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刁说完,把头从英秉的耳边挪开,却看到英秉傻了,而且气息紊乱,不由得叹了口气。把这茬给忘了,这家伙还从没离自己这么近过,估计是思想抛锚了。“呆子!想什么呢?我说的话听见没有!”
阿刁一声咆哮,把英秉的魂勾了回来,“啊!什么?”
阿刁也是白眼一翻,算了,还是让阴梁单独找你聊吧!“没事了,你先出去吧,我要修炼了。”
很快,阿刁出钱,就把书给发行出去了,作者只属了英秉的名,黄娟只是协助。这时代,世面很少有什么体系性质的文字典籍,所有的一些重要文献基本都是收藏于各种族内。能以文字流通的,基本就是一些法术的基础、炼丹炼器的基础知识等等,剩下都是口口相传,基本没有谁会去详细记录一些什么。再有就是一些杜撰的故事什么的,也没什么根据,纯属瞎编和夸张。
阿刁想要大量发行,制作就成了一大难题,她可不会造什么工具,只能让人想办法把版排好,自己用法术复刻。结果灵力没消耗多少,魂力倒是消耗得飞快。
“啊!不行啊!这才弄了一百多部书,就累成这样了,而且还有没矫正错误,这要怎么弄啊!”阿刁忙活了一天,累的不行,开始想找盘古了,他才是研发新玩意的天才。
此刻,莉娅出来了,“姐姐,我来试试!不过需要你配合。”
“你?你会木系法术?”阿刁一脸不敢相信。
“我只是复制文字,书本还得由你来弄。”莉娅原来只是弄文字。
阿刁一听,不用弄文字,那不就简单了。一抬手,一大片空白的书页就出现了。莉娅就开始用自己的能力把原版上的文字,利用幻术直接复制,然后用空间能力,把幻术中的文字给强行安放到了书页上。
“莉娅,你怎么想到的?”阿刁被惊喜到了。
“这是幻术,过一段时间会消散的,还需要姐姐用颜色拓印一下。”莉娅的做法原来还有弊端。
阿刁一听,这还不简单,利用水系,加上土系,弄出了一点点颜料,往书页上这么一铺,空白的地方就有了颜色,而文字的地方没有着色,等幻术消散了,也能看出文字了。
花了几天,阿刁弄出了十万册书,由于过于高兴,阿刁忘了去推销了,结果书做出来了,但运输和存储成了大问题,自己的空间戒指里东西太多,而且杂乱得很,即使整理好,想像也装不下这么多书(阿刁为了速度,把书每一页弄得大了一点,而且还厚了一点)。
“黄娟、英秉!你们把手里的事情都停下,先给我去卖书!”阿刁打发走了两个苦力,然后把灵宠也都放了出来,“啸天、阴梁,你们一人一个储物戒,去远一点的地方卖,记得别让人识破你们的身份。”
“阿刁,你不会找人代卖吗?干嘛非要我们也去卖!”阴梁不干了,这活太累。
“一不小心就做多了,这书又不是什么流行物件,一下谁能卖完十万册。我还没傻,赶紧的,等以后书流行了,才不需要四处推广。”
“你就是傻,把书做这么大、这么厚,人家能愿意看?还想流行,你做梦吧!”阴梁嘴里抱怨着,但还是动了起来。
剩下阴隆,阿刁给他安排了送货的任务,而自己和莉娅则休息一下,如果能卖出去,销量还不错,她得找个固定的发行商合作,然后再多弄点书去那里屯着。
刚开始,这书确实没什么销量,莽荒的生灵们也没看书这个习惯。阿刁眼看这十万册书就这么堆着也不是办法,干脆寄了一部去岐山,让黎塞想办法推广。黎塞倒是很愿意,但也只是宣传,然后叫阿刁回麒麟族,让麒麟族来牵这个头。
阿刁一想也是,自己现在是阿娟,不是阿刁。于是就回到了麒麟族,但谈判就让英秉自己去了,反正有凤凰族的推荐信和一些推广方案,这事麒麟族应该会同意的。
有了大种族的极力推广,书很快就有了销量,而且很贴合当下莽荒的局面,所以也就慢慢流行了起来。趁热打铁,阴梁和英秉也就开始创作新书,自此莽荒又多了一个名词——版权。第一部书的书名就叫《众生平等》,版权当然是英秉,但他几乎把版权送给了麒麟族。也由此换到了一个新部门——撰书阁的副长老,主要负责出书,而大长老是负责经营的。
