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也在讨论一大爷家的事情。
“娥子,没想到一大爷他们真会领养一个孩子回来,难不成上回我们和一大妈说的话起作用了?”
“哟,瞧把你给能的,你以为你几句话就能改变人家的决定吗?想什么呢?依我看,就是一大爷本来就有这个想法了,而这次回老家正好又碰到一个合适的,碰巧了,这才会起心收养的。”
娄晓娥也不知道他哪来的自信,脸可真大!
许大茂心里则在嘀咕,电视里可没有这一出,不是自己影响的还是什么?不过也说不准,现在剧情好像已经跑偏了不少,槐花儿已经出生了,可贾东旭还没死,原本和秦淮茹走到一起的傻柱也早早结婚了。
当然,最大的变数就数自己这一家了。
这样看来,一大爷突发其想收养了一个儿子,看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了。
算了,管那么多做什么呢!把自己日子过好才是最正经的。
旁边传来“咚咚咚”拨浪鼓的声音。
他一听不好,马上就要去挽救,只是已经来不及了,只听到啪的一声。
紧接着就是家国的啊啊声。
他低头一看,果然,那只红色拨浪鼓已经掉到了地上,而小家国刚睁着他那双无辜的大眼睛,小手指着地上,对着他啊啊叫着。
意思就是,你快捡啊,捡了我好再扔!
小家伙四个月多点的时候,就学会了翻身,自那以后,只要醒着,他就不太喜欢在自己的小床里玩儿了。
他最喜欢躺在爸爸妈妈的大床上玩,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片广阔的天地,任他翻滚,自由自在。
他是开心了,可许大茂他们就开始忧心了,生怕他把自己给翻到床底下去。这可不是前世那种低矮的席梦思床,现在的床要高多了,小娃娃摔下去可不是闹着玩的事情。
于是想了不少主意,孩子身边不离大人这是肯定的,然后在小家伙周围用被子给他筑起了一道人工长城。
不过,看了几回后,他发现自己真是多虑了。
一开始,这小子是人小心大,就他的力气,翻一次身是可以的,不过要是连着翻两次,那基本上要把吃妈的力气都使出来了。
不过后来,扑腾几回后,小家伙的心气儿也没那么足了,只要自己不是处于不舒适的俯卧位,他能躺在那儿自得其乐,半天都不翻一回的。
把“躺平”这一词演绎得真是淋漓尽致。
为了让小家伙动起来,每每都要大人手动把他趴放在床上才行。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这只红色的拨浪鼓再次出现。
这是许大茂特地买来给他测听力的,但起先小家伙对这个东西并没有表示出明显的兴趣,于是就渐渐地被众人遗忘到角落里了。
前些日子娄晓娥找东西时,无意中翻出这只拨浪鼓来,顺带手轻轻摇了下,发出的声音瞬间吸引了小家国的目光。
这之后,母子俩最热衷于玩的游戏就是,娄晓娥把拨浪鼓放到旁边,而小家伙则向着这个目标奋力向那边翻,直到把拨浪鼓拿到手里,然后先是兴奋地摇几下,听两声节奏的咚咚声,接着就是用力往前一扔。
随着他的气力渐大,拨浪鼓扔得也越来越远,终于有一天,他成功地将之扔到了地上,发出了声音。蜀南文学
当时小家伙兴奋到不行了,于是干劲上来了,大人就遭了殃。只得陪着他玩我扔你捡的游戏,一直到他玩累了为止。
……
第二天,一大爷早早就出门去置办建墙的材料去了。
一大妈则带着易建国在家中收拾,要加一堵墙,肯定要把原有的东西挪开的。
动静一大,就惊动了院子里的其它人。
何雨水还没有开学,她只有一学期就要毕业了,学习的课程其实都已经结束了,下学期的时间会去工厂实习,不过现在学校还还没有和实习单位落实好,所以她的假期就比一般学生长了一点。
她读的是中专,纺织专业,对口的是纺织厂,以她这个学历,进厂多半是技术员级别的。
目前的她,有着有着所有毕业生的通病,第一就是后悔前面几年没有好好学,然后就是对未来前途的迷茫。毕业从学校和社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环境。
