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十六当然知道路易斯安那的真实面积有多大,朱劲松的心里也同样清楚的很——接近两个乌思藏的面积,差不多相当于整個傻贼鹰四分之一。
如果按照每英亩一两银子的价格卖掉路易斯安那,朱劲松嘴里的路易斯安那大概也就是三千万英亩,实际上移交给大明的却是相当于两个乌思藏路易斯安那,足有五亿英亩,两者之间的价格差了足足十七倍还多。
而抹平这个差距的代价,就是朱劲松这个大明皇帝要替路易十六好好出口气,好好戳一戳傻贼鹰的肺管子,让傻贼鹰的第三代扛把子托马斯·杰斐逊认清楚自己的江湖地位。
这些玩治政的,心都脏的一批,谁也不比谁干净。
只不过,想要安排托马斯·杰斐逊也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毕竟是孤悬美洲大陆的傻贼鹰,从地理位置上来说就占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而托马斯·杰斐逊这个傻贼鹰的第三代扛把子又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既不像华盛遁那样儿老奸巨滑,也不像第二代扛把子约翰·亚当斯那样儿喜好奢糜。
种种乱七八糟的因素加起来,就使得安排托马斯·杰斐逊的难度直线上升,远比当初安排路易十六他们几个的时候要难的多。
所以,在让人搜集了所有关于托马斯·杰斐逊的消息之后,朱劲松就直接找到了曾诚等一众内阁的大佬,顺带着也把朱二旦跟朱三顺都喊到了一起。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等人都到齐之后,朱劲松就指着平铺在桌子上的地图,对朱二旦说道:“巧了,原本还想着该把你安排到哪儿,这正好是打瞌睡有人送枕头,这儿归你了,规矩和老三那边儿一样。”
朱二旦一脸懵逼的看着铺在桌子上的地图,问道:“这是哪儿啊?看地图应该是傻贼鹰家里,可是傻贼鹰不是咱们五大善人一伙儿的?皇兄这是打算对傻贼鹰下手?”
听朱二旦这么一说,曾诚和刘怀文等一众文官大佬们顿时皱起了眉头,刘怀文更是哼哼叽叽的说道:“眼下用钱的地方正多,要是再跟傻贼鹰开片,那国库可就真要空了~”
曾诚也试探着说道:“陛下,倘若现在对傻贼鹰开片,却不知小破锅那边儿又该如何安排,毕竟没有了傻贼鹰,这五大善人就变成了四大善人……”
眼看着刘怀文和曾诚等人越说越离谱,朱劲松忍不住咳了一声,打断了曾诚等人:“朕什么时候说过要对傻贼鹰下手了?”
朱二旦一愣,问道:“不对傻贼鹰下手,难道他愿意把这些地送给咱们?”
朱劲松先是摇了摇头,接着又点了点头,说道:“傻贼鹰当然不会把地都送给咱们,事实上,傻贼鹰现在正盯着这块地,想要把这块地吞到它肚子里。”
被朱劲松这么一说,朱二旦跟曾诚等一众大佬们就更加懵逼了。
地是傻贼鹰家里的,但是傻贼鹰又在盯着这块地,想要吞进自个儿的肚子里?
仔细斟酌了一番后,曾诚才试探着问道:“敢问陛下,这块地是不是不归傻贼鹰所有?”
朱劲松嗯了一声道:“不错,这块地并不归傻贼鹰所有,而是归属于法兰西所有,现在路易十六把这块地以每英亩一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朕,这块地自然也就成了咱们大明的地盘,朕把这片地册封给咱们大明的秦王殿下,应该没问题吧?”
说着说着,朱劲松又忍不住叹了一声,说道:“朕原本是想以每亩地一两银子的价格向路易十六买的,结果这家伙死活都只接受一英亩一两银子的价格,亏了,亏了啊。”
曾诚皱眉道:“依陛下所言,傻贼鹰现在正盯着这块地,而路易十六又将之半卖半送的给了咱们大明,这岂不是说,咱们大明要跟傻贼鹰对上了?”
