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淑梅简直是看一次心疼一次。
后来程易欠下高利贷,林清然和一双儿女饿得眼前发黑时,程淑梅都从来没有上门问过一声。
要她说,这是恶人有恶报,她巴不得呢!
昨儿个下暴雨,齐老大逼债上门,她可是将耳朵贴在墙壁上仔仔细细听了半宿的。
心里头那叫一个舒坦!
她甚至想着,好歹叫齐老大打断程易的一条腿,叫他也好好尝尝自个儿儿子受的那些苦!
可是没想到,打断腿她没见着,这会儿怎么还听着隔壁传来吃肉的声音了?
程淑梅剁猪草都没了心思。
她盯着木盆看了半晌,又仔仔细细的将耳朵凑过去听了听,甚至可劲儿的嗅了嗅。
简直一肚子烦躁。
想来想去,最后干脆不去管了。
程淑梅觉得,自己指定是瞎操心了。
这小子,听说欠了一屁股债,早上洗衣服的时候还听赵春花说了,足足欠了六百块呢!
那赵春华和齐老大又是远亲,肯定错不了!
六百块,看他要怎么还!
即便快活这几天,到时候还不是得断胳膊断腿?
哼!
程淑梅想着心里头再次舒坦起来,剁着猪草都来了劲儿。
等这猪到年尾卖了,她攒点钱给儿子叶威送去,说什么都不能叫他比别人过的差!
…………
这边,一小时后,晴晴朗朗吃的肚子圆圆,心满意足的下了桌。
“嗝~”
晴晴打了个饱嗝儿,顿时被这声音羞红了脸蛋。
她不好意思的捂住脸,偷偷张开手指缝儿,朝着程易和林清然看去。
“呜呜,不要爸爸笑!不要妈妈笑!”
程易赶紧伸手捂住嘴憋笑,“好好好,爸爸不笑,不笑!”
林清然将碗筷收拾好,剩下的菜仔仔细细的放在了碗橱里,又用盘子倒扣着怕老鼠偷吃,这才走过来,擦了擦手,对着两人道:“吃饱了去睡一会儿,等下妈妈喊你们。”
“好~”
晴晴朗朗齐声应了,笑得眉眼弯弯,开开心心的和程易打了声招呼,这才赶紧去房间睡觉了。
吃饱了睡一觉,能节省体力,也能长高。
林清然见程易要过来帮忙洗碗,她抿了抿唇,抬头看了他一眼。
“你休息一会儿吧。”
林清然道:“我来洗碗就好。”
程易点点头,也没计较,他累了一路,这会儿已经三点半了,抓紧时间睡一会儿,四点钟出发去县城。
他这次去不用背东西,轻便不少,来得及。
“那我在堂前睡一会儿,辛苦你了。”
程易说完,走到堂前,随便找了张椅子趴着就睡了。
初春有些冷。
林清然洗完碗,一抬头,就看见他将身子缩了缩,眉头也微微皱着。
她顿了顿,到底是从房间里拿了一床被单出来,轻轻地盖在了他的身上。
空气中静悄悄的。
院子是明媚春光。
房间里,晴晴朗朗浅浅安静的呼吸声传来,和程易粗重的呼吸声形成鲜明对比,却又奇异的和谐。
她盯着程易,眉头蹙着,神情有些恍惚。
可此刻,程易却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进入了一个两世交织的梦。
暴雨滂沱,漆黑如墨。
他眼睁睁的看着林清然倔强的拉着两个孩子走进了暴雨夜。
“不要去!”
程易双目赤红,焦急大喊。
可是喉咙却发不出任何一丝声音。
画面陡然一转,雨停了,天气却还是阴沉沉的。
淋过雨的山风一吹,拂过脸,冷的如同刀割。
程易站在泥泞的山洪边,面前是泥石流混杂着倒塌的树木,胡乱散了一地。
碎石嶙峋,杂乱不堪。
而在不远处,林清然带着晴晴朗朗安安静静的躺在地上。
尸体被雨水泡得发白,浑身被折断的树枝刮烂得不成样子,她一只手死死抓着朗朗,另一只手还呈现拥抱的姿势,将晴晴紧紧护在怀里。
这一刹那,程易只觉得自己仿佛陷入了巨大的真空地带,一切声音都听不清了。
极大的恐慌袭来,他身子颤抖,耳朵里如同大鼓狂擂,叫他心脏疼痛欲裂。
“不要!”
“不要啊!”
他嘶吼着,浑身一抖,猛地竖起了身子。
林清然被他吓了一跳。
四目相对,她稳了稳眼底的慌乱,这才开口问道:“怎么了?你是不是……”
程易却没能缓过神。
他眼眶赤红得可怕,满脑子都是她躺在地上的那一幕。
这会儿见到林清然活生生的站在自己的面前,他顾不得许多,紧咬嘴唇,不发一言,伸手抓住了她的胳膊,而后猛地用力。
“程,程易?”
