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常喜儿每日都要去素芳斋买最新鲜的糕点,今日却迟迟不见人影。
江寂有些站不住了,于是问了站在门口的门童。
“回王爷,咱们大姑娘三日前就离府了。”
江寂意外道:“离府?她去哪儿了?”
门童道:“大姑娘去荣安县了,老夫人让她去巡桩。”
江寂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总之酸麻痛痒,五味杂陈。他以为宋婉多多少少会等他剿匪回来哄她,给她致歉。
甚至再不济,她不得不走也会叫人告知他一声。可是没有,一句话,一封信,什么都没有。
她就这样不声不响地离开金陵去了荣安县。
她是真的一点都不在乎与他的关系,也一点都没有对他动心。
她就这样冷漠地走了,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真是绝情的女人。
江寂纵马回了王府。
他把自己关在书房整日都没出来。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像宋婉这样能把他搞得如此心烦意乱,也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如此气愤又落寞。有多少美人他都唾手可得,可是唯独宋婉他最想要。
想要的得不到,不想要的扎堆儿凑。
真讽刺。
夜色悄然地黑了,书房内并未点灯,江寂阒然站起身,叫上凌刀就往府外走。
“王爷,咱们去哪儿?”
“荣安县。”
“去那儿做什么?”
“老子要睡宋婉。”
凌刀:“!!!”
**
荣安县的夜晚比金陵的夜晚要安静许多,宋婉睡在乡下的一处宅院内。这宅子红墙绿瓦,虽不大但五脏齐全,一间正房,一间灶房,一间耳房。
这宅子是专门给元氏来巡桩的时候住的,日常是没有人住,但时常有人打扫,也算干净整洁。
宋婉今日刚到这里,元封来接见她了。
元封已经上了岁数,头发花白,穿一身棉灰色对襟长衫,脚踩一双黑色棉布靴,身子微胖,国字脸,右眼角有颗大黑痣,手上戴一个玛瑙绿的戒指。
元封没什么本事,但读过一些书,能看得懂账本,因攀着元氏的这层关系,所以让他来看着乡下这两个桩子。
宋婉刚来也没让他就把账本拿出来看,毕竟人生地不熟的,这元封是何性子她也没摸清楚,所以她打算观察几天。
喜儿光着脚在榻上给宋婉铺床,铺好后,又拿着熏虫的草药熏了一圈儿,“乡下桩子竟然都有蚊子了,真讨厌。”
宋婉道:“赶了三日的路,咱们洗洗睡吧。”
马车虽慢,可晃起来却也要命。
宅子只有一间卧房,所以宋婉与喜儿一起睡了,两人一夜好眠到天亮。
宅院外不知谁家养的小土狗正汪汪叫个不停,似乎是叫主人起床的。
宋婉穿好衣裙出了卧房,那小土狗直接从篱笆围栏缝隙钻进来。它的主人定是十分喜爱它的,乡下桩子不富裕,这小土狗竟然也养得胖嘟嘟、圆滚滚的,跑起来像极了一个小毛球。
宋婉蹲下身去抚摸它,小土狗也不认生,宋婉摸着它舒服,它就咧嘴吐着粉红的小舌头笑着。
“汪汪!”
“饿了?我给你点吃的。”
宋婉去灶房给它拿了块不大不小的猪肉,小土狗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吃完后,它冲宋婉摇了摇尾巴,转身又跑出去了。
早饭过后,元封来了。
宋婉让元封带着她去桩子转一圈。乡下日头大,喜儿给宋婉撑了把伞。
春末的芸薹早就已经熟透,此时已经被割了放在地里,等着彻底干了之后,在地里收芸薹。
元氏没说桩子大小,这远远一看,竟有足足二十亩地。请来种粮食的百姓就有十五个。
此时百姓正在田里收着芸薹,宋婉见那黑色的芸薹籽颗颗饱满,又黑又亮,“今年的收成应该不错。”
元封笑着道:“今年春日里雨水充足,所以芸薹长得格外好,去年真是颗粒无收。”
宋婉面上浅笑了一下,没出声。
她转身往回走,“这乡下挺好的,没有马粪的味道。金陵城的街道常有股马粪味。这里,只有芸薹和泥土的清香。”
元封附和道:“大姑娘说的是。”
宋婉问道:“元大爷,不知这些聘请的百姓,一年一人多少工钱?”
云峰道:“每月一人三吊钱,一年十二月,就是三十六吊钱。工人共有十五个,就是五百四十吊钱。”
宋婉心里细细算着,一吊钱就是二十文,三吊钱就是六十文。一年一人就是七钱二十文,共十五人,就是十两八钱。
这两个桩子足足二十亩地,一年四季都在不停播种,即便去年玉茭、稻穗不成,可有番薯、芸薹等物,绝不会一点进账都没有,反而百姓的工钱还要从去年拿。
尤其百姓的工钱其实还在少数。
“播种的种子,咱们是每年去外边儿买,还是自己留下来的?”
元封道:“自己留下来的,每年每样粮食都会留个四五十斤,留下来播种。”
元封也不敢骗宋婉,毕竟搭的粮仓就在宋婉住的宅院隔壁。
宋婉大概知晓了,继续问道:“施肥从哪儿来?是买还是如何?”
元封怔愣了一下,没想到宋婉每一个问题都问到点子上,明明是处在深闺的小丫头,每日不是织布绣花、琴棋书画就是诗书礼乐,她竟然还懂如何耕种细节。
倒是小看她了。
元封道:“会从邻近的农户家里买一些牛粪、猪粪,多数是把粮食的杆子埋在土里的。”
宋婉道:“这些东西应该花销不贵吧?若不是耕种无家户,谁会买这等东西。”
元封知道宋婉心里有数,于是点了点头,“是。”
宋婉走了一圈儿,便已热得满头是汗。喜儿早上起来就煮好了绿豆汤解暑。宋婉坐在院子里的树荫底下喝绿豆汤,让元封先回去了。
元封只道了一句,“大姑娘有什么需要随时传我就行。”
“大爷慢走。”
宋婉擦了擦额头上的热汗,“这里怎么比金陵热这么多。”
喜儿道:“姑娘的桃苑绿树成荫当然凉爽了,那窗牖午后太阳就晒不着了,凉风一吹来,可不就不热了。”
宋婉道:“要是有凉果吃就好了。”
宋婉不知道,她要吃的凉果有人正马不停蹄地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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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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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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