朱劲松微微摇了摇头,说道:“何止是傻贼鹰,额外还有一个西班牙呢。”
这下子,曾诚的眉头就皱的更紧了。
虽说对上傻贼鹰和西班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现在的大明正在对奥斯曼用兵,天竺那边儿虽说有东瀛的那些矮矬子们在招募劳工,可是大明也得往天竺布政使司派兵驻守才行。
再加上大明本土以及这些年才收复回来的缅甸、交趾、旧港、琉球、兰芳等地盘也都要派兵驻守,大明的兵力其实已经有些紧张了。
若是现在再对上傻贼鹰和西班牙,基本上也就意味着大明必须要先行扩军才能应对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战争,而扩军和战争又意味着大明原定的计划可能要做出改变,发展速度也会因此而延缓。
一想到这些令人头疼的问题,曾诚便忍不住劝道:“陛下,这些地咱们买了也就买了,可是咱们大明的丁口数量毕竟还是少了些,册封秦王封地以及迁移百姓过去的事儿,是不是先缓缓?”
然而让曾诚没想到的是,朱劲松居然摇了摇头,说道:“这事儿不能缓,等老三到了新秦州那边儿之后,老二就得准备去路易斯安那的事儿了。”
说到这里,朱劲松又将目光投向了朱二旦:“对了,老三把阿拉斯加改名叫做新秦州,你要不要给路易斯安那也改个名字?”
朱二旦瞥了朱三顺一眼,说道:“要不然把路易斯安那改名叫做新晋州?”
朱三顺原本正想拍手叫好,忽然看见自家二哥神色不善,当即便冷哼一声道:“你看我干什么?你有能耐你改叫旧秦州也行。”
朱二旦忍不住瞪了朱三顺一眼,喝斥道:“你也不是几岁的小孩儿了,怎么还这么幼稚!”
眼看着朱二旦和朱三顺就要吵起来,曾诚连忙对朱劲松道:“陛下,路易斯安那改名的事儿还是待会儿再说吧——咱们大明现在真要对傻贼鹰跟西班牙下手?”
朱劲松摇了摇头,说道:“不是这么回事儿。”
“路易十六虽然半卖半送的把路易斯安那给了咱们大明,可这也不代表咱们大明就要跟傻贼鹰和西班牙对上——从欧罗巴国家一贯的法理上来说,路易斯安那现在还是归属于法兰西的,所以这仅仅只是咱们跟法兰西之间的事儿,跟傻贼鹰和西班牙并没有什么关系。”
“当然,法属路易斯安那中的一部分已经在七年战争的时候被法兰西暗中卖给了西班牙,所以,如果咱们想要拿到完整的路易斯安那,还真就要跟西班牙对上。”
等朱戏松将七年战争以及法兰西、英格兰、西班牙还有傻贼鹰之间的那点破事儿都大概说了一些之后,曾诚等一众大佬们也忍不住有些闹心。
欧罗巴所谓的七年战争,说白了就是欧罗巴几个国家的大乱斗。一面是英国普鲁士和葡萄牙,另一面是法国俄国和奥地利西班牙瑞典。战争打了7年,英国战胜了法国,法国就把法属路易斯安那割让给了英国。
但是法国人很不讲究,因为他们在战争结束的前一年就已经把路易斯安那送给西班牙了,而把已经送给西班牙的路易斯安那领地转手又给了英国人就等于是一女许了二夫,一货两卖。
正所谓“一女不嫁二夫,一仆不侍二主”,在战争结束的条约里,路易斯安那就以密西西比河为界被一分为二,东边归英国,西边归西班牙,一人一半。
随后,在法兰西支援傻贼鹰摆脱英格兰殖民统治的时候,除了原本属于英格兰的十三个殖民地之外,法兰西又帮着傻贼鹰拿到了密西西比河以东、佛罗里达以北和加拿大以南的所有地区。
也就是说,原本被法兰西卖给英格兰的那一半路易斯安那领地姓了美,傻贼鹰的国土面积从原来的80万平方公里直接暴涨到230万平方公里。
而在前两年的时候,西班牙又好死不死的跟哈布斯堡家族混到了一块儿,打算彻底干废法兰西。
路易十六就合计着既然你姓西的做了初一,那就别怪我路某人做十五——随着路易十六一声令下,法兰西的军队当即就先把西班牙给捶了一顿,然后逼着西班牙签了一个《第三次圣伊德方索条约》。