如果让许大茂知道她的心情,肯定会说她身在福中不知福,要知道当年的他在毕业时,找工作找得有多痛苦啊。对比下来,现在的毕业生们实在是太幸福了,因为他们压根就没有就业的压力,毕业后直接分配工作,所以他们唯一烦恼的是,到时会被分到哪里。需要考虑的只有怎样尽快融入环境,把工作做好。
隔壁开始有响动的时候,她还在床上赖着呢。许小青已经开学了,没时间再往这边跑了,所以她一个人待在家也没多少事情可做,天气又冷,干脆躲在被窝里看书了。
她不知道隔壁出了什么事,赶紧起床洗漱,探着脑袋看了下,发现只是收拾东西发出的响动,她也就没那么着急了。
自打哥哥娶了嫂子后,她虽说不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可比以前幸福多了。每天早上起床都有现成的早饭温在炉子上。
她不慌不忙地把早饭吃完,收拾好碗筷,然后就到隔壁去帮忙了。
自从老爹去追求他自己的“幸福”之后,她就和哥哥一起相依为命,吃了不少苦,那时的哥哥自己也只是个大孩子,又是个男孩,心粗得很,好些女孩子的事情都不懂,多亏有一大妈留心照应着她,所以对一大妈她是相当感恩的。
来到隔壁,发现不仅仅一大妈和那个孩子在,二大妈和三大妈也都来了,还有对门的秦淮茹,后院的张婶,大家都在帮忙拾掇东西。
平时住着不觉得,一旦要收拾东西,就会发现,杂七杂八的小东西怎么那么多。
还好,一大妈不是搬家,只需要把房间中央收拾出来就行。
人多力量大,不一会儿,所有的东西都被挪到角落里放好了。
这时二大妈开口了,“他一大妈,你真是好福气啊,建国这孩子看着就是个勤快的,不像我家里那两个懒小子,成天就知道向我要吃的,让他们帮着干点活儿就像要了他们的命一样。”
听到此,三大妈也点头咐和,“我家那几个小子也是,让他们帮忙做点活儿,废话就特别多。”
听到大妈们的夸奖,易建国那黑黑的小脸颜色变成了黑红色,真是不经逗。
一大妈忙把他推到雨水面前,转移大家的话题。
“来,建国,认识一下,这是隔壁的何雨水姐姐,她可是个文化人。”
然后她又看向何雨水,“雨水啊,这就是我和你一大爷新认的儿子,叫易建国。”
何雨水看向易建国,只见这个孩子虽然黝黑,瘦瘦的也看不出好不好看。但是他眼神清澈,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
易建国清脆地叫了声“雨水姐姐”,然后就拿崇拜的眼光看向她。
雨水忙摇手,“建国啊,姐姐可不算什么文化人,姐姐只上了中专,不过我倒是认识一个真正的文化人,那是我的好朋友,等下回她来了,我介绍你们认识啊。”
易建国点点头,眨了两下眼睛,“雨水姐姐,我爸和我说了,我以后也可以插班到小学去读书的!”
小孩子学东西就是快,现在他说话虽然还不是正宗的京城话,但已经很接近了。
“好,那到时你一定要认真地学啊!”14岁,从小学读起有点迟了,不过看着他那单纯的眼神,何雨水也说不出任何打击他的话语,鼓励的话就顺嘴而出了。
“嗯,我一定会的,我爸说,等我学好了就可以进厂接他的班了!”易建国说起这个,不由得挺起了小小的胸脯,很是自豪。
一大妈看着他,眼带欣慰。
旁边几人则有一一点惊讶,没想到这个孩子刚刚和一个闷葫芦一样,和雨水这丫头到是挺聊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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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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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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