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赵新沈璇>第七百零三章 金光闪闪的美丽之地
  在之后的三天里,探险队顺着鲁水逆流而上,走走停停。

  每天临近中午的时候,鲁奇都会登岸,使用携带的电子六分仪测量出太阳高度角,并通过查阅英国人出的一本《航海天文历和天文星历表》得出当地纬度。至于经度就不用算了,直接套用后世萨克拉门托的经度即可,也就是西经121度29分35.99秒。

  另外在每一处河道岔口,鲁奇还让人在岸边的显眼位置做标记;比如在正确方向的某颗树干高处系一根红布条,或是在岩石上用白漆画一个五角星和大箭头。

  第四天的上午,当船队经过了一处向西开口的“U”字形大河湾,继续向北走了十几公里后,只见河岸上随处可见躯干虬劲盘结的橡树和三叶杨,巨大的黄色树冠遮天蔽日。野葡萄藤悬垂在蓝色水流的两岸,鸟儿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一尺多长的鲑鱼在清澈的河水深处游来游去。如此美景,让探险队中的每个人都沉浸其中。

  不知为什么,鲁奇觉得这里应该离目标不远了,于是他决定登岸测量一下。很快,数据就得到了,再对照天文历一看,北纬38度32分12.76秒。他知道纬度每差一分是1.849公里,而后世的萨克拉门托位于北纬38度34分53.99秒,所以只要再往北走四公里就可以插杆竖旗了。

  当船队继续向北行驶了半个多小时,鲁奇觉得距离差不多了,便下令各船在东岸停靠。然而就在众人登上河岸,正准备从船上搬运帐篷等物资时,随行的那名叫白白的印第安人突然抬手示警;之前几次露营的时候遭遇野兽,白白都是这样提醒的。

  “所有人戒备!”随着带队排长一声令下,探险队成员急忙放下手里的东西,伏低身子,顺势举起了手中的杠杆步枪。

  风吹的橡树枝唰唰作响,身后的河水哗哗流着,时间也似乎过的无比漫长。蹲在草丛里的鲁奇端着一把杠杆步枪,呼呼的出着粗气,小眼睛滴流乱转。

  正当他心怀忐忑之时,就见从十几米外的灌木丛里和树后,冷不丁冒出百十个脸和手脚涂得跟花瓜一样的印第安人,他们一个个披头散发,头上插着黑黄红三色的羽毛,肤色看上去黑黢黢的,手持弓箭或是木矛圆盾,嘴里大呼小叫,目露凶光。

  此时就听对面有人布拉布拉的大声说了什么,鲁奇随即转头看向身旁趴着的米沃克人白白,努着嘴示意了一下,那意思是该你上了

  直到一年多以后,当鲁奇终于能用普通话和印第安人相互交流时,他这才搞清楚,原来自己遇上的那些凶巴巴的印第安原住民其实也是米沃克人。只不过白白他们是山地米沃克族群,而鲁水的那些属于平原米沃克族群。

  当然了,鲁奇对那天去原住民村子做客所吃的“美食”也是印象深刻。对方不仅拿出了烤橡树子,还给他端来了一碗说不出诡异味道的浆糊般的食物。鲁奇当时用木勺扒拉了一下,发现那里面有某种类似球茎的玩意、绿呼呼的草籽和不知名的蘑菇,甚至还有两只大蚂蚱。

  烤蚂蚱鲁奇倒是吃过,可煮蚂蚱的难度就太高了问题是他架不住白白笑呵呵的怂恿,以及对方酋长那不容拒绝的目光,鲁奇一咬牙,心说为了金子拼了!然后便一仰脖喝了下去,那蚂蚱连嚼都没敢嚼,直接吞了。于是到了第二天一早,鲁奇和十几名手下便上吐下泻。得亏像什么诺氟沙星、黄连素之类的治拉肚子药物探险队都带了,他和手下的三十名士兵这才侥幸逃过一劫。

  据后来白白说,蚂蚱可是平原米沃克人不可多得的美味。

  鲁奇就问了,那你怎么不吃啊?

  白白笑着说,我们是山地米沃克,又住在海边,所以我们最喜欢吃贻贝和鲍鱼,不喜欢蚂蚱。

  鲁奇笑骂,白白你个大骗子!

