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她小腿的纱布拆开,发现上面被腐蚀的地方已经有些恶化的现象。
之前江野老婆也被这毒液溅射到的时候,那时他给他老婆打了不少葡萄糖,他老婆才渐渐好转起来。
我打开医疗箱,里面的物资倒是非常齐全,只可惜对于打针这种东西我根本不懂。
想了想,我找到富葵:“三爷,你看金小姐那边,是不是需要输点葡萄糖?”
富葵看了我一眼,之后对阿远道:“你过去看看。”
阿远点了点头,就去到金巧月身边,紧接着只见那家伙掏出他随身带着的短刀,将一团纱布塞进金巧月嘴里。
把短刀消过毒之后,将金巧月腿上被腐蚀的烂肉一刀刀地割了下来。
期间金巧月惊醒过一次,不过片刻又晕死了过去。
这画面太过血腥,导致我都赶紧有些头皮发麻。
把腐肉处理掉后,阿远用酒精帮她把伤口消毒,之后敷上了一些止血药剂。
他的动作不拖泥带水,而且极其专业,简直就像一个外科医生。
最终他把葡萄糖连上输液管,找了一个地方挂起来,把金巧月抱过去,便开始帮她输液。
我站在一旁看着他这一系列动作,有些暗暗咋舌,还有什么是这家伙不会的?
这简直就是一个全能型人才!
富葵似乎看出了我内心的震惊,开口道:“别看阿远话不多,他可是身经百战的人才。他是越南人,从小就经历过大大小小的战役不计其数,我收养他的时候,送他去学了很多东西,不管学什么,他总是能在最快的时间掌握其要领。医术、格斗、枪械,他无一不精,我甚至还花钱把他送去了最大的雇佣兵公司待了几年,只要有他在,我就会很安心。”
我看向他,不知道说什么,于是问道:“三爷,有个问题其实我一直很想问。”
“什么?”
“你找随侯珠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长生不死?”我问。
他看着我,片刻后苦笑道:“这人一旦上了年纪,就越怕死……要是换做年轻的时候,死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那个时候最怕的就是穷,总觉得穷比死更可怕。可随着年纪的增长,加上想要拥有的东西都拥有了,自然而然就有些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有时候我真的很理解,当初秦始皇,为什么会这么执着于长生不死。”
说着他的表情变得有些憧憬起来:“想想看,要是人真能长生不死,这将是多美妙的事情?见证历史洪流,做更多曾经觉得不可思议的事,去获得更多想要得到的东西……”
“其实也不见得。”我打断他道,“有时候这人一旦活得久了,也不是一件好事。想想看,要是真能长生不死,其实也很恐怖,看着身边的亲朋好友一个个的死去,经历更多的离别……”
“哼!”富葵不以为然的道,“你那是弱者思维!强者是根本不会在意这些所谓的离别,只有弱者才会总是注重依赖和陪伴,而强者需要的是创造和开创。”
我很不认同他的观点,也知道继续讨论下去,很有可能会和他弄得脸红脖子粗,索性也就不在和他说这个话题。
“那依三爷所见,这随侯珠会藏在这古城什么地方呢?”我随口问了一句。
他笑了笑道:“对于考古我一窍不通,这个问题自然不该由我来回答。”
说着他冲不远处的傅鸿朗招了招手:“傅先生,你过来一下。”
傅鸿朗走了过来,看了我一眼:“怎么了?”
“依你所见,这随侯珠会在这古城什么位置?”富葵问。
傅鸿朗想了想道:“这古城显然是之前桃槐国人生活的地方,我们在密室里发现的壁画,上面说随侯珠和桃槐国国王融为一体,之后他就陷入了沉睡,只要找到他沉睡的寝宫,自然也就能找到随侯珠……”
说到这,他环顾了一圈四周,指着不远处最高的那幢建筑道:“那地方应该是这座古城的宫殿,寝宫很有可能就在那。”
被他这么一说,我们纷纷朝着他指着的地方望去。
只见不远处的那宫殿很是显眼,从我们的位置过去那边最多也就是半个小时路程。
不过这个时候,头顶的湖面光线已经变得有些火红,显然太阳快要落山了。
“我觉得在太阳落山之前,我们得赶紧过去,不然的话,一旦太阳落山,到时候会很容易在城里迷路。”傅鸿朗道。
富葵点了点头看向我:“项先生,你是要留在这里,还是和我们一起?”
“什么意思?”我问。
他看向金巧月道:“我侄女需要人照顾,看得出来你很热心,所以自然是问问你的意思。”
把金巧月丢在这,我有些不放心,可是要是不跟着去,谁知道随侯珠会不会被他们先找到。
想了想,我道:“我们现在人本来就不多,要是分开行动的话,遇到了什么危险也会很被动。”
“那你打算?”
“金小姐的情况虽然不妙,不过我可以背着她,一起过去。”我道。
富葵笑了笑道:“那行吧,那我们十分钟之后出发。”
由于手表在这个地方已经完全失灵,时间也就只能估算个大概。
我吃了点东西,喝了几口水,便让胖子背着金巧月,而我则是举着葡萄糖吊瓶。
阿远说,金巧月现在很虚弱,所以输液的速度不能太快,只能慢慢来,所以要输完这一瓶葡萄糖至少也要半个多小时。
时间倒是刚好,等我们到达那边宫殿,她也就刚好输完液。
金黄色的夕阳透过湖水照射在古城上空,整座古城都变成了金色的海洋,找准方向,我们便开始行动。
这古城虽然到处都是房屋,看上去错综复杂,不过只要认准一个方向走,也倒是不会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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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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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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