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子珝不太高兴,因为魏林夕卖给了周辞一批货。

  其实只是二十件羽绒坎肩。

  是的,没错,就是羽绒坎肩,这件事还要从松树村开始大规模养鸡鸭开始。

  一开始松树村只是养了很多只鸡,卖鸡蛋活鸡赚了不少钱,鸡蛋甚至都卖进了县城,供着几个食肆用。

  因为松树村周围有小河,村民们就又挖了个池塘,开始养起了鸭子,鸭子鸭蛋的也不少卖钱。

  而且后来还提供宰杀服务,因为城中一些食肆饭馆用的多,自己杀费时又费力,还弄得脏乱,就让村民们代劳了,反正也不少卖钱。

  那些不要的内脏就直接扔进池塘养鱼,小鱼又喂了鸭子,鸭子又下蛋卖钱。

  不知不觉,松树村这都快形成产业结构了,让魏林夕惊讶的不行。

  后来才知道,这其中你那个多少也有点二老爷的意思,不过也是因为她给提供了方法,他们这才敢放手去干的。

  就说这些鸡蛋鸡肉的销去,一开始就是魏林夕帮他们找的门路。

  然后魏林夕就发现了那堆,鸡毛鸭毛。

  因为宰杀都是在固定的地方,所以这些越积越多,最后成了两堆,看起来有点壮观。

  现在魏林夕一年也回去不了几次,就那么正好看见了。

  当时她并没有什么反应,等她回到家,下车的时候正好起了一阵风,呼呼的北风几乎要把她吹透了,她打了个激灵,想起可以做羽绒服保暖的事。

  于是第二天,她又回去了。

  鸭毛就不用说了,鸭绒本来就是做羽绒服最好的材料,而鸡毛的话,其实是不适合做羽绒服的。

  因为陆禽的绒羽枝节比游禽更密,蓬松度不如游禽绒羽。而且鸡的绒羽柄比鸭绒、鹅绒更突出,更容易戳伤布料。

  不过在这个棉花都格外珍贵,很多穷人甚至只能往棉衣里塞芦苇的年代,这点缺点是完全可以克服的。

  而且就算是现代也有一些无良商家,将粉碎的鸡毛冒充鸭绒鹅绒,填充到衣服里售卖。

  将鸡毛粉碎之后,羽丝困住空气的能力没有朵状的完整绒羽强,还容易钻出羽绒服,但保暖效果还是可以的。

  而且如果是做成坎肩穿里边,外边再罩一件棉袄或皮袄,保暖效果呈直线上涨。蜀南文学

  最重要的是它非常的轻薄,会不会因为穿得多显得厚重又难受。

  魏林夕和老村长提出了她的想法,这些鸡毛鸭毛虽然是村民丢弃的,但严格上还是村民的财产,她想要用自然要和村民打声招呼。

  而且后续的处理什么的,还都需要村民来帮忙,不过她也保证了,绝对不会让大家做白工的。

  一开始魏林夕是没想盈利的,她就是想做出来给家里人都分一件,还可以拿出去送送礼。

  还有安子珝的那些下属们,也可以当做福利发一件,不过也就是几位总旗小旗,再多的就发不了,没那么多原材料。

  魏林夕提出来了,老村长自然不会反对,不过是一点不要的东西,而且本来农闲的时候,村民们有点活干还高兴呢。

  只是魏林夕设想的很好,真做起来也遇到了不小的困难,第一就是给这些鸡毛鸭毛除臭的问题,这也是最主要的问题。

  就这一个问题就困扰了她大半个月,将那些鸡毛鸭毛上的味道除干净可废了她不少的心思。

  最后还是村里最会鞣制皮子的一个村民想出了方法,到底是将味道和上边带的油脂都清理干净。

  之后就是选布料,还有怎么缝制的问题了,这两个问题处理不好,那些叛逆的小毛毛可是会跑出来的。

  不过虽然过成遇到了不少的困难,但是结果是好的,魏林夕终于拿到了第一见羽绒坎肩。

  至于为什么不做成袄,还是那句话,原材料不够啊。

  而且羽绒都比较蓬,穿一件坎肩可能看不抬出来,但若是换成袄可就不一样了。

  这第一件是按照安子珝的尺寸做的,哪怕是寒冬腊月他也要去百户所,魏林夕总怕他冻坏了。

  她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安子珝哪怕穿的暖和,手因为经常漏在外边也被冻伤过,要不是魏林夕偶然发现了,他估计还瞒着呢。

  不得不说,羽绒坎肩还是很暖和的,主要是穿上之后并不觉得厚重,传久了根本就感觉不到,很适合安子珝这种需要舞刀弄枪的人。

  没过几天,安家人人手一件,可以说是爱不释手,当然亲戚们也没落下。

  安子珝刚开始还觉得这是他独有的,结果没两天大家都有了还是一样了,那种独一无二的心情瞬间崩塌。

  不过这也就算了,到底是自家人,但是这还没几天,魏林夕就公然拿出来做生意了。

  魏林夕也无奈啊,她还要给村民们发工钱呢。

  而且给周辞的纯属巧合,这不是听到安子珝说然他们去鞑靼吗,那越往北走越冷,魏林夕就觉得他们肯定需要。

  她都说出来了,周辞就是不需要也需要了。

  “咱们自己的和送出去的都是最好的鸭绒的,卖给周辞的可都是次一批的鸡绒,等以后攒下多了,我就给你的百户所人手一件。”

  魏林夕也不是舍得出这个钱,只是现在百户所的士兵已经超过一百五了,这给谁不给谁也不好把我,于是除了将领们就都没有了。

  她还以为安子珝是因为自己的兵没有,倒是先卖出去了而生气呢,其实根本不是。

  可安子珝能说什么,只能独自生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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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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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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