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雄师卷白旗,天下无人去辽西!”
这本身是一个字谜,然而问题是在明末流传之广,几乎可以与隋朝末年王薄创作的《无向辽东浪死歌》媲美。也拥有一样的威慑力。
在历经萨尔浒惨败、浑河之战,川军、浙军全军覆没、沈阳沦陷、大凌河惨败……等一系列的惨败之后,明朝不管是文臣还是武将,都视辽西为畏途。
当然,辽西与辽南不同,辽西至少物资供应充足,孙承宗时期建立了堡垒群还在,虽然进攻不足,但是防御却没有太大的问题。
事实上,直到吴三桂易服剃发投降满清之前,满清一直没有攻破关宁防线,至于辽南,除了孙元化还深深惦记着,早已被众臣选择性的遗忘了。
据守辽南的明军,也就是东江军所部只有四千余名士兵,而且缺衣少食,装备严重不足,东江军打了胜仗固然是皆大欢喜,丧师失地大家也表示淡定,此时的朝廷中,有很多一部分大臣,都选择性的当起了鸵鸟。
从来没有哪个将领提出要亲自带兵去增援辽南,真这样干,大家绝对会以为他疯了,脑子被门夹了。程世杰倒倒好,一上来就表示要主动请缨,带兵前往辽南,夺回辽南。
崇祯皇帝大手一挥,给了他一个左都督的从一品武官,这哪里是升官,分明是给他死后的哀荣,说不定还能再给他升一级,赏赐一个名誉性的兵部尚书。
孙元化望着程世杰远去的背影,长长叹了口气道:“可惜了!本宪失去一个重要的机会。”
徐大成有些不解的问道:“抚台大人的意思是……”
“本宪再没有机会了!”
在孙元化眼中,程世杰此时已经是半个埋入黄土的死人了,人死为大,只要是程世杰将来战死辽南,朝廷只会重赏他,绝对不会泼他的脏水,明明他的宁海军发动了兵变,那也无法秋后算账了。
徐大成此时也是无言以对。
孙元化居然还想着这事,如果不是程世杰懂分寸,知进退,换成一般鲁莽的武将,孙元化的尸体该长毛了。
高起潜也不看好程世杰,认为程世杰不懂兵事,居然不重要火铳和火炮,全军只有八门佛郎机火炮,有什么用?
火铳可以把碗口粗的大树打个对穿,建奴的盾牌屁用没有,可是弩机呢?既射不穿包铁木盾,也射不穿重甲,除非装备破甲重箭,哪里有火铳省事?
然而,程世杰却没有送死的感觉,相反,他还拥有着强大的自信。他从迅雷铳上看到了希望,虽然说,这个迅雷铳的威力还没有办法与后世的机关枪相提并论,但是对付建奴的骑兵冲锋,也勉强够了。
辽南将是程世杰的新地盘,在那里,程世杰已经想到了若干个办法,来克制建奴的骑兵,虽然说在这个时代,建奴骑兵和重装步兵绝世无双,战斗力非常彪悍。
可是,无论是骑兵,还是重装步兵,在后世都淘汰的玩意。哪怕程世杰现在没有抵达金州城,但是,沈明遇已经接到了程世杰的命令,按照程世杰的方案开始布置金州城的防御体系。
事实上,程世杰这支船的目的地并不是金州,反而是盖州,也就是后世的营口州市,现在则是盖州卫。
辽南四卫程世杰是志在必得,也是他的新地盘,他自然不可能只占领一个金州,让建奴把战火直接烧到金州卫,如果真是那样,他就没有发展的机会了。
他的计划是,利用建奴水师力量薄弱,而他却拥有着三百多艘战船,虽然这些战舰稂莠不齐,但是却拥有着压倒性的优势。水师可以沿着辽南的渤海湾、大连湾,全线机动。
随时对进入辽南的建奴发起分割包围战,只要建奴敢来,他就敢埋。
自从宁海军的枪炮局拆除设备,向辽南迁徙,枪炮局总共生产出一百四十八具迅雷铳,除了在沈明遇手底下十八具之外,程世杰手中现在有一百三十具,可以一次性三千九百发子弹,建奴如果冲锋,就会品尝到什么叫枪林弹雨。
另外宁海军还有孙元化训练的西式军队,装备了孙元化打造的火铳四千余支,这些火铳与朝廷兵杖局生产的火铳不一样,兵杖局的火铳一打就炸膛,打死自己的机率,比打死敌人的机率还大,明军士兵都不敢用。
宁愿相信手中的刀子,而孙元化打造的这批火铳,程世杰曾用六十支做过实验,以正常的射击频率,二十五发才会发红,却没有一支炸膛,这些火铳的质量是非常过硬的。
哪怕迅雷铳和火铳无法阻止敌人,程世杰还有自己的新玩具,用黑火药制作的土地雷,这种地雷一直没有来得及对付土匪和叛军,采取绊发式或拉弦式,就是像红磷与铜线瓷器碎片放在一根铜管里,在拉动的时候,会引燃红磷,从而引爆黑火药。
黑火药的威力不如TNT,但是量大管饱,用数量来弥补质量上的不足。
一艘宁海军水师的大型战船上,密密麻麻硬塞了足足四百六十余名屯田兵以及他们的家眷。由于人多,空间狭窄,空气污浊,再加上部分屯田兵晕船,这里面的味道,可想而知。
一名抱着幼子的妇女,脸色苍白,她被晕船折磨的快要发疯了,朝着身边的丈夫说道:“他爹!”
