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懒系选手的爱豆人生>第270章 熟悉的地点熟悉的人
  “哥,以后少喝点酒。”

  拍摄结束后,灿圆特意去找了韩星。

  “行!上次是意外,我以后不会再喝酒了,你是没看到,我被我队长骂死了。”

  韩星拍了拍灿圆的肩膀,谢谢他上次的照顾。

  “那就好,上次你打电话的……”

  韩星一个上前就捂住了灿圆的嘴巴,这么丢人的事情。

  “行了行了,下次哥请你吃饭啊,快走吧,他们都在等你了。”

  韩星把灿圆推到了SECOND的队伍里,打了一声招呼就溜走了。

  “今天有一下午的休息时间,晚上还有行程,我们先回宿舍。”

  姜允整理着凳子,跟大家说道。

  整理完凳子后,SECOND七人就一起回宿舍了。

  “七七,七七。”

  刚回房间,亦瑾就听到有人敲门。

  是韩秀。

  “七七,跟我去逛街好不好,我想买件新衣服。”

  韩秀靠在门上,眼巴巴的看着亦瑾。

  “不去。”

  已经换了一身衣服,瘫在床上刷刷手机的亦瑾,是不可能再出门的了。

  “走嘛~,我给你看灿圆的丑照,超级无敌丑的那种,你跟我去好不好。”

  韩秀为了让七七跟自己出门是无所不用其极。

  “你先给我看看。”

  他对于刚刚韩秀说的照片,有那么一点点的兴趣。

  韩秀傻乎乎的往房间里走了两步后,立即停住,赶紧说道。

  “你先答应我。”

  七七可不乖,到时候自己可别被坑了。

  “行。”

  亦瑾掩饰性的摸了摸被子,这小子怎么变聪明了,没讹到。

  “你答应了!说好的!不准变卦!”

  韩秀听到七七这么容易就答应了,还是有点不太敢相信,自己可是吃了很多亏的。

  还真的变聪明了。

  亦瑾轻叹了一口气,看来以后不好骗了。

  “可以。”

  今天拍综艺,他没耗费什么体力,也不着急着睡觉。

  “提前说好,买完直接回来。”

  他可不想在外面逛两三个小时,早点回来,他还能再休息休息。

  “行行行,我给你看照片!真的绝了!丑爆了!”

  韩秀自从发现灿圆越来越喜欢犯贱以后?就专门给他建立了一个丑照相册,日常偷拍,以后再欺负自己,就拿照片强烈的抨击他。

  “哈哈哈哈!真的好丑!”

  韩秀看过这张照片无数次,还是会被丑到。

  “确实…”

  亦瑾看到照片后,不太好做评价,这照片真的是要有一点……

  “丑。”

  亦瑾看了一眼后就转过头去了,说实话,有点污染眼睛。

  “是吧!哈哈哈哈哈!这是上次在你家的时候,那天晚上唱K,他在那鬼哭狼嚎的,我就帮他记录了一下下。蜀南文学

  韩秀非常满意自己的这张得意之作,这可是他的一张王炸,到时候,直接炸飞他。

  “等我几分钟。”

  亦瑾看完照片后,从床上爬起来,去卫生间换衣服去了。

  ……

  “这好看吗?”

  “嗯?”

  亦瑾没注意听韩秀问他什么,他竟然又来到了宏大那条街上了。

  有多久了?

  还是前年的夏天了。

  “七七,这个帽子,好不好看,我戴是不是非常帅气。”

  耳边传来韩秀永远朝气的声音,亦瑾回过神来。

  “丑。”

  “啧~”

  韩秀拼命的忍住自己想要动手的冲动,心中默念了三遍,打不赢,打不赢,真的打不赢,才算是压抑住了。

  “那选什么?”

  这条街那么多家店子,那么多商品。

  “我给你选。”

  本着快点买完快点回去的想法,亦瑾在同一家潮牌店给他选了一件衣服,一条裤子,一双鞋子,还加上一个帽子。

  “七七,会不会…稍微草率了一点点。”

  从试衣间出来的韩秀,觉得有点太快了,难道不需要货比三家的吗?

  亦瑾让他自己看镜子。

  “唉,还挺帅啊!”