“第三次条约”里一个重要的条款就是西班牙把路易斯安那还给了法国——路易斯安那之前不是一人一半分别割让给了英国和西班牙了吗,现在英国的一半已经归傻贼鹰了,西班牙的这一半又回到了法国。
这也是托马斯·杰斐逊等一众傻贼鹰高要找路易十六买下路易斯安那而不去找西班牙的原因。
当然,傻贼鹰之所以一定要把路易斯安那搞到自己手里,除却路易斯安那卡在了傻贼鹰南北之间的要害上,更重要的一个原因还是因为法兰西人在奥尔良大肆招募劳工——为了赚钱,那些法兰西青蛙们甚至把目光对准了南方种植园的昆仑奴。
傻贼鹰合计着这特么哪儿行啊,你法兰西是需要劳工换钱,可是我们傻贼鹰也得用昆仑奴种棉花啊,要是任由你们把劳工都招募走了,难道让绅士们自己去摘棉花?
所以,傻贼鹰家的第三代杰斐逊是着急上火成宿成宿睡不着觉,最终才想到了向法兰西买地这么一招。
捋清楚了这里面的弯弯绕之后,曾诚原本紧皱的眉头也慢慢舒展开来。
深入分析之后不难发现,傻贼鹰的根本诉求并不在于非得拿到法属路易斯安那这块地,而是不希望有法兰西这么一个邻居,同时还想要一个航道和贸易方面的保证。
而大明的根本诉求也不是跟傻贼鹰和西班牙开片,更不是彻底搞死傻贼鹰和西班牙,而是把法属路易斯安那变成明属还不知道未来叫什么的秦王封地。
这就好办的多了。
仔细斟酌一番后,曾诚便对朱劲松道:“启奏陛下,臣以为咱们大明跟傻贼鹰之间的利益并不是互相冲突的,恰恰相反的是,咱们两家还有很多可以合作的地方——倘若法属路易斯安那变成了秦王殿下的封地,傻贼鹰就可以通过秦王封地直接跟咱们大明做生意,这对于傻贼鹰来说反而是好事儿。”
朱劲松先是点了点头,接着却又摇了摇头:“从商业的角度上来说确实是这么回事儿,但是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说,这个说法其实是不能成立的。”
朱二旦嗯了一声,附和道:“皇兄说的是,正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若我到了封地,未来也必然会想办法削弱傻贼鹰,断然不会坐视旁边有一个强大的邻居。”
朱劲松赞许的点了点头,说道:“不错,正是这个道理,想必那傻贼鹰的扛把子托马斯·杰斐逊也是明白的。”
曾诚却道:“臣以为,陛下与秦王殿下所言虽有道理,然则却不适用于现在的傻贼鹰,毕竟傻贼鹰刚刚摆脱英格兰的殖民统治没几年,实力还比较弱小,求稳和发展才是傻贼鹰眼下最为重要的事情,至于其他的,反倒没那么重要了。”
“另外,既然陛下已经跟法兰西的路易十六达成了协议,那么原本的法属路易斯安那现在已经从法理上归咱们大明所有,傻贼鹰纵然心不不甘,其实也没有其他的办法,除非他们愿意跟咱们大明开战。”
“臣觉得,傻贼鹰他们没这个胆子!”
只是在曾诚说完自己的观点之后,朱劲松却又不自觉的皱起了眉头。
凭心而论,朱劲松也认可曾诚的说法,只是一旦事情的发展真像曾诚所说的那样儿,自个儿还怎么戳傻贼鹰的肺管子?
想了想,朱劲松干脆开口说道:“路易斯安那的事儿好说,眼下还有一件事儿,那就是该怎么戳一戳傻贼鹰的肺管子,尤其是傻贼鹰的扛把子杰斐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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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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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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