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泥县的商会开会时,和龙振宇认识的。
龙振宇和罗婉秋还在他的珠宝店里买了大量的首饰。
这时,女售货员上前解释道:“老板,这位客人是来买西装的。”
“龙会长,您相中的西装,我们百货商店送您。”上次龙振宇和罗婉秋在他的珠宝店扫货,让他的记忆太深刻了。
龙振宇他们走后,李成功和儿子一算,赚了40%的利润。
这次别说送一套西装,就是送十套,也不是问题。
“不用送了,多少钱?我们付钱。”罗婉秋可不想白要人家东西。
李成功边让售货员按照龙振宇的身材,找合适尺寸的西装,边和龙振宇说:
“龙会长,我这里的男装,一样给您拿一套,换着穿。”
龙振宇摆手,“我用不了。”
罗婉秋也不想要那么多的衣服,撒谎说:“家里还有呢,真是用不了。”
“家有是你家的,这是我送的,别给钱,给钱,我跟你们急啊。”
李成功说着,把售货员找出的衣服,包了一大包,里面有西装也有中山装。
“李老板,如果给这些,我得给钱。”
龙振宇说着拿出一张卡,递给售货员。
售货员看着李老板,不敢接。
“不许要龙先生的钱,这些就是送的。”李成功再三强调。
龙振宇无奈地说道:“好吧。我收着,记下李老板这个情了。”
“这人是哪儿的,什么来头?李老板送这么多衣服不要钱?”
“没见过这人,听是会长,可能是个当官的吧。”
“你们长没长耳朵,刚才那两个年轻的不是骂他赘婿吗?”
“入赘的也这么牛?那我也要入赘。”
“你入赘个头,入地狱吧。”
……
围观的人看到李老板对龙振宇夫妻如此客气,羡慕地不得了。
李成功一直把龙振宇和罗婉秋送到车上。
车开走了,李成功还在微笑着挥手。
龙振宇和罗婉秋回到家,看着这些衣服忍不住笑了。
罗婉秋一数,十二套衣服,“这叫什么事呀。”
“我留一套就行了,其余的,给爸穿吧。爸和我的身材差不多。”龙振宇说道。
罗婉秋选了三套,一套中山装,两套西服给龙振宇留下了,其余的给了罗晖。
李凤兰见罗婉秋抱过这么多的衣服,乐坏了,几年都不用买新衣服了。但是,虽然心里高兴,嘴上还是骂了赘婿乱花钱。
新衣服旧衣服,对罗晖来说无所谓,给啥穿啥。
晚上吃完饭,龙振宇叮嘱彭笑笑明天看诊所卖药的事。
罗婉秋和张嫂给大毛小毛洗澡去了。
罗晖和李凤兰商量早点走,晚到又该让大家当话柄说了。
说着话,李凤兰说她想起个事,就去找罗婉秋问,咋没把李嫣红接回来。
罗婉秋说,没让她回。回来又该分心了,让她好好学习,以后药厂还得指着她监管呢。
药厂的事比较大,李凤兰也没再计较。
第二天,一家人起得非常早。
罗婉秋穿一件织锦缎的旗袍,粉色的底,上面织着菊花和叶片,颜色搭配典雅,缎面丝滑细腻,复古的盘扣设计。
头上是简单的盘发,插着一支翡翠花簪。手腕戴得也是翡翠手镯。优雅大方,又显雍容高贵。
李凤兰穿一件紫罗兰色丝绸旗袍,上绣耦合色的枝蔓花叶。
脑后梳了一个髻,插着一个金枝叶簪,脖上戴着金项链,耳挂金耳环,手腕上戴的是两只宽大的金手镯。尽显华贵富态。
龙振宇和罗晖比较简单。
龙振宇一身灰色西装,小格子的衬衫。罗晖一套中山装,白色的衬衫。
四个人光鲜靓丽,早早地吃完饭就出发了。
李凤兰的大哥李凤阳家在平城市的另一个县城——黑林县。
路途有点远,龙振宇开着奔驰跑了一个小时才到地方。
如果路上不下雨还能快点,只是走到半路下了雨,车不能开得太快。
到了家门口,几个人下了车,雨下得小了,但还没停。
罗晖和龙振宇俩人大包小包地拎着水果和稻香村京八件,都是孝敬李凤兰老爹老妈的。
李凤兰看着阴沉沉的天,嘟囔:“结婚怎么找这样一个天。窝囊人。”
罗晖叮嘱李凤兰,“结婚是喜事,千万别挑礼见怪的,惹得人家不高兴。”
李凤兰说,“他们不惹我,我也不惹他们。如果他们惹了我,我也不是好欺负的。”
“我的天,还不如不叮嘱了。行了,爱怎样就怎样吧。”罗晖很是无奈。
四个人顶着小雨进了院。