  好吧,由于本时空鲁奇和他的探险队先于西班牙人来到这里,于是他当仁不让的将登岸处所在的平原命名为“鲁水平原”。

  鲁水平原其实是两条河交汇形成的冲击平原,南北方向的自然是鲁水,而东西向的则是一条被称为“KumMayo”的河流;很多年以后鲁奇才搞清楚那是什么意思,这是尼森南人的叫法,意为“圆屋河”;源自尼森南人的住宅样式。这一带除了平原米沃克人,还居住着尼森南人、麦端人和温图人,人口多达上万。

  之后鲁奇和本地的米沃克人酋长进行了一场连说带比划的艰难谈判。最后他用三十把剪子、三十把刀、十把锤子和两张金色保温毯,外加每年向村子提供两百袋面粉的条件,获得了一块占地在七十平方公里的靠河土地。

  其实那名酋长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面粉,他甚至连小麦都没见过,这个条件是鲁奇自己提的,主要是占便宜太多让他心里实在有些过意不去。他用船上携带的面粉和着河水,给酋长做了张石板烙饼,酋长和几位长老一人分了一块,吃的津津有味,随即便对这种叫“小麦”的食物充满了向往。

  半年后,当上千名华人矿工抵达此地,一座名为“鲁水城”的小镇也拔地而起。不过在那些从婆罗洲来的矿工的口中,将这里简称为“二埠”,金门是“大埠”。由于来这里华人女性非常少,于是很多单身矿工便和当地的印第安女性通婚,生下了一大群似混血非混血的后代。

  至于本地米沃克人也逐渐被中华文化影响,从语言饮食到穿衣居住,到最后跟华人一样,逢年过节都会给祖先牌位烧香磕头。只不过他们的祖先牌位里除了父母和祖辈,还多了一个狼神和鹰神。

  然而凡事都要分正反两面说。随着渡海而来的华人愈来愈多,一场天花大传染也于三年后在鲁水河流域的各印第安村落中爆发。尽管北海镇的医疗人员全力施救,可鲁水平原上的印第安人还是减少了三分之一多。自那以后,当地的印第安人不情不愿的接受了牛痘和其他疫苗,人口才又慢慢涨了上去。

  鲁奇他们在未来的鲁水镇呆了三天,通过施放无人机对周边地形河流和后世资料的反复对比,他终于确认本地人口中的“KumMayo”就是另一时空中的“美国河”;而出产金子的地点,就在这条河南叉支流上的某个位置。

  探险队又出发了,这一次队伍里又多了两个平原米沃克人。这么好的生意伙伴,本地酋长可不想轻易放弃,于是便让自己的儿子利瓦努和另一个叫乌叶的青年当向导;前者名字意为“咆哮之熊”,后者则是“跳舞的火鸡”。んτΤΡS://Www.sndswx.com/

  利瓦努就是前几天带着一帮人打算伏击探险队的家伙,他第一次见到鲁奇的时候,就对他腰上系着的牛皮腰带很是好奇。鲁奇弄明白后,便把自己的武装带解下来送给了他,还包括了一把锋利的匕首。酋长少爷高兴坏了,便将自己用贝壳、玻璃珠子、木头、羽毛串成的滴里嘟噜的一大挂项链送给了对方。

  说实话,探险队这次的旅程看似很顺利,主要是因为有白白和另外一个叫苏克的家伙随行,帮着向原住民解释,否则肯定要栽个大跟头。

  在后世传统印象里,作为北美洲原住民的印第安人在面对欧洲殖民者时都是毫无还手之力,然而那都是十九世纪后半叶工业化时代的事了,眼下占据北美西部的西班牙人其实还是非常畏惧这些原住民的;他们只能通过蒙骗而非开战来侵占土地。

  不说别的,就在十几年前的独立战争期间,大陆军被与英军结盟的易洛魁部落打得溃不成军。而在那场被后世称为大屠杀的“怀俄明战役”中,更是有三百多白人被剥了头皮,无数人弃家逃命。

  等到了十几年后爆发第二次英美战争时,易洛魁联盟将迎来高光时刻,他们会与英军携手攻破华盛顿,将总统府付之一炬,由此也诞生了一个地标物——白宫。

  因为眼下正值枯水期,四条冲锋舟只得沿着曲折狭长的“圆屋河”河道缓慢前行。当两天后一行人进入山区后,部分河段由于水位实在太浅,众人更是要吭哧吭哧的抬着橡皮艇,踩着仅摸过膝盖的水流艰难前行,一路的艰辛实在难于言表。

  比如头一天进山后露营的时候,由于烹饪食物散发的香气,把什么熊啊、狼啊、野猪全都招来了。放哨的士兵虽然开枪吓跑了动物,可也把酋长少爷和另一位同伴给吓的够呛,差点撒腿跑没影儿。

