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至尊混世赘婿>第174章 参加婚礼
  原来这个李老板是开绸缎庄和珠宝店的李成功。

  在黄泥县的商会开会时,和龙振宇认识的。

  龙振宇和罗婉秋还在他的珠宝店里买了大量的首饰。

  这时,女售货员上前解释道:“老板,这位客人是来买西装的。”

  “龙会长,您相中的西装,我们百货商店送您。”上次龙振宇和罗婉秋在他的珠宝店扫货,让他的记忆太深刻了。

  龙振宇他们走后,李成功和儿子一算,赚了40%的利润。

  这次别说送一套西装,就是送十套,也不是问题。

  “不用送了,多少钱?我们付钱。”罗婉秋可不想白要人家东西。

  李成功边让售货员按照龙振宇的身材,找合适尺寸的西装,边和龙振宇说:

  “龙会长,我这里的男装,一样给您拿一套,换着穿。”

  龙振宇摆手,“我用不了。”

  罗婉秋也不想要那么多的衣服,撒谎说:“家里还有呢,真是用不了。”

  “家有是你家的,这是我送的,别给钱,给钱,我跟你们急啊。”

  李成功说着,把售货员找出的衣服,包了一大包,里面有西装也有中山装。

  “李老板,如果给这些,我得给钱。”

  龙振宇说着拿出一张卡,递给售货员。

  售货员看着李老板,不敢接。

  “不许要龙先生的钱,这些就是送的。”李成功再三强调。

  龙振宇无奈地说道:“好吧。我收着,记下李老板这个情了。”

  “这人是哪儿的,什么来头?李老板送这么多衣服不要钱?”

  “没见过这人,听是会长,可能是个当官的吧。”

  “你们长没长耳朵,刚才那两个年轻的不是骂他赘婿吗?”

  “入赘的也这么牛?那我也要入赘。”

  “你入赘个头,入地狱吧。”

  ……

  围观的人看到李老板对龙振宇夫妻如此客气,羡慕地不得了。

  李成功一直把龙振宇和罗婉秋送到车上。

  车开走了,李成功还在微笑着挥手。

  龙振宇和罗婉秋回到家,看着这些衣服忍不住笑了。

  罗婉秋一数,十二套衣服,“这叫什么事呀。”

  “我留一套就行了,其余的,给爸穿吧。爸和我的身材差不多。”龙振宇说道。

  罗婉秋选了三套,一套中山装,两套西服给龙振宇留下了,其余的给了罗晖。

  李凤兰见罗婉秋抱过这么多的衣服,乐坏了,几年都不用买新衣服了。但是,虽然心里高兴,嘴上还是骂了赘婿乱花钱。

  新衣服旧衣服,对罗晖来说无所谓,给啥穿啥。

  晚上吃完饭,龙振宇叮嘱彭笑笑明天看诊所卖药的事。

  罗婉秋和张嫂给大毛小毛洗澡去了。

  罗晖和李凤兰商量早点走,晚到又该让大家当话柄说了。

  说着话,李凤兰说她想起个事,就去找罗婉秋问,咋没把李嫣红接回来。

  罗婉秋说,没让她回。回来又该分心了,让她好好学习,以后药厂还得指着她监管呢。

  药厂的事比较大,李凤兰也没再计较。

  第二天,一家人起得非常早。

  罗婉秋穿一件织锦缎的旗袍,粉色的底,上面织着菊花和叶片,颜色搭配典雅,缎面丝滑细腻,复古的盘扣设计。

  头上是简单的盘发,插着一支翡翠花簪。手腕戴得也是翡翠手镯。优雅大方,又显雍容高贵。

  李凤兰穿一件紫罗兰色丝绸旗袍,上绣耦合色的枝蔓花叶。

  脑后梳了一个髻,插着一个金枝叶簪,脖上戴着金项链,耳挂金耳环,手腕上戴的是两只宽大的金手镯。尽显华贵富态。

  龙振宇和罗晖比较简单。

  龙振宇一身灰色西装,小格子的衬衫。罗晖一套中山装,白色的衬衫。

  四个人光鲜靓丽,早早地吃完饭就出发了。

  李凤兰的大哥李凤阳家在平城市的另一个县城——黑林县。

  路途有点远,龙振宇开着奔驰跑了一个小时才到地方。

  如果路上不下雨还能快点,只是走到半路下了雨,车不能开得太快。

  到了家门口,几个人下了车,雨下得小了,但还没停。

  罗晖和龙振宇俩人大包小包地拎着水果和稻香村京八件,都是孝敬李凤兰老爹老妈的。

  李凤兰看着阴沉沉的天,嘟囔:“结婚怎么找这样一个天。窝囊人。”

