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斯一脸忧心。
“很简单,买。”郑克均斩钉截铁地道。
“公子,如果能买,微臣早已买了。
去年北伐,如果光靠三十税一的赋税,哪里支撑得了数十万大军,上百万民夫。
微臣动用了大量库银,从百姓家中买粮。
实话告诉公子,现在户部和内务府的存银加起来,也就勉强够朝廷各部门运转。
除非减少对皇家学会的投入,否则是拿不出来多余钱财购买粮食的。”
“魏大人,你怎么光想着用白银去买粮食?”
这时陈梦纬得意一笑。
“你忘了?咱们可是能印新币的,咱们只要多印点钞票,不就有钱去买百姓家粮食了吗?”
“对啊。”
魏斯猛然醒悟。
“我怎么忘了还有新币?陈大人这个主意不错。
以新币现在的购买力,只要我们多印几亿钞票,就够赈灾了。
微臣真是佩服公子当初的远见,用新币代替白银流通,现在可是派上大用场了。
而且以后咱们缺钱了,都可以多印一点,一切就都迎刃而解了。”
你大爷的。
郑克均看着面前这两个所谓朝廷重臣,仿佛看到了‘卧龙凤雏’。
都两个什么玩意,出的什么败家主意?
一个建议削减皇家学会开支,一个建议印钞票。
仿佛还洋洋自得,以为自己出了多好的主意。
不过也不奇怪,其实郑克均大力扶持皇家学会的举动,在朝廷内部,并没有得到广泛认同。
毕竟科学技术在古代,就叫奇技淫巧。君子不为,更非朝廷正道。
要不是因为研发出了很多武器,在战场上大放异彩,恐怕大批朝廷重臣都要反对向皇家学会投钱了。
至于陈梦纬建议的滥发新币,更在情理之中。
别说现在的人并不懂金融常识,觉得既然新币能买东西,朝廷又缺钱,就印钱就得了。
他们还没有通货膨胀的概念。
宋朝的纸币,明朝的宝钞,都是这样废掉的。
其实何止这些古人,就是近现代的国家,遇到经济困局,大部分还是靠印钞解决。
都知道这是毒药,但都还是会喝。
可是郑克均绝不会这样干,新币要成为全球货币,就必须保持稳健的购买力,绝不能轻易滥发钞票,导致国内外民众对新币不信任。
这是杀鸡取卵。
“你们两个给我听好了,既不能减少对皇家学会的投入,也不能滥印新币。
本督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节约开支。”
“节约开支?”
魏斯疑惑地看向郑克均。
“户部是不是拨了一笔款,用于修建燕王府?”
“嗯,是的,依公子吩咐,规模并不大,只按明朝地方王府的规格修建。”
“不建了,回头把现在的总督府招牌换了,换成燕王府就成。”
“啊?”
魏斯和陈梦纬惊呆了。
“公子,这怎么能行?您好歹也是一位王爷,就算不追求排场,但基本的规格得有啊,否则成何体统?”
陈梦纬也跟着道:“妹夫,你别以为修这座燕王府,只是给你住的,其实这还代表了一种威仪。
咱们华夏的百姓还就服这种威仪。
如果您作为一位王爷,却没有王府,会被人嘲笑的。
这样的嘲笑不仅仅关乎面子和尊严,更是对王权的亵渎,会让百姓失去对你的敬畏之心,这并不利于你日后对大明天下的治理。”
“这个道理我懂,我知道这不是一座王府的事。”
对于陈梦纬的话,郑克均是认同的。
“但是如果这次我们修了王府,却没有对北方赈灾,那又如何在北方百姓的心中树立威仪?
有所得便有多失,两害相权取其轻,本王觉得还是先获得北方民心更重要。
更何况等我们朝廷财政状况好转了,王府什么时候不都可以修?
那时候再修得气派一些,百姓也更能接受,威仪不是树立得更好吗?”
郑克均一番话,让魏斯和陈梦纬沉默良久。
伺候在一旁的钮钴禄氏,也不禁扭头看了郑克均一眼。
“可是公子,即使如此,也远远不够买赈灾粮食的。”
“缩减皇宫和王府两方面的开支。
故宫的修缮计划停止,皇宫宫女和太监暂时先不配备。侍卫和洒扫都按最低限度配给。
长公主和纳兰夫人,柔嘉公主那里,开支也尽可能缩减,但是小郡主的用度不能少。”
反正现在皇宫里就住一个小皇帝,配个奶妈就差不多了,还要什么御膳房,御医馆,浣衣局……太浪费了。
“咦,对了,还有一个地方可以缩减开支。”
陈梦纬突然眼睛一亮。
“你别告诉我又是皇家学会。”
郑克均眼神不善地看向陈梦纬。
“不是,臣说的是延平王府。”
陈梦纬哼了一声道:“妹夫,你不知道,最近一年延平王府开支可是大不少。
延平王多加了差不多一倍的仆役,排场比你这燕王可大多了。”蜀南文学
“父王……”郑克均凝眉。
“延平王府的开支,暂不缩减。”
“可是剩下的,就实在不知道如何节余银钱了。”
说白了,现在大明朝廷最大开支,就是皇家学会。
各项试验,以及科学家薪水,还有教育方面的投入,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数字,其他开支加起来,也就皇家学会的一半。
不动皇家学会,在哪里缺斤少两,都凑不出多少钱来。
“或许我有一个主意。”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忽然传来,郑克均回头,满脸诧异,却是钮钴禄氏。
钮钴禄氏面不改色,冷静地道:“我听我阿玛讲当年清军入关,为了拉拢汉人士绅,一开始并没有对那些地主和官宦家动手。
从顺治元年,到正式抢劫大明权贵家产的顺治三年,这三年里,满清既要维持庞大的军费开销,又要重赏投靠大清的汉人军队,开支极大。
当时多尔衮的谋臣范文程就给多尔衮出了一个主意,将明朝皇家宫苑的物品,拿到民间售卖。
这些皇家物品,包括崇祯的起居之物,以及后妃的穿戴私密,都是普通百姓平日可望不可及的圣物,引起了各地权贵的争相购买。
最后多尔衮凑齐了军费,直到顺治三年,实在卖无可卖了,才不得不开始抢劫地主豪绅和大明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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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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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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