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禀报总督大人,贞德将军率领三万新军,距此不过五里。

  后续十七万大军也到了十里之外。

  新军每人携带三捆干草,一袋沙土。

  贞德将军向公子请示,是否前来屯市城下,与大军汇合。”

  看来贞德也知道战机稍纵即逝,此时不该到屯市城下耽误时间。

  “立即传令贞德,不必过来与我大军汇合。

  率领麾下新军,沿吴淞江河道,填草渡河,追杀清军。”

  “是。”

  斥候领命而去。

  三里外的贞德,得到郑克均的指令,立即传命麾下将士,绕道屯市北门。

  屯市北门外,就是吴淞江河道。

  因为干旱,吴淞江早已断流。

  只有河道自带的一些地下水口,为干枯的河道补水,形成一片片淤泥浅滩。

  新军将士下了河,将携带的一捆捆干草丢入淤泥之中,又洒上砂石。

  河道立刻变成坦途。

  新军全是轻兵,没有任何重装备。

  贞德率领三万军队绕过屯市城墙,出现在屯市东关外。

  此时还有残余清兵从屯市中逃出,个个蓬头垢面,狼狈不堪。

  新军看到这些清兵,顿时两眼放光。

  这可都是田产和水泥房啊。

  “杀。”

  随着贞德一声令下,新军如饿狼扑羊,冲上去将灰头土脸的清兵,一顿砍瓜切菜。

  “杀啊。”

  眼看从城门逃出的清兵稀稀拉拉,根本不够杀。

  都不用贞德指挥,三万新军将士就向那些逃跑的清兵追去。

  追上一个砍死一个。

  落在后面的新兵,眼看前方士兵杀敌建功,瞬间红了双眼。

  脚下像踩了风火轮,快速超过前方士兵,逮着那些落单的清兵就砍。

  新军将士你追我赶,如潮水一般席卷满清败兵,直往南杀去。

  后续赶到的十七万大军,只看到了满地尸体,大骂前军吃独食。

  在将官率领下,更是不要命的往前冲。

  贞德看着这一群杀红眼的疯子,都呆愣住了。

  这是新组建的农民军?看这战力,分明就是一群披头散发的杀人狂魔嘛。

  满清从屯市逃出来不到十万人,士气早已崩溃。

  在新军追击下,一个个清兵只恨爹妈少生两条腿。

  包括岳乐、杰书在内,此时都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以最快的速度逃回杭州。

  只有逃回杭州,才能暂时安全。

  才能有些许时间将杭州满城的八旗贵族,护送回北方。

  震泽西岭。

  岳乐和杰书骑马跑得最快,看到前方一片山岭,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翻过这座山,就进入浙江地界。

  基本就算安全了。

  “驾”

  岳乐和杰书,带着大批亲兵进入山岭。

  震泽西岭是一座海拔两百多米的山峦,地势不算险要,但面积比较大,纵深几公里。

  杰书等人进入树林。

  因为长时间不下雨,树叶早已掉光。

  满地都是厚厚的积叶,连官道都淹没了。

  杰书让大队士兵在前方淌开落叶,眼看山下新军越追越近,杰书亲兵在后面不断催促。

  淌得慢的,被打得皮开肉绽。

  好不容易,终于看到山岭南侧的浙江地界。

  “可算是逃出来了。”

  郑聪,刘国轩,何佑等东宁众将,也长舒一口气。

  这次东宁府出兵三万,协从清军,现在跟在他们三人身后的,却不过一千多人。

  “我当初就说,不该跟满清合作,国公不听,还撺掇王爷。

  本来我们东宁府拥有新北路的兵马,可以问鼎天下。

  现在与新北军决裂不说,还损兵折将。

  国公爷就一点也不后悔吗?”

  刘国轩心中十分憋屈。

  他一生征战无数,鲜有败绩。

  这次如果是败给清军也就算了,可却是败给友军。

  刘国轩觉得不值。

  “刘将军,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

  你胞弟刘学士就死在郑克均手上。

  为刘学士报仇,你义不容辞。

  本公劝王爷联合满清,一半是帮你雪恨。

  你现在竟然反过来怪本公,狗咬吕洞宾也就罢了。

  难道你刘大将军要置胞弟血仇不顾,跑去给郑克均牵马坠蹬?

  本公真瞧不起你。”

  刘国轩皱了皱眉。

  “本将至今不信,郑克均会杀了我弟弟。”

  刘国轩当然不会觉得郑克均是好人。

  上次在大肚国王城一番较量,刘国轩就知道四公子不是善茬。

  但郑克均杀自己弟弟干嘛?

  弟弟就一个传旨文官。

  郑克均不杀言语刻薄的郑聪,杀刘学士?

  刘国轩直觉,郑克均这样的枭雄,不至于干出这么不上台面的事。

  “什么?四公子杀了刘学士?”

  这时一直没开口的何佑说话了。

  “国公,你当初和刘学士到总督府宣旨,虽然四公子把你们都扔了出去,但却没动杀机。

  吴淞口的将士,可都是看着你们登船的。

  刘学士的死,关四公子什么事?”

  “何佑,你说什么?”

  刘国轩眉头一拧,冷然看向郑聪。

  郑聪大惊失色,正在想怎么狡辩时,突然北面山顶,出现大批军队。

  为首一员女将,披着长发,穿着狐皮兽衣,皮肤却十分紧致白净。

  刘聪等三人,都认识这女将。

  正是大肚国公主,洛桑。

  洛桑垮剑站在山顶,山风吹起她的长发,整个人充满野性美。

  “郑聪,刘国轩,好久不见了。”hΤTpS://WWω.sndswx.com/

  洛桑远远看到了在官道上行走的郑聪等东宁府将士。

  新仇旧恨,同时涌上心头。

  洛桑脸庞血红。

  “你们这些东宁府狗贼,还记得当初是如何欺辱我们番人的吗?

  刘国轩,还记得你屠我大肚国王室数十口,残杀我番民数千吗?

  郑聪,你逼我为刘国轩带路,进屯市送死。

  却没想到给了我机会,见到四公子吧?

  现在本公主奉四公子军令,在此等候你们多日。

  今日就是你们,还有这些满清鞑狗的死期。”

  洛桑身后两千番兵,弯弓搭箭。

  官道上,树林里疯狂奔逃的近十万清兵,吓得面如土色。

  倒不是怕这两千番兵天神下凡,而是……番兵架起的全是火箭。

  “射。”

  洛桑猛地一挥手。

  两千火箭射向树林各处。

  秋高气爽,天干物燥,整片树林几乎是见火就着。

  更何况那一夜,郑克均给了洛桑麾下每个番兵,五十瓶希腊火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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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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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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