  罗晖叮嘱李凤兰,“结婚是喜事,千万别挑礼见怪的,惹得人家不高兴。”

  李凤兰说,“他们不惹我,我也不惹他们。如果他们惹了我,我也不是好欺负的。”

  “我的天,还不如不叮嘱了。行了,爱怎样就怎样吧。”罗晖很是无奈。

  四个人顶着小雨进了院。

  只见一个宽敞的大院内,搭着一个大棚,里面摆着十张大桌子,有些桌子旁边已经坐了人。

  见李凤兰一行四人进院,李凤阳和媳妇赶紧过来招呼,“凤兰一家回来了,快进屋吧,爸妈都叨咕一早上了。”

  “这就是入……”

  李凤阳媳妇看了眼龙振宇,刚要说“这就是入赘的姑爷吧”,话还没说完,罗晖拦过话,说,“他大舅妈,进屋在一起介绍吧。”

  “啊,好好好。”李凤阳媳妇开门,几个人进了屋。

  大棚中坐着的那些亲戚,看着李凤兰他们进了屋,指指点点开始议论。

  “老李家的外甥闺女招了入赘的女婿。”

  “那个看上去不像入赘的。”

  “入不入赘还能看出来。”

  “在家不定怎么受气呢,出来装人模狗样的。”

  ……

  外边这些七大姑八大姨,搅动三寸不烂之舌,开始鼓噪。

  进了屋里的龙振宇和罗婉秋,见一屋子人有些拘谨。

  罗晖和龙振宇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了柜上。

  罗晖一一把屋内的亲戚做了介绍,又把龙振宇介绍给了家里的亲戚。

  这些亲戚今天终于见到传说中的赘婿了,都小声嘀咕,评头品足。

  “听说都是家穷得过不下去才入赘的。”

  “就是,谁家要是能娶起媳妇还会入赘。”

  “罗老大家不是太富裕,又招入赘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不能吧,你看李凤兰穿金戴银的,身上金光闪闪。”

  “谁还不会把烟粉擦在脸上。”

  “可也是啊。”

  ……

  龙振宇和罗婉秋结婚,实际上就领了结婚证,没有婚礼。

  当时的情况是罗婉秋有病刚好,不想再大操办,怕是累着了。

  另一个想法,龙振宇入赘罗家,也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所以也就没有操办婚礼。

  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当时是罗老爷子在报纸上登的悬赏启示,说是谁治好罗家大小姐的病,不仅仅招赘到罗府,而且还送一套宅子。

  李凤兰是不知情的,罗晖说他也不知道。

  李凤兰闹情绪,好长一段时间才缓和,所以龙振宇和罗婉秋就没有婚礼,亲戚们也没见过龙振宇。

  “真是特么的倒霉,招个入赘的,这辈子都抬不起头。”李凤兰心里极其的不愉快,暗自嘀咕着。

  李凤兰不愿意听亲戚们议论龙振宇,又不能发火,只好转移话题。

  她指着柜子上的水果和糕点,告诉坐在椅子上的爹妈说,那是孝敬他们二老的。

  李凤兰的老妈抽着长杆烟袋锅,抬眼看了看李凤兰,“知道了,说话那么大声,我又不聋。”

  “坐吧。”喝着茶水的老爹发了话。

  李凤阳拽过两把椅子,“先坐着吧,一会儿新娘到了,就典礼开席。”

  李凤阳媳妇拽了下李凤阳,“外边有来客人了,我们去下吧。”

  “等下,大哥,这是给你们的礼钱。”罗晖叫住了李凤阳两口子,递上一个红包。

  李凤阳媳妇见红包有点瘪,不屑道:“罗晖,有写礼账的,咋没写账上呢。”

  罗晖笑了笑,说道:“不方便写。”

  “哼,这是随礼钱少,不好意思写。”

  李凤阳媳妇心里嘀咕着,接过红包,捏了捏,感觉没多少钱,强装笑颜道,“谢谢罗晖和凤兰啊。”

  说着,拉着李凤阳出了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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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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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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