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珍珍又提着篮子走到另一头。
看见几个婶子也笑着打招呼:“李婶子,王婶子,吃了没。”苏珍珍以前不屑和村里的人打交道。
但是她这辈子知道,人活在这世上就得世俗,得融入这个世道,你来我往的,总需要人帮忙。
虽然经常有发生口角,但这些都是正常现象,左手有时候还看不惯右手呢,更何况是邻居。
“吃了,珍丫头,又过来送饭了。”李婶子和王婶子眯着眼回答,这太阳太刺眼,她们干活都得眯着眼,要不然受不住。
“他李婶,你别说,这村长家的胖丫头长得还挺旺夫的,瞅瞅小脸圆嘟嘟,那水桶腰,那翘屁股,肯定是生大胖孙子的料,听说还挺会做饭。”王婶子眯着眼看着苏珍珍的背影,越看越满意。
“他王婶,你小声点,等下金月听到,过来薅你头发,更何况人家会不会生,是人家的事,她都许了人家了。”李婶子摇了摇头,这王婶不知道是什么毛病。就喜欢盯人家屁股看,说看她会不会生,上次有个新媳妇嫁过来她们苏家村,她就嘴欠的说一句,她媳妇不会生儿子,人家婆婆当场就黑着脸拉新媳妇回家揍了一顿。
结果现在人家新媳妇生了一个大胖儿子,但是他们婆媳关系很恶劣,都是因为王婶子说了一句话让人家婆婆打了儿媳一顿,得了,现在媳妇怨恨婆婆了。
“呵呵,我就随口一说。”王婶子颤颤的说一句。她就一句而已,李婶子用得着帮那丫头说话么。
走远的苏珍珍并不知道身后的闲言碎语。
杏眼眸全是麦田里弯着腰拿着镰刀露出强壮手臂的粗汉子,额头上的汗水顺着耳边滴答滴答的流下。
“言哥哥,停下。”
霍言眼角微微上扬,放下镰刀大步的走上田埂。“今天吃什么。”
“吃玉米饼子,还有黄花酸,我跟你说玉米饼子配上黄瓜酸可开胃了,酸酸脆脆的。”苏珍珍樱桃嘴一张一合的柔声说道。
“你快尝尝。”苏珍珍递筷子给了霍言。
霍言垂眸幽深凝视苏珍珍的诱唇,他想起那天,她的珍珍,好甜,好甜!
“快吃,发什么呆呢。”苏珍珍被霍言炙热的眼神看得不自在,娇慎道。
“只要是珍珍做的都好好吃。”霍言回神过来,拿了筷子,手指间故意的撮了撮苏珍珍娇嫩的玉手。
白白嫩嫩的手,一下子就有一丝丝红痕,霍言懊悔,握住苏珍珍的手轻轻的揉。
“没事。”苏珍珍想扯开手,让霍言快点吃,都干了一天的活,肯定饿坏了。她的皮肤从小就娇嫩,只要轻轻一捏都会有出现青一块紫一块。
其实一点都不疼的。
霍言揉了好一会,红痕才淡去,一口吃一个玉米饼子,一口夹一块黄瓜。
玉米饼子的较劲,加上清脆爽口的黄瓜,在嘴里别有一番滋味。
他自认为是没有口腹欲的,觉得粮食熟了就行,只要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但吃了珍珍做的吃食,他才觉得原来还有吃的还能做这么好吃。
“好吃。”霍言扬起嘴角,微微一笑,太阳照耀下显得整个人很柔和。
“好吃就行,我经常做给你吃。”苏珍珍满足的甜甜一笑。自己做的东西,被自己心爱的人认可,就是最幸福的事情。
“别挠。”霍言抓住苏珍珍胡乱挠肥爪子。
苏珍珍婴儿肥的小脸生气的嘟着嘴,眉头紧蹙,这蚊子实在太多了,苏珍珍的肉肉又肥又嫩,是蚊子首选口粮。
夏天又是树底下,蚊子聚集最多的地方,苏珍珍穿着白色短袖和阔腿裤,手臂上被蚊子叮咬几个大大小小的包。
红彤彤的一大片让人看起来格外的触目惊心。
相反霍言就没被一只蚊子咬,苏珍珍瞅了瞅言哥哥的腿上的密密麻麻的“羊毛裤”,又看见硬邦邦的肌肉,要是她是蚊子她也选苏珍珍,因为言哥哥的肉太厚了,实在吸不动。
周边有两颗半黄半绿的黄皮果实。
霍言摘了几个没熟透的黄皮果把壳挤开,轻柔的帮苏珍珍涂上。
好像在对待世间珍宝。
涂了黄皮果苏珍珍居然神奇的觉得不痒了,手臂上还有一股黄皮味,黄皮味是酸酸甜甜的,挺好闻。
她今天出门忘记涂了花露水,平时她都会从空间拿瓶花露水喷几下,今天出门得急,居然忘记了。
得亏是言哥哥看见,要是娘和哥哥嫂嫂看见,他们直接用口水帮她涂。
这样她指定受不了。
“下次不用来给我送吃的。这里蚊子太多。”霍言在心里责怪自己,都怪他就想着想见珍珍,都没考虑到这里蚊子太多。
现在珍珍被咬得红一大片,原本白嫩嫩的手臂,现在红彤彤的,特别刺眼。
都怪他。
霍言轻轻的呼气,想让珍珍的红包快点消下去。
带着一丝丝热气,苏珍珍很害羞,脸颊出现一抹绯红。
这些蚊子一点都不懂事,他这个大男人在这露出这么多皮肤出来,不咬他,非要咬他的珍珍。
他是大男人他的血不更加强壮么。
“言哥哥,没事的,等一下就好了,你看这些包都消下去一点了。”苏珍珍见霍言一直低着头垂眸懊悔,肯定心里在难过。
在农村被蚊子咬是正常现象,她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被蚊子咬一都不得。
但是她还是很开心,言哥哥真是把她疼到心坎里去了。
“你裤袋挂什么呀。”苏珍珍霍言裤带好像挂着一个小挂件好奇问。
霍言闻言拿了下来,给苏珍珍,小挂件是一个精巧的小兔子,是霍言用麦秸梗子点点编织起来。
他见苏母编给苏珍珍一个小蜻蜓,苏珍珍很喜欢,所以他猜想珍珍肯定很喜欢这些玩意。
但是他一个大男人不会编,想起了李大叔好像会编,晚上吃了饭就找李大叔学,一个教得认真,一个学得快,霍言很快就掌握了精髓。
李大叔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风流的公子哥,后来家道中落,就成了地地道庄稼汉。
但是兴趣还在,他很喜欢教这些年轻小子怎么哄未来媳妇开心,所以霍言问的时候,李大叔很爽快的教。
“喜欢吗,我随便编的。”霍言风轻云淡的说,他可不会说是他编了两个晚上,才成功的一个兔子。
“喜欢,太喜欢了,它好可爱啊。”苏珍珍是真的喜欢这只可爱的兔子,霍言还专门画了两只可可爱爱的眼睛,有鼻子有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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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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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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