她吓了一跳,小小惊呼一声,下一刻就被他拽着拥进了怀里。
好烫。
程易的怀里好烫。
他紧紧搂着自己,仿佛用了极大的力气,揉得她骨头生疼。
“在就好。”
他喉咙发紧,声音颤抖,一遍遍的呢喃,“你在就好。”
林清然愣住了。
她已经记不清自己多久没有和程易这样拥抱过了。
俩人是父母包办婚姻结婚的,甚至说得不好听一些,她是被“卖”给程易做媳妇儿的。
直到结婚当天,她才算是看清楚了程易的模样。
少年意气,清秀帅气。
也曾待她温柔美好过,可惜日子太短暂,才不过短短半年,他就迷上了当明星。
千方百计送礼,想要进话剧团当演员,自己的钱送完了,就拿她的,再到后来,就是借钱,亲戚借了,就借高利贷,日子过得一塌糊涂。
林清然曾经炙热的心一点点变冷。
她也曾满怀憧憬,想要一点点操持将这个家越过越好。
可惜,到最后,她连孩子一件过年的新衣裳都买不起。
和程易之间,别说是拥抱了,就连好好说上几句话,那都是几年前的事了。
如今被他拥着,这滚烫的胸膛,这摩挲在自己颈项上微微粗糙的胡茬,都叫她刹那间绷紧了身子。
良久,程易终于缓过神来。
他放开了她,定定地瞧了她一会儿,才柔声道:“吓着你了吧?”
林清然低下头,视线有些慌乱,唇角抿成直线。
“没有。”
过堂风穿过。
拂动起她的碎发,长而卷翘的睫毛,黑白分明的眸子,还有一头黑发。
程易看了一眼天色,起身道:“我也该走了,晚上的场子,得十点钟才歇,那会儿应该没车子回来了,我走路回来会有点晚,你带孩子先睡,别担心我。”
林清然一愣,小声嘟囔:“谁会担心你?”
这些年,他多久没回家睡过了?
他该提醒自己,给他留个门才是。
程易笑了笑没多说,起身将外套随意披在身上,而后就着冰冷的井水冲了个头,随意擦了两下就出门了。
身后,林清然看着他的背影,一时之间心乱如麻。
…………
晚上六点。
金凤凰歌厅开门了。
今天是周五,职工们下了班,忙碌了一礼拜,总算是能抽出时间来歌舞厅听听歌,跳跳舞。
杨受先站在门口,招呼着手下的人写宣传标语。
这年头没有什么电子打印,全都靠手写。
一个中年男人拿着红色的粉笔,在黑板上写着几个大字。
“今日有粤语歌,可点歌!十元一首,发音绝对纯正!”
“另,有新到炒货,瓜子,花生,啤酒话梅!”
人群陆陆续续买门票进歌厅,一抬头,瞧见黑白上的字儿,免不了多看几眼。
这一看,嘿,叫他们给惊住了!
粤语歌?
“真的假的?真有会唱粤语歌的同志啊?地道不地道啊?要是蹩脚发音,我可不乐意听,还不如去听录音机呢!”
“就是!粤语太他娘的难了!前段日子张国荣出了新歌,我学了大半个月都没学明白!”
“我最喜欢听粤语歌了!哪儿来的歌手啊?我咋不知道?”
……
人群一下子哄闹了起来。
杨受先笑眯眯,抽着华子,卖了个关子:“是个年轻人,新来的,粤语正不正宗,你们听一听不就知道了?要是不好听,你们再砸场子也不迟呐!”
哟!
砸场子这话都说出来了,这评价绝对不算低。
众人一脸期待,一些原本观望着要不要买票进场的,这会儿也全都乖乖掏钱进去了。
而此刻,后台的程易正在试话筒,听了几遍伴奏。
这年头很多都是黑胶唱片放伴奏的。
一首歌一个碟子,点了歌的,将黑胶碟子放上去,伴奏一响,歌手就拿着有线话筒唱歌就行了。
不像是后世,还有现场伴奏电音之类的。
这种老式舞厅,最是简单便捷,却也最考验声音。
上辈子,程易大场面见多了,这会儿到舞厅里唱歌,半点紧张都没有。
试音,调整节奏,还有熟悉场地,和工作人员打招呼等等。
一套流程下来,几个一起干活的都对这年轻人另眼相看了不少。
啧。
这气场,这熟练程度,要说他是第一次上台唱歌,还真没人信!
六点半的时候,准时开场。
伴随着红色丝绒幕布拉开,程易穿着一件皮夹克,牛仔裤,牛皮鞋,手里抓着话筒,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哟!小伙子挺帅!”
“瞧着才二十出头吧?会不会唱啊?”
“不错,瞧着没怯场!今天听听新嗓子也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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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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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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