  之后他们在路过一处尼森南人村落做客的时候,对方酋长听到鲁奇总提到“科洛马”,显得颇为惊讶,因为这个名字就是出自尼森南语“Cullumah”,意为“美丽”。当确认探险队就是要去科洛马后,收了礼物的酋长便决定亲自带他们过去。

  由于那里已经是圆屋河南岔支流的上游,冲锋艇根本过不去,所以众人只得把船留在村子里,然后背包徒步前行。

  走了两天,一行人在太阳落山之前来到了一处跌宕起伏的深谷,四周山林密布,溪水潺潺,粗大的红杉和黄皮松至少要四五个人才能合抱。草草吃过饭,已经累的骨头都要散架的鲁奇就钻进了帐篷里,倒头就睡,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被外面的鸟叫声吵醒。

  鲁奇从帐篷里出来的时候,除了执勤的哨兵,几个帐篷里的人还在沉睡。他在哨兵的注视下走到溪流边,用手舀起冰冷的水漱了口,又洗了把脸,顿时感到精神一震。直到这时,他才开始打量宿营地周边的风景。四下看了一会,这厮便背着手,沿着溪流的左岸漫步溜达。走出十几米后,突然,他看到溪水里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光。

  起初他以为是一块蛋白石,也就是一种黑色透明的石头,自从进山后经常会看到。鲁奇本能的决定忽视那玩意,继续往前溜达,可走了几步,他又不自觉的转身回去,蹲下身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那玩意不像是蛋白石,而是几块闪闪发光的碎片,随即俯身将其中一块捞了出来。

  这块碎片约莫有鲁奇的小半个巴掌大,发光的只是其中一角,当他用手抹去其余部分覆盖着的黑色污泥和水藻,整块碎片的金色光芒立刻展现了出来。鲁奇的脑袋嗡的就是一下,甚至激动的手都有些哆嗦。

  这特么哪是蛋白石啊,分明就是一个如同鳞片似的薄金片!

  鲁奇顾不得回去叫醒还在沉睡的探险队员,俯身又将另外几块碎片从溪水里捞了出来,发现竟然也都是一样的金色鳞片。这货顿时激动了,之后他顺着溪流一路走一路找,居然走出了一里多地。等一脸焦急的白白和几名队员大喊着找到他的时候,上衣兜里已经揣着大大小小30多个碎片。

  回到宿营地后,鲁奇也不做解释,一头扎进帐篷里,打开自己的背包,从中取出自己喝水用的不锈钢杯子,从兜里掏出一块金色薄片放进去;接着,他又从另外一个包里取出一个密封的严严实实的棕色小玻璃瓶子和一根塑料滴管。当瓶盖打开时,一股刺鼻的味道蹿了出来。

  他屏住呼吸,用塑料滴管从瓶子里取了几滴无色溶液,小心翼翼的滴在了杯子中的金片上,随后便将瓶盖拧紧,然后将注意力转向了不锈钢杯子内。

  过了片刻,只见金色薄片上的滴酸处毫无反应。鲁奇这才确定,自己发现的就是黄金,而且纯度还不低!

  老天爷!可让我找到了!

  鲁奇咧着嘴无声的傻笑了起来,他此刻心里想的都是自己费了这么大劲帮赵新找金子,该跟他要点啥呢?

  此时探险队的众人已经全醒了,他们三五成群的聚拢在一起窃窃私语,说鲁大人这是咋了?过了好一阵,鲁奇总算出来了,他招手叫来带队的排长,低声嘱咐了几句,对方越听眼睛越亮,嘴角也露出了一丝笑意。

  等众人就着热茶草草吃了几口干粮,便纷纷从包里取出锤子铲子等工具,五人一组,顺着周边的小溪开始忙了起来。

  这边来一铲子,那边来两锤,搞的白白等印第安人一头雾水。他们找到鲁奇比划手势询问,鲁奇想了想,觉得这事根本瞒不住,于是从兜里掏出了一块金片给几名印第安人看。

  “kic'aw!”那名尼森南酋长和利瓦努都惊讶的叫了起来,他们这才明白这些外来者跑这么远是干嘛来了。

  之后探险队的所有人忙碌了整整一天,他们搜寻了方圆两公里内的每条小溪和山谷,找到了不少指甲盖大的碎片或是米粒大的金子。尤其是在南面山上的一处干涸的峡谷里,一名探险队员仅用携带的匕首,就挖出了一块重达一两的实心金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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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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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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