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手机闹钟这么别致?
还让不让人睡了?
陆峰烦躁地挠了挠头,翻了个身,大长腿架上被子,准备继续睡觉。
诶,被子怎么感觉有点不一样?
怎么如此柔软有弹性?
“嗯……你醒了?我去给你们弄吃的吧。”一个清甜柔软地女人声音,从被子里传来。
陆峰猛地一激灵,瞬间清醒。
自己没做梦,昨晚真的白得了一个娇软的漂亮媳妇。
“我,我去吧,昨晚你辛苦了。”陆峰红了脸,忙起身穿衣服。
他可是21世纪的大好青年,怎么舍得娇妻带伤下厨。
昨晚第一次没什么经验,急躁笨拙了一点。
把她弄哭了好几回,床单上的暗红灼人眼。
她光溜溜地窝在被子里,羞红了脸,露出一对漂亮的眼睛娇羞地望着他。
其实她浑身酸疼地紧,不过嘴上还是说着:“不行,怎么能让去你弄吃的?公公和邻居会说我是懒媳妇的。”
“不怕,自己的媳妇自己疼,谁敢说你,我帮你怼他。乖乖躺好,煮好了喊你。”他笑着回头揉了揉她的发顶。
从今往后,他也是有家的人了,想想就很开心。
“嗯。”她巴眨大眼,满心欢喜。
自己没看错人,嫁了个好老公,温柔体贴还勤劳,真是太幸福了。
陆峰走出卧室,细心地将门带上。
屋外是黄土小院,老砖旧瓦。
初春的空气像一颗沁凉的薄荷糖,吐气间冒着白烟。
记忆融合,周围的一切,看起来熟悉又陌生。
原主空有一身皮囊,却好吃懒做,嗜酒如命,好赌成性,成天沉溺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之中。
老父亲陆修德早年丧妻,独自背朝黄天,面朝土地将一女一儿辛苦拉扯长大。
眼看原主不争气,骂也无用,打也打不过,陆修德身体也大不如前了,便也急了眼。
把大姐陆宜兰嫁人后的聘金,用来给原主娶了一个媳妇。
希望有个女人管管,原主也陆能改过自新,家能像个家起来。
结了个婚,家底掏空,还欠了许多债。
陆峰有些麻,这原主真垃圾,自己还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他搓了搓自己的双手,眯了眯眼向东望去。
茫茫的天际弥漫着一层轻飘飘的白雾。
白雾远处,挂着一片淡淡的,桃红色的云霞,一颗不耀眼的咸蛋黄冒出了山间。
嗯,挺好,真清晰。
原主的眼睛没有被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荼毒,视力好得很。
不像原来的自己,近视三百多度,不戴眼镜的话,看啥都带码。
弯起的嘴角还没放下,他突然觉得右眼一阵酸疼,忙抬手捂住了右眼。
卧槽!高兴早了。
怎么好好的眼睛疼?
这个身子不会有什么隐疾吧?
他揉了好一会,都揉出了泪花来,疼痛感才渐渐散去。
当他再睁开右眼的时候,入眼的东西变得奇奇怪怪起来。
这是重影?幻觉?还是散光了?
他闭上了自己的右眼,一切正常。
再次睁开右眼,闭上左眼,聚精会神地定睛一看。
原来只是有些模糊的重影,这下透过了土墙,看见了墙角深处有一窝老鼠团在一起,睡得嘎嘎香。
他的右眼,居然可以透视!
不会没睡醒吧?
他默默掐了自己的大腿一下,瞬间疼得龇牙咧嘴。
是真的,开挂了,大发了!
金手指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网络小说诚不欺我。
本来可以靠勤劳和实力的,老天非要给自己开挂,真是运气来了,挡也挡不住。
有了这技能,干啥不上天啊?
不要说致富了,先定一个亿的小目标都不是梦啊。
陆峰的嘴角,都快笑裂到耳朵根去了,迫不及待地朝着小厨房跑去。
他按捺住激动的心情,打算一边先煮早饭,一边想想怎么利用右眼先赚上第一桶金。
毕竟这是在穷乡疙瘩,大家还是以温饱为主,好像没有什么赌石之类的,而且做什么都要本钱。
靠山吃山,等会吃饱,先进山里淘现成的吧。
他准备熬个粥,配着剩菜吃一餐。
搪瓷大脸盆里,装着昨晚婚宴上收起来的剩菜。
这个年代的乡下,有这个菜吃可比过年还强了。
他坐在小木板凳上准备生火。
生火这种事情,他小时候在乡下亲戚家寄养的时候也没少干。
虽然有些手生了,但是还是会的。
摸出和平火柴盒,擦出火,点燃油柴,架在木头上,木头交叉叠放,很快便点着了火。
他打开米缸一看,只剩下薄薄一层带着米糠粉的大米了。
还真是穷得刮底了。
他刨了两个地瓜,加了点米下锅,熬了一锅地瓜粥。
“咳咳……小蕊吗?起这么早呀?怎么不多歇一会?”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陆修德佝偻着背,左脚有些跛地走进了厨房。
他的眼睛有些花,在朦胧的水蒸气中,看到一个人影在灶头忙碌着,还以为是苏小蕊。
家里果然还是要有个女人,才有烟火气。
“爸,是我,煮了地瓜粥,菜热下就可以吃了。”陆峰用锅铲搅和着锅里的剩菜。
这个陆修德是个好父亲。
他早就做过心理建设了,既然睡了人家的媳妇,以后就要负起原主的全部责任,原主的爹就是自己的爹。
“啊峰?”陆修德双手哆嗦,老眼都要挤出泪花了。
看着方桌上的三碗热气腾腾的地瓜粥,心中激动万分。
果然娶个媳妇就长大懂事了,这么多年了,他还是第一次见陆峰主动进厨房干活。
以前不是他干,就是他的姐姐陆宜兰在干。
“爸,一会吃完早饭,我去山里看看。这个季节应该有冬笋了,我挖些去城里卖,城里人都好这口鲜。”
陆峰一边将菜铲了出来,一边说道。
除了冬笋,他还想弄点野兔,竹鼠什么的。
“冬笋没有那么好挖,一会我陪你去,帮你找笋。”陆修德扶着饭桌,缓缓坐了下来说道。
冬笋埋在土里,因尚未出土,笋质脆嫩,味道和价格都很好,只是没点经验是找不到的。
山路也不好走,就算是他年轻的时候去挖,一天下来也挖不了几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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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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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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