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面竟然是好几只人参。
许大茂虽然不怎么懂这个,可这一看就是人参。
而且个头还都不小。
他的手都有点抖了。
“这,这,这也太珍贵了,我不能要!”
不光手抖,嘴还结巴了。
倒不是别的,他实在是被王大脚的豪横给惊住了。
人参,可是百草之王,这玩意儿能随便往外送的吗?
王大脚见他这副样子,却大笑了起来,
“许同志,您误会了,这只是我们那旮瘩的自家种的园参,不是野山参,而且几个都是不小心被挖坏,收参的挑剩下来的,不值什么钱。
这么大个儿的野山参那就不得了,那值老鼻子钱了。”
园参?野山参?
许大茂一时间都有点迷湖了。
这方面他可不了解,他只知道人参值钱而已。
见他一脸懵的样子,王大脚就开始跟他解释起园参跟野山参的差别来。
其实说起来也挺简单的。
人参有两种,一种是野生的,一种是人工栽种的。
野生的很好理解,那就是天生地养的那种,生长环境很是恶劣,而且生长速度非常缓慢,药用价值非常高。
而人工栽种的就是人工培育的,这又分为两种:园参和林下参。
园参是在全程由人工培育而成的,生长速度很快,相应的药用价值就低了许多。
至于林下参则是介于野山参跟园参之间的一个品种,它主要是由人为地将人参的种子撒播到自然环境中,然后任其自然生长而成。
因为除了播种,并没有其它的人为干预,所以林下参的药用价值要远远大于园参,但在另一方面,又是比不上野山参的。
经过她这么一解说,许大茂明白了,这园参在东北种参人的眼中,跟自家长的蔬菜差不太多。
他这才缓过劲儿来,于是也不再推辞,把几只园参又装回布袋中,重新把袋口扎好,对王大脚说道,
“你这样一解释我就明白了,恭敬不如从命,这参我就收下了。”
见她如此,王大脚笑着说道,
“这就好,这就好!
许同志,不怕你笑话,别说野山参了,就是林下参,我娘家也不会舍得捎过来的,都留着卖钱呢。”
许大茂心里就是一动,问道,“这么说,你老家那边也有林下参了?”
王大脚点头,“当然有了,我娘家那边家家户户都养参的,林下参当然也有。”
“那野山参呢?年份久一点的,有没有?”
许大茂继续追问。
“这——”
王大脚有些迟疑,这回她可不敢肯定了,因为她也好些年都没回过乡了,还真不敢打包票。
不过据她之前所知,她娘家那边,有些人家家里还是藏着好参的,不过后来有没有卖掉就不知道了。
她看许大茂的样子,像是对这个很感兴趣,于是回答道,“这个我还真不清楚呢,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可以写信回去问一问。”
许大茂一皱眉,写信的话可能就太慢了。
因为他刚刚想到,如果那边有正宗的野山参的话,完全可以买过来,这样一来,给娄父的礼物就有了。
这种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正宗的。
刚刚王大脚可是帮忙科谱了,说有很多人会以次充好,把年份久的林下参当成野山参来卖,因为这两者普通人很难分清,可价格却是差着一大截呢。
这可是送给娄父的礼,花钱多一点没关系,关键东西要正宗。
只是,时间上有些紧了。
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大舅子娄永诚就要上飞机回香江了。
“是有什么问题吗?”
王大脚看他皱眉,自然就问他了。
许大茂一想,这也没什么好瞒着的,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旁边的田有根一拍大腿,“这有啥难的?大脚,你回头给咱二哥家的利民小子挂个电话过去,让他捎话不就行了?”
