是喜欢。”
宁锦无语的摇头,他奶奶的,还是一个杂毛渣鸡!
宁锦说道:“随我一同去剑洲,听说那里的姑娘各个火辣,一言不合就拿剑逼人洞房,可比京都的姑娘带劲多了。”
白马脑袋一抬,直接加快速度。
杂毛山鸡一个翻身,稳稳的来了个金鸡独立,“早说嘛,走走走,咱们快去剑洲。”
宁锦放下渣鸡,好奇道:“白马喜欢女人就算了,你为什么也喜欢?”
杂毛山鸡道:
“这需要理由吗?每每想到姑娘们雪白的肌肤,本大神就有一种得道升天的感觉,和姑娘们一起,有助于我证道,说了你也不懂。”
宁锦嗤笑道:
“我是不懂,某些叼毛东西,喝了几口酒,用嘴去啄姑娘家屁股,可真是会玩。害的老子还得让公主府的人过去赔礼道歉!”
杂毛山鸡顿时没声了,酒后误事啊,本来想体会一下做人的感觉,没想到用力过猛,见了红。
宁锦掏出一张地图,看了一会,对白马说道:“直接到中城,然后传送到在水郡。”
杂毛山鸡看向地图,道:“剑洲在道州之后,咱们直接到邻道郡不更快吗?”
宁锦道:“在水郡盛产美女,在大玄国很有名,那里的才女也是极多,我们出门历练,也是游山玩水,不过去看看风土人情,岂不可惜。”
杂毛山鸡叫道:
“快,去中城,今晚一定要到在水郡。刚才在京都城,就该用传送大阵的。”
“老子乐意,你管的着吗你?”
白马全力奔跑,早上出发,傍晚到了中城,这速度堪比火车。
到了中城,宁锦单独带白马去了一趟因杨为先而形成的孝园,本想着能让白马触动心弦,过程很好,结局还是一样的,白马依旧火急火燎的想去在水郡看美女。
宁锦叹息,他以前认为忠肝义胆的白马,可能一直就是这样的性格。
回到中城,宁锦带着一众妖怪直接传送到了在水郡。
中城单独开放传送阵,肯定来了重要的人,刚好郡守大人在,就第一时间过来了。
在水郡守大人身边,还有一个姑娘,望着宁锦的模样,有些疑惑。
“你是?”
郡守大人问话,变化容貌的宁锦,他无法断定来路。
宁锦想了想,掏出一块木牌子,这个可以证明他在书山的身份。
郡守是位中年男人,曾在书山读书三年,看见牌子后吓了一跳,这可是先生才能拥有的身份象征。
书山何时出现一个他不认识的年轻先生?
郡守大人慕然想到什么,此时对宁锦的态度变得很恭敬:
“晚生钱萧,乃在水郡守,拜见宁先生。”
这话一出,他身边的姑娘惊的捂住了嘴巴,在大玄国,宁锦实力不咋滴,但名气太响亮了。
宁锦笑道:“不必多礼,听说在水郡被您治理的很好,素有“山清水秀”的美名,宁某正好途径,过来游玩两日。”
郡守大人谦虚道:
“宁先生过誉了,与您做的事相比,晚生这点算不了什么。”
宁锦不想和对方恭维来恭维去,开口道:“我过来的事,还望郡守大人保密。”
“宁先生放心。”
“那就不打扰郡守大人了。”
宁锦点点头说道,随后带着三个小妖怪消失在黑夜中。
“爹,他…他是楼兰先生吗?”
“有些事心里知道就好,莫要外传,若是走漏了风声,为父拿你是问!”
姑娘懊恼的跺脚,宁先生本尊啊,刚才就该上去摸一下,传闻沾点他的文气,就能考上书山。
宁锦带着几妖去了在水郡繁华的地段,杂毛山鸡一脸回味道:
“刚才那姑娘可真白,在水郡是个好地方,本大神决定了,以后就在此地安家。”
宁锦嗤笑道:
“你之所以能在京都城吃香的喝辣的,被姑娘们捧着,全是因为我,离开我,你最大的可能是成为一锅鸡汤。”
杂毛山鸡不以为然道:
“等本大神恢复记忆,成为顶尖高手,就化身美少年,让万千姑娘喜欢。”
“你放心,那个时候,我肯定把你打回原形,我们家,只需要打鸣的鸡,可不需要什么化形的骚包美少年。”
杂毛山鸡不想说这些烦心事,催促道:“走,我们现在去青楼。”
白马眼睛一亮,嚎了几嗓子。
宁锦摇头道:“随便逛逛看看,早点休息,明日去看夫子留下的石碑,他老人家曾在那里讲课,我想看看。”
杂毛山鸡道:“先找姑娘再去也不迟。”
白马认真的点头,并晃了晃脖子上的钱袋子表示,它有钱。
宁锦想了想,道:
“也好,当初祭月诗会,在水郡有一女词出八月,据说她不仅诗词造诣很高,还是一位名气响亮的歌姬,正好来了,过去认识一下。”
“那还等什么,快走吧,那什么楼澜给你,其他的姑娘,本大神要十个。”
“望月楼,你们带路,若是找不到,此事作罢。”
宁锦故意如此,他想看看,这几个妖怪,平时是怎么逛青楼的。
杂毛山鸡看向白马,后者从很大的钱袋子中震出两个小钱袋子,一个挂在鸡脖子上,一个挂在了狗脖子上。
白马有钱宁锦不感到意外,在京都城,如今就是花千金想骑白马,也得看它心情,还必须是姑娘才行。
所以,它的钱袋子从来都是满的,只要空了,就找个大户人家化缘。
凡是被白马选中的人家,砸锅卖铁也开心到笑三天,都觉得未来好处多多。这种情况已经成了京都城的一种不良好的风气。
杂毛山鸡与白马还有大黑狗齐头并进,宁锦紧随其后,他倒是要瞧瞧,几个妖怪上青楼,不被打出来就好了,还能玩出花来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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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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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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