“嗯!”
“咱们为啥不能留下来?”
男人缓缓睁开眼睛:“咱们要是继续留在宁海,肯定就会死!”
“怎么可能,得罪了抚台大人的是大帅,又不是咱们,无论是谁想要屯田,总得用人不是?”
男人盯着女人道:“还真是……宁海州的土荒了那么多年,谁去垦荒了?你以为谁都可以垦荒的?”
女人沉默了下来。
“大帅走了,就没有人管咱们的死活了,那些贵人,人家都有好地,凭啥去垦荒?再说了去了辽南,跟着大帅干活,我一天可以挣一斗粮食,你也有挣七升,若是不去辽南,那就只能饿死了。”
“可是辽南的建奴,建奴很凶!”
男人眯起眼睛:“这该死的世道,无非是早死和晚死!”
妇女抱紧怀里的孩子:“辽南那边说是给咱们分田地?”
“想啥好事呢,分也是给宁海军将士分,不会分给咱们这样的屯田军,不过,咱们只要交三成租子,剩下的都是咱们的!你想要地?”
“想……”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可是,大帅不要我这样的老弱病残,要是我的身体没伤,我就是拼了这条命,也给你们娘几个挣一百亩地!”
另外一艘船舱里,塞满了密密麻麻的屯田兵,这些屯田兵大都是孔有德部的叛军俘虏改整而成的。
他们这些人面对船舱里污浊的空气,并没有反感,眼睛里还露闪烁的光芒。因为他们颠沛流离过,才懂得人离乡贱的真正含义。
一名山东人向身边的屯田小旗道:“头,听说建奴很凶!”
“怕个鸟,他们也是人,两个肩膀扛一颗脑袋,砍他们一刀会流血,脑袋掉了一样会死!”
“你不怕!”
“不怕,我怕将来没脸见祖宗!”
在国人的普世价值观里,无愧祖宗是原则和底线。
小旗握紧他唯一的一件武器,一柄明军制式的军刀,质量也非常一般,毕竟宁海军的好装备都在战兵手中,屯田兵只是辅助。
随着沈明遇占领了已经差不多变成废墟的金州城,这一次出兵,程世杰不仅仅带着宁海军的步兵和骑兵、炮兵部队,同时还带了大量的随军屯田军。
经过海上的颠簸漂流,程世杰率领舰队抵达盖州,也就是后世的营口港。当然,这个时候没有港口,对于吃水一米多两米深的木船大船来说,修建一座码头并不困难。
战舰并不能直接靠岸,却可以依靠着延伸出来的栈桥,抵达陆地上。
数百名宁海军士兵在滩涂上迎接程世杰一行,陈国栋率先下船,他的双脚刚刚踩在沙滩上,他迎着凌冽的海风,伸开双臂膀,重重地跪在地上,吼道:“我,陈国栋,回来了!爹,娘,不肖子陈国栋回来了!”
一名东江军出身的宁海军士兵也朝着辽南的方向大喊道:“我,杜二牛,回来了。我这一次不跑了……”
“我,李大勇,回来了。”
“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越来越多的声音在海面上响起,他们的呐喊声,甚至盖过了海浪。
马士林朝着程世杰道:“恭喜大帅,军心可用!”
“甚好!”
程世杰想到了后世的一支军队,他们也有一颗回家的心,只是他们身不由已。现在的东江军出身的士兵,都红着眼睛,就差大吼:“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传本帅令!”
程世杰拿起话筒,音箱里传出程世杰的声音。
“本帅与建奴没什么好说的,汉贼誓不两立,他们从海上来,我们就在海上迎战,他们攻打金州,我们就在金州迎战,他们攻打旅顺,我们就在旅顺狠狠的揍他们!他们攻打哪里,我们就在哪里杀他们个片甲不留!没有妥协,没有谈判,只有血战到底,直到有一方被彻底打服了,打趴了,这场战争就结束了。”
几乎所有宁海军将士振臂大吼:“大帅英明!”
