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盛春成盛春>447 叙述性的语言
  叙述性的语言是有惯性的,很多话只要一开头,就收不住。加上故事本身和环境,会加速这种惯性。

  孙红在黑暗中继续说着,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说着那个夏天的晚上,坐上高铁,去往杭城的自己。

  盛春成在一旁,手握着孙红的手,静静地听着。他能够感觉到孙红竭力压制着的自己的激动,她的手微微颤栗着,把盛春成的手拽得紧紧的,好像他是她,在黑暗中快沉溺的时候,随手抓到的什么。

  在黑暗中,孙红抵达了杭城,那是夏天的一个晚上,孙红拉着行李,从车站出口出来,在车站前宽敞的广场上坐着。广场虽然宽广,但人并不多,因为车站四周都是车水马龙的道路,把车站和广场围成了一个孤岛,连无孔不入的广场舞大军,都放弃了这里。

  孙红虽然来过杭城,但杭城对她来说,仍然是一个陌生的城市,她在这个城市,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坐在那里,她也不知道自己接着该去哪里。

  “可能那还是一件好事。”孙红和盛春成说,“就是你失恋的同时,又失业,又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这让你连痛苦都没有时间痛苦,和生存的压力比起来,情感上的打击,似乎没有那么厉害了。”

  坐在火车东站西广场的孙红,看着对面的一幢幢高楼,看着一扇扇亮着的窗户,真的是万家灯火,但这万家灯火,没有一盏灯光会是属于她的。孙红想,她此刻要是就在这广场上消失,大概会和一个泡泡破灭一样,掀不起一点的涟漪,连注意的人都没有。

  这个城市,很快就会把她抹掉,就好像她从来也没有带着痛苦和忧伤,带着眼角的泪痕,从上海抵达过这里一样。她就会像吹拂着她的风一样,刮过去就不留痕迹,连一片树叶都不如,树叶在这个城市,还有归宿,而她没有。

  树叶会被清洁工清扫着,倒进垃圾桶,然后在垃圾车上,咣当咣当碾过这个城市凌晨的街道,去往垃圾站,最后被转运到郊区的垃圾填埋场,或者一个个焚化炉。每一片从树上落下来的树叶,在这个城市,都是有归宿的,最后会和更多的树叶在一起。

  她没有,她要是消失,就消失了,连树叶都不如。看着对面的万家灯火,还有眼前走过来走过去,拖着行李的人们,孙红呆呆地想。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甚至想过起身,走回去车站,买一张车票重新回去上海。在上海,她至少还有一间房间,可以把自己安放进去。蜀南文学

  但她没有起身,还是呆呆地坐着,坐了有多长时间,孙红自己都不知道,她要是愿意,大概可以一直坐在这里,直到把这个黑夜坐穿,坐到天亮。

  广场花坛的大理石台面上,还真的躺着好几个无处可去的人,身前堆着行李,他们就准备在这里睡到天亮,这里空气清新,还越来越凉快,除了蚊子多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孙红在那里坐到最后,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有些坐麻木,什么也不去想的时候,她听到自己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和她说,难过个屁啊,谁在乎你啊!

  是啊,在这个城市,你欣喜若狂也好,痛不欲生也好,谁在乎你啊,你是谁啊。

  孙红站了起来。几乎就在她站起来的那一刻,她决定了,自己不再走了,就在这里。我死皮赖脸也要赖在这个城市,我就赖在这里不走了,看你能对我怎么办,我要赖在这里,一直到这个城市有很多的人认识我孙红,知道我孙红。

  我不走了。

  孙红拖着行李,走到广场的边上,沿着高高的台阶下去,过了马路,马路对面,就是一片商业区,有好几家快捷酒店。孙红问了三家,最后选了一家最便宜的酒店,那里有一个房间,只要六十块钱一个晚上,前台的接待小姐和她说,这是特价房,房间里没有窗户。

  没有窗户有什么关系,只要能洗澡就可以,孙红感觉自己身上已经被蚊子叮了无数的包,浑身发痒,洗澡是她现在最迫切的事情,她也找不到更便宜的房间了,就住了下来。

  第二天起床,人还坐在床上,孙红先拿起手机,从手机相册里找出自己和那个男孩的合影,她对着那个男孩,大声地叫着,滚你妈的,去死吧!

  然后,她把这些照片从自己的相册里统统删除,一张也没有留。

  孙红起床,把自己收拾得看上去神清气爽。房价虽然便宜,还包免费的早餐,孙红下楼去吃了早餐,吃完就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开始在网上翻找招聘信息,找到了六家,保存下来。

  这个时候,已经九点多钟,外面的太阳明晃晃的,很毒辣,孙红还是决定,马上就出门去,如果快的话,自己上午还来得及先去两家,下去去其他的四家。

  走过前台的时候,孙红想到自己中途大概不会回来了,她办了续住的手续。她觉得自己现在要做的,是把自己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花在找工作上,而不是去找更便宜的酒店。

  她去的第一家公司,是一家做网络直销的,他们要招的是总经理助理。

  孙红到了庆春路的嘉德广场,上了楼,进去是一间很大的办公室,几十个员工,每个人看上去都很忙碌。大办公区域的尽头,是用玻璃隔出的一排隔间,所有的办公室,从总经理到财务,再到人事部,都在这一个个隔间里面。

  孙红去了人事部,面试她的是一个女的,孙红刚坐下来,就在心里给她取外号,翘嘴巴,不管是孙红和她说什么,她都会习惯性地翘翘嘴巴,跟着鼻子也会扭一下,一副很不屑的样子。

  她拿了一张表格给孙红填的时候,她翘了翘嘴巴。孙红把表格填好,递回给她的时候,她又翘翘嘴。

  她让孙红把毕业证书给她看。孙红所读的大学,是一所211,她自认211的文凭,应该没有那么难看,但翘嘴巴打开她的毕业证书看看,还是翘了翘嘴巴,说:

  “这种学校啊。”

  孙红很想问她,这种学校是哪种学校,你又是哪个大学毕业的,不会是蓝翔的吧,我怎么看着你像蓝翔的?孙红想到这里,忍不住笑了起来。

  翘嘴巴抬头看了看她,问:“你笑什么?”

  孙红赶紧说:“没有什么,想起了一件无关的事情。”

  “你这样心不在焉可不行。”人还没招进来,翘嘴巴就开始教训起了孙红,和她说:“我们是一家很有实力的公司,总经理助理,是很重要的岗位,你知不知道?刚刚来面试的,就有北大和浙大的,还有哈大的,你知不知道哈大?”

  “哈尔滨工业大学?”孙红问。

  “哈佛!”翘嘴巴说着,又翘了翘嘴,这让孙红觉得,连哈佛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孙红笑着说:“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我是第一次听到国内有HR,把哈佛叫哈大的。”

  翘嘴巴瞪了她一眼,正想说什么,桌上的电话响了,她拿起来听了两句,说了声好,放下电话和孙红说:

  “你去最头上那间办公室,我们朱总想和你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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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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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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