  韩秀惊讶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左右晃动着,跟自己以前挑衣服的风格完全不一样。

  他自己买衣服,偏向于买比较年轻,显活力的衣服,通常一点来说,就是有点幼稚的衣服。

  今天,亦瑾给他挑的款式是偏美式街头风,看起来竟然还不错。

  “老板!买单!”

  ……

  “再逛逛嘛,好不容易才出来一次!又没人认出我们来!”

  韩秀手里拿着手提袋,一只手揽着街旁的路灯杆,开始耍赖。

  “你说的,我们买完衣服直接就回去的。”

  亦瑾面对耍赖的韩秀,依旧冷酷无情。

  “再逛一下下,半个小时?”

  韩秀可怜兮兮的走到七七年前,伸出了三个手指头。

  “十分钟。”

  说完,他就沿着街道朝前走去了。

  “十分钟…也行吧。”

  ……

  “I’mtheking……”

  “我们的歌!”

  听到熟悉的音乐,韩秀下意识的开始找寻声音的源头。

  “那里!那里!”

  韩秀拉着七七的肩膀往扎堆的人群里钻。

  “是在跳《king》唉!”

  韩秀眼里充满着兴奋,他还是第一次看别人跳SECOND的舞蹈。

  亦瑾认真的看着台上表演的人,年纪都不大,应该是这附近的学生。

  他想起了那天跟老妈一起来的时候,也是在这个位置。

  嗯,调音乐的人都是同一个。

  “小闯,你也上去跳一个。”

  “跳什么,我不会跳,我就会唱一两首歌。”

  坐在音箱旁的男孩婉拒了朋友的建议,他就只负责调音乐。

  “唉,你真扫兴。”

  那朋友一听,劝不动,就走开了。

  这条街上不只有这里聚集着人群,宏大这条街上,到处都是渴望被星探发掘的年轻人。

  亦瑾,左右看了看。

  嗯?又看到熟人了。

  远处墙壁上倚靠着的人,不就是把自己挖进TN的Sams吗?

  Sams在这里徘徊好几天了,就是想挖走那个调音乐的小男孩,可那男孩拒绝了自己好多次了,后来看到自己就跑,这一次好不容易又被他碰到。

  “先生。”

  身旁不知何时站了两个人,捂得严实,一看穿着就不简单,他职业病又范了。

  “小伙子,想不想进娱乐圈啊?我可以……”

  他伸出的名片被对方直接推回来了。

  亦瑾拉下了口罩,背对着人群看着他。

  “亦瑾!你怎么在这里?”

  Sams死都没想到遇到他新手挖进公司的周亦瑾,而且还是在熟悉的这条街。

  “跟队友出来逛逛,您又看上了谁?”

  亦瑾随意用肩膀朝韩秀那边靠了靠。

  “前辈好。”

  他不认识这个大叔,但看七七的样子,应该是公司的工作人员。

  “你好,你好,这是韩秀吧。”

  Sams也还是关注现在公司的团的。

  “我看上了那个小男孩,就那个坐在地上的那个,穿黑色夹克的,也才十九,真的有一把好嗓子啊!”

  亦瑾意外的挑了挑眉,竟然是他。

  “我追了他好几天了,但他看到我就跑!看到我就跑!唉,我是没办法了,但真的可惜。”

  Sams看到好苗子是真的不想就这么被淹没。

  “行,我们先回去了,您慢慢追。”

  亦瑾大概估算了一下,已经过去了十二分钟了,该回宿舍了。

  “就…就这么走了?我请你们吃饭呀!”

  他还想好好感谢一下,因为亦瑾他赚了一笔非常丰厚的奖励。

  “不用了,晚上还有行程。”

  亦瑾委婉的拒绝了他,一个人径直往回走了,身后还跟着撅着嘴巴还没玩够的韩秀。

  Sams看着最前头那个男孩的背影,真的是有巨星的样子了,跟刚开始见面的时候,变化了很多。

  他摇了摇头,不想这么多了,眼神又回到了坐在地上的那个黑色夹克男孩。

  “小闯,听什么歌呢?”

  “四季花海。”

  “好听吗?”

  “嗯!我偶像的歌!超级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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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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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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