说到这,他还特地给许大茂解释了一下,“大脚她二哥家的小儿子在镇上上班,打电话能找着他。”
这对许大茂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了,电话可比寄信快多了。
于是他跟两人说了自己的要求。
其实,这也算不上什么要求,就是品相要好,年份长一点最好,贵一点没关系。んτΤΡS://Www.sndswx.com/
他也没指望说能找到什么千年人参之类的,那不现实。
如果能找到那种真正的野山参,哪怕只有几十年的,他也很满足了。
当然了,如果能找到上百年的,那就更好了。
至于怕不怕上当受骗,他还真没有太担心,因为他相信这夫妻俩。
这两人又不是什么过路商人,是要在这个厂里干到退休的。
要真是在这事上出了什么问题,他们在这个厂里也不一定能待下去的。
知道他是准备送给香江的岳父之后,这夫妻俩就更加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了。
娄大老板嘛,但凡是这个厂里的老工人,就没有不知道的。
人家可是大老板,给他的礼物肯定不能差了。
夫妻俩都拍着胸脯说,一定会把件事儿放在心上。
许大茂跟他们约好,一有了信儿就让一大爷的儿子易建国帮忙捎个信儿回去。
反正这些日子一大爷老俩口基本每天都会去许家报到,这样传信很方便。
知道许大茂比较急,王大脚保证了,回头就给家里去电话,估摸着这两天就能得着消息。
许大茂离开时,那脚步是既轻松又忐忑,轻松是因为送娄父的礼物终于有点眉目了,忐忑则是因为这个事儿还做不得准,万一没有,他就白高兴一场了。
不过这事儿倒是给他提供了点思路,实在不行,他们也可以到那些老字号的中药店去看看,不一定人参,其它比较好的补品也是能行的。
就是到了那里价钱就不一样了,那就是没办法中的办法了。
这件事儿,他没打算现在就跟娄晓娥说,八字还没一撇呢!
要说也得等到事情有了眉目再说。
他这样暗暗想着。
不过,他却忘记了一件事。
……
三天后的傍晚,他下了班车,正跟贾东旭说着什么,却被贾东旭捅了一下,并冲他使眼色,示意他往旁边看。
他跟随着贾东旭的目光抬起了头,一眼就看到了自家的面包车。
娄晓娥靠在车门上看着他,却不像以往那样,坐在车里等他。
“我不说了不用来接我了吗?晚上我可以蹭贾哥的自行车回去。”
他赶忙跟贾东旭道别,夹着公文包快走了几步,来到娄晓娥的面前。
娄晓娥却摇头,
“我可不是来接你的,一大爷今天来家玩,说什么厂里的王大脚让他家易建国帮忙带话,说什么你要的东西有货,年份还不短,让你有空上她家去谈。”
然后她就似笑非笑地问,“这人是谁啊,怎么叫这么个名字?听着怪怪的。
听一大爷说,这好像还是个女人吧!”
许大茂一看她这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就寒毛直竖,“你想哪儿去了?
王大脚是厂里的清洁工,早年我顺手帮过她家一点忙,前几天我来厂里开会碰上了,非要请我去她家坐坐,我就去了。
不过她男人也是在的。
当时他们送我一袋子园参,我才知道他们老家那边是产人参的。
我拿回去那参你也是知道的,回去就被爸拿去泡酒了。
最近咱们不正在为送什么东西给你爸发愁嘛,
我一下子就想到这上面了,要是能找到正宗的野山参,那应该是一份很好的礼物了吧?”
这话里是满满的求生欲。
这个时候也顾不上什么八字有没有一撇了,先把这个女人安抚好再说。
娄晓娥大眼一翻,那白眼都快飞上天了,
“瞧你,急什么呀,我又没说什么。
这么说来,那什么大脚回话的意思就是,有参?”
许大茂悄悄吐了口气,人都说小孩的天就如同那六月的天,说变就变,看来女人也不遑多让。
他点头,如果一大爷是那么说的,那应该就是有的。
娄晓娥听了这话,拿出钥匙来。
许大茂以为她要开门呢,没想到她却是锁车门。
“你这是?”
他很是不解。
“走啊,咱去那个王大脚家!”