就在这时,一名东江军出身士兵,伸手摸向自己的裤裆,从裤裆里掏出一块黑乎乎的银子,大约二两重,道:“大帅,从今天开始,我就把自己当成死人了,这银子我不要了,我不能留给建奴当战利品,您也别嫌少,这点银子您可以多买点武器……”
说着,这名士兵将银子直接扔在地上。
“大帅,我不会再跑了!”
一名东江军士兵流着眼泪道:“我要死战到底!”
说着,这名士兵将怀中的衣角扯下来,露出两块碎银子,直接扔在地上:“不给建奴当战利品!”
“死战到底!”
“绝不后退!”
叮叮当当一阵作响,银子、首饰、金子,玉器,各种值钱的小玩意就落了一堆,在东江军士兵的感染下,宁海军山东本地的士兵也纷纷将拿到的奖励,扔在地上。
“杀光建奴!”
“死不后退!”
站在程世杰身边的马士林抹了一把冷汗,望着义无反顾奔赴战场的宁海军士兵,再看看被当成垃圾扔了一地的银钱,吞了一口唾沫。
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大明的藩镇之祸不远了……
他不敢说出来,生怕程世杰以及周围的宁海军士兵听到。
程世杰望着众将士道:“你们做得非常好,把自己当成死人,这样的勇士才能在战场上活下来,你们凯旋归来,本帅给你们五倍十倍的奖赏,如果你们阵亡了,你们的父母将由军队供养,你们的孩子将由军队抚养成人!你们什么都不必去想,只管握紧武器走上战场,遇见敌人,便击溃他们,歼灭他们,杀光他们!你们当中很多人注定都无法活着回来,但是,你们放心,跟着本帅,与建奴死战到底!只好我们死绝,我们脚下的辽南永远属于我们。”
一阵沉默之后,宁海军士兵和屯田兵都发出一声几乎要将天空都震塌的狂嗥:“死战到底!”
声音之大,直冲云霄。
……
紫禁城,御书房。
崇祯皇帝终于看到了他最想看到的画像,程世杰确实是他心中的常山赵子龙,程世杰愿意去辽南,崇祯皇帝是更加激动。
同时,他也非常尴尬,大明其他所有将领对辽南都是畏之如虎,有多远跑多远,没一个想过为君分忧的,程世杰既不要粮食,也不要装备,二话不说便挺身而出,真是一个大忠臣!
崇祯有些唏嘘,这样的忠臣可不好找,为了辽南那么个兔不拉屎鸟不下蛋的鬼地方,将忠诚的将军搭进去可不划算……
崇祯皇帝沉吟道:“王承恩!”
“奴婢在!”
“你说,程世杰能不能在辽南打败建奴?”
“这……”
王承恩想了想道:“这个,程将军忠君为国,一心想替皇爷为忧,这本意是好的,只是……建奴势大……可万一……”
崇祯皇帝现在无人可用,唯一提拔上来的卢象升还在充当救火队,四处灭火,无奈之下,他遣王承恩出发前往天津,自天津出发,从内库里给程世杰拨出了八万六千两银子,还有一部分火铳和铠甲,也算是尽了他最大的努力。
……
金州卫一直都是明朝的军事重镇,在地位方面,属于登州的前沿阵地。早在洪武五年,设立金州。卫城位于辽东半岛南部,后世大连市的中南部。
天启元年建奴攻占沈阳,随后占领了包括旅顺在内的辽南地区,金州与旅顺同时失陷。天启四年四月,毛文龙率领麾下张盘、都司朱国昌等趁建奴防御空虚,经过激战,占领了金州与旅顺。
天启五年一月十四日,努尔哈赤率领六千建奴军队攻打旅顺,杀尽明军,毁城而撤,三月,毛文东率领东江军重回旅顺,任命都司张攀留守旅顺。而毛文龙则将东江军总兵府从皮岛迁到旅顺的双岛。直到毛文龙被杀,旅顺一直掌握在东江军手中。
只不过在毛文龙死后,东江军内乱,直到崇祯三年六月,黄龙任东江军总兵官,他平定刘兴治之乱,镇守旅顺。
平心而论,东江军在辽南的地盘,仅限于旅顺南北二城,连一百二十多里外的金州城则无力占领,东江军与建奴将金州卫、海州卫、复州卫以及盖州卫作为缓冲地带。
此时的金州城,正仿佛像一个巨大的工地。无数名宁海军士兵正在迅速修补城墙,他们用大火烧着热水,将积雪拍在城墙的豁口上,浇上热水,形成一座座冰墙。
也有人在金州城外的空地上,挖出一个个大坑,然后用树枝树干盖上顶,形成一座座地地窝子。
“沈将军!”
