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我在六零养娃>第167章 丁红旗
  丁义真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村长,但是也是有头脑,有自己的心思的。不然也不会能够当村长当了一辈子。而且村里人对自己都是言听计从的。

  “那就谢谢何叔叔了,还有何春景的儿子没过多久也要过来了,那个小木屋估计是住不下了,村子里有没有能够住的房子或者地啊,让他们盖也可以。”

  顾彦岑接着说道。

  “你说房子还真的有一户,距离那个小木屋也不远。只不过那个屋子之前出过事,之前的人家觉得晦气就转给了村里,重新盖了房子。”

  丁义真想到了山底下的屋子,犹豫着要不要告诉顾彦岑里面的事情。虽然说现在已经不倡导这样的事情的,但是很多人还是有避讳的。

  “屋子里出过人命?”

  顾彦岑看出了丁义真的犹豫一眼道破,听村长说的,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山脚下的那个房子就一户,房子也是不错的。对于村里人来说,有个安身立命之所,就是最大的事情了。能够放弃家业离开,肯定是他们有所避讳。

  “是啊,那一家人人口也是多的,只不过也是因为家事,后来那家人的新媳妇死在了炕上,后来第二天婆婆也死在了院子的屋檐下。他们家人觉得晦气就搬走了,现在也不在我们村子家里住,听说是搬到县城去了。”

  丁义真有一搭没一搭的讲述着山脚下那一家人的事情,后来公安也过来调查了,这不过证据并没有指向那家人的其他人,死者身上也没有其他的痕迹,所以就认为是自杀。其他人觉得这个屋子里连续死了两个人觉得晦气,又害怕别人说自己封建抓起来。所以那个屋子就成了这个村子闭口不言的地方。

  “不碍事,何家那小子阳气重。”

  顾彦岑是不相信封建迷信的,也相信何春景和何明也是不怕的。

  “只要他不介意就好了,对了,那个房子很多年没有住过人了,明天我找人修一修再进去住。”

  丁义真立马张罗着。

  “好,就麻烦丁叔叔了。对了,这里有五十块钱,就当是给大家的工钱了。”

  顾彦岑掏出了身上仅有的钱,让别人帮忙还是需要给钱的,不然一次两次的,就不好意思的。

  “不用这么多吧,都是村里的人,互相帮忙都是应该的。”

  丁义真拒绝道,自己家这么多年得到顾家的照顾很多,前几年闹饥荒,家里的孩子多,顾家还能想到自己家送来了钱,米,面,自己家才能够熬过荒年。现在日子好过了,总不能就忘本了吧。

  “丁叔,你就收下吧。不给钱的话,就换成米面油这些,总是要换些好处给他们的。对了,山底下的那所房子,是村里的。也不能白住,丁叔回头和村里的人商量一下,我给它买下来。”

  顾彦岑想了想,何春景现在的钱财都被没收了,就算有也没办法正面拿出来。何明就更不指望了,所以还不如自己掏钱买下来。以后就算何春景回去了,再另外处置了就行。

  “这哪里需要钱啊,你让他们放心住就行了。”

  丁义真拒绝道,本来好不容易有一个可以帮忙的地方了,怎么还会要钱呢。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丁叔,你就听我的吧。算一算要多少钱,分给大家。当时是村子里的钱拿出来,平了这个房子的,现在买下来,大家也觉得心里舒服些。”

  这件事情,顾彦岑还是比较坚持的,主要还是明白大家的心理。最后丁义真没有说过顾彦岑,才只能同意,当时因为大家都不想要,房子占地面积虽然大,但是也没有花多少钱。只让顾彦岑掏两百块钱。

  顾彦岑身上没有带更多的钱,说好明天再送过来。

  顾彦岑正准备和秦远东站起来告辞的时候,屋子里出来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穿着个大裤衩,上面穿着和丁义真同款的白色汗衫。

  男人明显已经睡了一觉起来,手揉着眼睛,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

  “爹怎么还没睡,灯还开着呢。”

  “废话什么,你要放水就抓紧出去,赶紧睡觉。”

  面前的是丁义真的老儿子,已经超过了结婚的年纪,只不过平时不认真干活,迟迟没有找到人结婚。

  “哎,爹,他们是?”

  二十多人的男人终于睁开了眼睛,看见了比自己还要高的男人。

  “你就是丁叔的儿子吧,我叫顾彦岑,他叫秦远东。”

  几人打了个招呼就走了。

  只是留在原地的丁红旗却迟迟没有回去。

  “爹,那个就是我们隔壁部队的团长吗?官职挺高啊。”

  “瞎想什么呢?当时叫你去当兵,你死活不去,现在知道羡慕别人了啊,你就想想吧。”

  丁义真不想理他,自己的四个儿子中就这一个懒的,也怪自己小时候因为是最小的,所以多宠了他些。只不过没想到,这个小子,上工迟到,懒散。别的村的村长家的儿子闺女们都是不愁嫁不愁娶的,唯独自己家这个小的,相看的人家都不敢进门。

  “我也没想什么啊,爹。对了,爹,新来的知青,有一个特别好看,我看她对我的想法也挺好的。要不,改天,让她来我们家,你和娘见一见?”

  丁红旗从去年知青到自己村子里来,就关注到了梁亚玲,只不过不管自己怎么往前面凑,她都不理睬自己。最近有可能她终于知道自己的好了,愿意自己和她说话了。

  “你是说那个女知青?不行,我不同意,那个女的一看就不是过日子的人,前段时间村里的人不是还有说她和县城供销社的司机在一起吗?你往前面凑什么热闹?”

  不要说村里的流言,就算没有,丁义真也是不同意的。

  “我不管,我喜欢就行,再说了,人家梁知青都说了,和那个司机根本就没有什么事情呢。你可别听别人瞎说,还是个村长呢,一点没有判断头脑。”

  丁红旗没好气的说道,打了个哈切,便有回房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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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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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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