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奖学金一起寄过来的报纸被宁老太太拿去收藏了。
她自己买的两份报纸,一份被她偷偷拿去老宁家的坟前烧了,告诉先人老宁家出了一位文曲星。
另一份报纸被宁老太太天天拿到晒谷场去,跟那些乘凉的老太太、老大爷炫耀她的宝贝孙女宁为玉是多么的有出息。
听得在场的每个人,心里都不是很平衡,同样是孙辈,人家的娃儿怎么就那么能呢?
看看宁为玉,再想想林小麦、林小米,虽然她们没有宁为玉那样耀眼,但马上也要初中毕业了。
要知道林小米今年才十五岁,林小麦更是只有九岁,这妥妥的都是神童啊。
再想想她们之间的共同点,除了都是老宁家的种外,还都是女娃。
难不成他们青山生产大队的读书种子,都落在了女娃身上?
对比完她们三个,这群大爷大娘又把老宁家那几个不成器的孙子拉出来对比了一下,这群老人心里都有谱了。
各自回家招呼自家的儿子儿媳开大会,让他们送自家的女娃去读书,没准儿自己家的小辈也能给自己争口气,挣份报纸回来长脸。
队上的小学已经建好了,队上的孩子们再也不用每天起早贪黑走那么远的路去公社小学上课了。
社员们有了钱,也愿意送自家娃去学校读书,不求多出息,好歹拿个小学文凭,将来好进厂子当工人。
大多数人家送过去的都是家里的男娃儿,男娃儿们在家就是被宠着的,到了学校之后,刚开始的新鲜劲儿过去了,能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的真的不多。
家里的父母被自家的老头老太太这么一通分析下来,也觉得很有道理,觉得可以送女孩子去学校读几年书试一试,于是队里的小学班上多了许多女孩子的身影。
农村的女孩子向来懂事得早,从小就被教育要听话勤快。
在男孩子们去疯玩的时候,她们在山上捡蘑菇摘野菜,男孩子去上学的时候,她们在山上割猪草拾柴禾。
从自家父母口中得知自己也能去上学的时候,她们一个个两眼放光,欣喜若狂,都分外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
认真努力不会白费,这句话在考试成绩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每次考试成绩排名一出来,排在前排的基本上都是女生。
这样的结果更加验证了老头老太太的猜想,不少迷信的老人都选择了送自家的孙女去学校念书。
其中就有宁老太太,在宁为玉潜移默化的引导,还有她跟林小麦、林小米出众的成绩,以及队上其他人家都送女娃去上学,等等因素的影响下。
宁老太太是真的相信了老宁家专出读书种子这个事情,于是,她终于下定决心送除了宁家大丫以外的其他孙女去小学读书。
几个孙女不负所望,她们本身就是宁为玉的辅导对象,基础打得牢,在报名时直接申请了跳级考试,直接升上了小学三年级。
得知这个消息后,宁老太太的老脸都笑成了一朵菊花,她的想法果然没错,她家的孙女都是读书的料。
虽然宁老太太同意送她们去上学,但每次想起每年要花出去那么多学费和书本费她就觉得心痛。
跳级好啊,一学期学费一块钱,三个孩子就是三块钱,她们直接从三年级开始读,等于一下子帮她省了十二块钱。
不愧是她孙女,才上学知道给家里省钱,等她们再读两年就能像宁为玉一样往家里送钱,这买卖真是怎么想怎么划算。
至于为什么不送大丫去上学,原因很简单,大丫比宁为玉还大一岁,今年已经十七了,家里已经给她订了亲事,来年开春就结婚,已经没有投资的必要了。
在林小米的搅合下,老宁家也跟着躲过了那场暴雨带来的财政危机。
老宁家也不再因为没钱而卖孙女,但是这两年两个孙子结婚置办彩礼和宴席,再加上他们家随大流,分家盖房子,到手的分红没捂热又花出去了,宁老太太就想在孙女的亲事上捞一笔。
如今青山大队的女孩子身价比其他大队的都要高,再加上队上对于老宁家孙女聪明的言论越传越广,宁老太太就膨胀了,狮子大开口把彩礼要求翻了数倍。
不但要两百块的彩礼钱,还要结婚三大件。如此高昂的条件,立刻吓退了一大堆想要求娶的人家。
三大件是什么?自行车、缝纫机和手表,这三样单拎出来,每样都得要一百多块钱。
单单有钱还不够,还得有票,农村人想要这种票就得跟城里人换,又是一笔开支。
七七八八算下来,娶个媳妇就得花掉家里大半积蓄,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想娶宁家女的那些人打退堂鼓。
宁为玉得知此事之后,对老太太十分无语,上辈子老太太只要了三十块彩礼,这辈子居然翻了二十倍,亏她想得出来。
为了不让大姐重蹈覆辙,宁为玉想了一个主意,她要先老太太一步帮大姐找一门好亲事。
王胜是村尾王家的顶梁柱,今年已经二十岁了还没娶妻,他父亲去的早,母亲又常年卧床,他下边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要养,最小的妹妹今年也才十岁。
王胜小小年纪就扛起了养家的重担,这几年收到的分红还了队里的欠款,总算是无债一身轻,再去掉母亲的医药费,现钱已经所剩无几。
他这样的条件,稍微好点的人家都看不上,故而一直单到了现在。
宁为玉之所以选择王胜,是因为上辈子王胜就是喜欢大丫的,只是因为上辈子穷困潦倒,家里又有那么多人指着他养活,他自认给不了大丫幸福,这才只能把对大丫的喜欢藏在心里。
宁为玉发现这个秘密,是在大丫出嫁那天,上辈子的她意外看见王胜远远的跟在迎亲队伍的后头,直到队伍出了村口,目送大丫离开后,王胜靠在树干旁捶树痛哭。
那时候她就知道王胜大概是喜欢大姐的,只是他的这场暗恋终究只是一场空。
直到她后来离开大青山生产队时,王胜还一直是个单身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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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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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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