说罢,就率先往轧钢厂的大门走去。
娄晓娥的这个急脾气看来是改不了了。
许大茂摇了摇头,快走几步跟上。
娄晓娥又不知道王大脚家住在哪里,还不得要他领路?
“你觉得我这个主意怎么样啊?”
问这个问题时,他明显就是想邀功。
可娄晓娥却不给他这个机会,“一般般吧。
不过看在你这么努力的份上,就算你及格了。
下面就要看能买到什么样的好东西了。
你也知道的,我爸他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许大茂沉默,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哎呀,怎么这么远啊?”
走了好一会儿,娄晓娥的腿都有点酸了,就开始抱怨了。
“马上就到了,你走得太快了,如果跟往常逛街那样走,你恐怕走几个来回都不觉得累吧?”
许大茂促狭地说道,然后又收获了一个大白眼。
今天就王大脚一个人在家,田有根又去上夜班了。
见到真人,许大茂的心反而会更踏实。
因为就王大脚那个年纪样貌身材,相信娄晓娥看到第一眼就不可能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联想了。
事实也是如此。
她看到王大脚时,脸上的笑容格外的灿烂。
王大脚看到两人,先是一愣,继而就反应过来,
“许同志,这就是您的媳妇吧?可真是漂亮,还特别显年轻,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姑娘。”
“你好,王大姐,我就是许大茂的媳妇娄晓娥,你叫我晓娥就成!”
听了王大脚的夸奖,娄晓娥别提多美了,整个人也变得亲和了许多。
“好,晓娥,许同志,你们快请进!快请进!”王大脚还是那样的热情。
简单寒暄了下,许大茂他们就说明了来意。
其实不用他们讲,王大脚也能猜到他们是来问人参的事情的。
她也不啰嗦,就直接把情况说了一下。
还真有野山参,而且还不止一只。
不过年份最久的那根,主人恰好就是王大脚的二哥。
他是那边的护林人,工作就是在山林里。
整日就在山林里穿梭,挖到参的几率就会很大了。
不过现在不成了,年纪大了,腿脚也没有那么方便了,所很少进山了。
他家里还藏着一株八十年的老参。
这是他退下来之前挖的最后一根野山参,而且品相实在是太好了,就一直没有舍得卖。
这回要不是他亲妹妹开口,他还不一定会拿出来呢。
至于价格,他也不多要,只要不低于药店的收购价就行,当初他挖到之后,就请了一名药师帮忙炮制了一下,这样更易保存。
这都过去十多年了,一直都保存得非常好。
听完王大脚的讲述,娄晓娥开口了,
“大姐,你不要怪我说话直啊,这个能保证一定是野山参吗?还有,五十年这个年份是怎么样看出来的呢?”
王大脚点头,“我明白,这野山参是稀罕玩意儿,贵着咧,你们花大价钱买肯定是要谨慎点的。
我二哥他从小就在山林里混着的,那颗参是他亲自挖的,那个地点并不是当地人种参的地点,所以可以肯定,那就是野山参。
至于人参的年份,那也是有讲究的,可以从外形上能看出来,不过我对这个不是很懂。
事情就是这么巧,我侄子正好要来津市出一趟公差,如果你们有兴趣,我可以让他把参带过来给你们看一下。
我侄子就在我们老家那边的参站工作,还算懂行,到时候你们有什么问题可以随便问。
当然了,如果你们不放心,也可以找懂行的人来帮你们看的。
我们老家那边有人来买参时,如果自己不懂行,那就一定会带个懂行的人。”
娄晓娥看看许大茂,“我觉得行,你说呢?”
许大茂点头,“那就看看呗!”
事情就此定下。
在回家的路上,两人都有些犯愁了。
到哪里去找懂行的人呢?
许大茂也没什么主意。
现在是八十年代,也不知道有没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即使有,也不知道门朝哪边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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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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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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