只见一个宽敞的大院内,搭着一个大棚,里面摆着十张大桌子,有些桌子旁边已经坐了人。
见李凤兰一行四人进院,李凤阳和媳妇赶紧过来招呼,“凤兰一家回来了,快进屋吧,爸妈都叨咕一早上了。”
“这就是入……”
李凤阳媳妇看了眼龙振宇,刚要说“这就是入赘的姑爷吧”,话还没说完,罗晖拦过话,说,“他大舅妈,进屋在一起介绍吧。”
“啊,好好好。”李凤阳媳妇开门,几个人进了屋。
大棚中坐着的那些亲戚,看着李凤兰他们进了屋,指指点点开始议论。
“老李家的外甥闺女招了入赘的女婿。”
“那个看上去不像入赘的。”
“入不入赘还能看出来。”
“在家不定怎么受气呢,出来装人模狗样的。”
……
外边这些七大姑八大姨,搅动三寸不烂之舌,开始鼓噪。
进了屋里的龙振宇和罗婉秋,见一屋子人有些拘谨。
罗晖和龙振宇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了柜上。
罗晖一一把屋内的亲戚做了介绍,又把龙振宇介绍给了家里的亲戚。
这些亲戚今天终于见到传说中的赘婿了,都小声嘀咕,评头品足。
“听说都是家穷得过不下去才入赘的。”
“就是,谁家要是能娶起媳妇还会入赘。”
“罗老大家不是太富裕,又招入赘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不能吧,你看李凤兰穿金戴银的,身上金光闪闪。”
“谁还不会把烟粉擦在脸上。”
“可也是啊。”
……
龙振宇和罗婉秋结婚,实际上就领了结婚证,没有婚礼。
当时的情况是罗婉秋有病刚好,不想再大操办,怕是累着了。
另一个想法,龙振宇入赘罗家,也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所以也就没有操办婚礼。
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当时是罗老爷子在报纸上登的悬赏启示,说是谁治好罗家大小姐的病,不仅仅招赘到罗府,而且还送一套宅子。
李凤兰是不知情的,罗晖说他也不知道。
李凤兰闹情绪,好长一段时间才缓和,所以龙振宇和罗婉秋就没有婚礼,亲戚们也没见过龙振宇。
“真是特么的倒霉,招个入赘的,这辈子都抬不起头。”李凤兰心里极其的不愉快,暗自嘀咕着。
李凤兰不愿意听亲戚们议论龙振宇,又不能发火,只好转移话题。
她指着柜子上的水果和糕点,告诉坐在椅子上的爹妈说,那是孝敬他们二老的。
李凤兰的老妈抽着长杆烟袋锅,抬眼看了看李凤兰,“知道了,说话那么大声,我又不聋。”
“坐吧。”喝着茶水的老爹发了话。
李凤阳拽过两把椅子,“先坐着吧,一会儿新娘到了,就典礼开席。”
李凤阳媳妇拽了下李凤阳,“外边有来客人了,我们去下吧。”
“等下,大哥,这是给你们的礼钱。”罗晖叫住了李凤阳两口子,递上一个红包。
李凤阳媳妇见红包有点瘪,不屑道:“罗晖,有写礼账的,咋没写账上呢。”
罗晖笑了笑,说道:“不方便写。”
“哼,这是随礼钱少,不好意思写。”
李凤阳媳妇心里嘀咕着,接过红包,捏了捏,感觉没多少钱,强装笑颜道,“谢谢罗晖和凤兰啊。”
说着,拉着李凤阳出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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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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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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