此后阿刁也不用在制作书了,也就带着黄娟、和灵宠又出去挑战之旅了。不过阴梁暂时没走,他还有书要出呢。
没了英秉这个累赘,阿刁的挑战就简单了许多,只要是有特殊天赋的种族都去、有些有独特技能的也去、各个大种族自然也不放过。
就这样,黄娟和阴隆的实战能力突飞猛进,阿刁的战斗之道也得到了不错的补充。这才半年,阴梁为作者,英秉为排版的新书——《莽荒杂文野记》出来了,这是讲一些上古时代的各种轶事的,采用了小章节的方式来叙述。一经发行,那可是火爆异常,阴梁和英秉数钱都快数疯了。
人族看到了商机,把自己手里的生产技术和商业模式都弄成了书,也开始发行。这一下,不用大老远来谈合作了,只要花点钱,就可以拿到有用的东西,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人族也靠书赚了一大笔。
这一下,凤凰族拍大腿了,早知道就不让麒麟族干这事了,自己先搞多好。但也还不晚,召集了一帮凤凰,开始推行自己的理念,还搞了了一些地图,风俗等等类别的书籍。至此,莽荒开始流行书籍了。然后各大种族都开始搞自己的特色,当然,种类和题材多了以后,总有一些失败的,但大部分先出书的,还是掌握住了市场的方向。
盘古最初看到书时,也是大为欣喜,买了一大堆,但除了少数自己不知道,其他就有很多是自己不需要的了。后来一打听,才知道,这居然是英秉最先搞出来的,盘古就立刻联系了阿刁。
“阿刁,英秉能直接搞书?这是不是你出的主意?”
“纯属意外,本来只是想让他历练一下,长点本事,没想到阴差阳错,就搞到书籍这里来了。”
一番交谈,阿刁谈了黄娟和自己对战斗的感悟和体会,盘古谈了龙岛和北境冰天雪地的种种体验。
见闻交换完毕,盘古八卦了一下,“那你对英秉怎么看,你们有可能吗?”
“我还是喜欢不上他,但有可能会和他交尾,给他留下后代吧!”阿刁也谈不上一直忘不了冰嘉,但一直没有找到冰嘉的尸体,这事也就还没完结。而英秉,实在不是阿刁喜欢的类型。
“我看找雪羽,拿点冰嘉的遗物,立个衣冠冢吧!逝者已矣,而我们还得活下去。”盘古看出阿刁不再那么难过了,是该给前尘往事画上一个句号了。
“好吧,你离雪羽近,你去拿遗物,至于地点,我来想想。……就葬在绝壁尽头吧,探险是他最大的爱好,但愿他的在天之灵能探寻到绝壁的秘密。”阿刁也觉得是该放下了。
两个月后,阿刁、盘古和雪羽相聚在了绝壁的尽头。回首往事,早已成为过去,如今的莽荒,几乎没什么争斗,一片祥和,冰嘉把阿刁的理想也当成了自己的理想,如今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冰嘉,我的夫君,我欠你的情太多,你生前我对你太苛刻了些,都没能让你享受多一些我的柔情,你就离开了。其实,我也很喜欢你的,你走了这么久,我还是非常想你的,你走好!”阿刁心里愧对冰嘉,也尽数表达了心里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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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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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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