“宋先生!”
宋献策沉吟道:“斥候派出去了吗?”
“派出去了,有问题吗?”
沈明遇麾下只有一百余骑,全部都是斥候,孤军来到金州卫城,他也心虚,将一百余骑全部散了出去,充当耳朵和眼睛。
“宋某心中不安,只怕有祸事要发生!”
作为一个江湖术士,宋献策喜欢算卦,用来判断吉凶。他今天已经连续算了五卦,三凶一吉,一次大凶半吉。
这让宋献策非常不安。
沈明遇道:“伺候最远派到了金州与盖州卫的交界处,距离咱们一百多里,沿途设了十几个临时烽火屯,如果建奴来了,那就……
就在这个时候,马蹄声响起。
在他沈明遇的视线内,出现三股狼烟,如同水桶般的烟柱腾空而起。
唐朝的王维在诗里写道:“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孤烟,就是平安烟,表示没有战事。如果是双烟则代表有一千以上,一万人以下的敌军进犯,如果三股狼烟,则是表示有超过万人的敌军。如果五股狼烟,那就是赶紧撤退,敌人势大不可抵挡。
“戒备,全部回城!”
“咚咚咚……”
雄壮而浑厚的战鼓声响起,听到聚将鼓的声音,正在干活的宁海军左都司士兵们,马上扔在自己的工具,拿起武器,开始集结。
宋献策此时显得非常紧张:“真应验了……可惜了。”
沈明遇道:“他们过不来!”
金州卫以北,莫约一百里的金石山区,这是由北向南的四条路之一,也是金州卫与盖州区的交界处。
五名烽火屯的侦察兵围在在一堆篝火前,宁海军士兵的伙食好,这是公认的。哪怕像他们这样执行任务,依旧可以吃上热饭和热水。
一口小铁锅,吊在篝火上,里面都在咕嘟着,冒着泡泡。可以看到汤水里是煮着饼子。一名斥候则是拿着一根树枝,上面烧着一条咸鱼。
随着火焰的炙烤,咸鱼的咸香味就扑鼻而来。一名老兵叫道:“吃汤饼子了,吃汤饼子!”
锅里放了盐,其他调味品倒是没有,唯一下饭的就是咸鱼,事实上对于这些饿怕了的宁海军士兵来说,有盐就行,没有盐也能凑活。
“趁热吃,吃了以后……”
烽火屯兵看着远处的狼烟,也顾不得吃饭了,其中一名瘦小的骑兵,迅速跑到山坡上,将狼烟点燃。
“头,现在怎么办?咱们撤吗?”
“撤个屁,咱们又不是骑兵,能跑过四条腿的畜生吗?”
“那……”
“准备大家伙,给他们来一下!”
山口处,出现两名宁海军的骑兵,这两名骑兵都非常狼狈,他们的战马上,背部出现了密密麻麻的箭,如果不是穿得太厚,又有铁甲防护,他们就凉凉了。
“咻咻……”
一轮箭雨,将两名宁海军骑兵斥候给淹没了。
“唉……”
“可惜了!”
老兵一拳重重地砸在雪地上,就在这时,一名宁海军斥候居然从积雪中爬了起来,他身上插满了箭镞。
“汉狗,投降吧!”
追上来的建奴骑兵围着这名宁海军士兵,这名宁海军士兵朝着自己倒在地上的战马走去,他伸手摸向战马的脑袋:“投降,投降的话,我有什么好处?”
建奴骑兵见宁海军斥候想要投降,脸上露出一脸鄙视:“饶你不死!”
“不死不行!”
伤痕累累的宁海军斥候露出满嘴的大黄牙,开心的笑道:“俺要是战死了,俺爹俺娘可以分一百亩地,加上你们,一、二三、四……二十五,俺爹可以多得两百五十亩地!”
建奴骑兵一脸不解,骑兵斥候从马脖子处解下一个黑乎乎的铁罐子,这是用生铁铸造而成的大杀器,一枚重十五斤重的炸弹。
差点多相当于一公斤半的TNT,随着斥候拉响引信,黑烟从铁罐子里冒出来,众建奴一脸茫然:“这么大的铁球,你想用他砸死我们?”
轰隆一声巨响,随着这颗炸弹爆炸,十数名建奴骑兵瞬间被炸得血肉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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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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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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