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胡真真>第377章 交代
  既然她都把话点明了,那村民们自然也都是敞开了说,把自己心里的疑惑全都一股脑的说了出来。

  珍宝也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般,只要他们提,她就定然会给予回答。

  这一番沟通下来,余庆山很多次都气得牙痒痒,倒是珍宝始终面色不改,也不管他们问得问题到底有多刁钻,她都始终笑着回答,好几次余庆山都想开口的,但是都被顾雁冰阻止了。

  顾雁冰知道珍宝的意思,正因为这是一个不讨好的事情,所以很多事情就必须说在前头,而且还得趁着人多的时候说清白了。

  只是他也有些替珍宝觉得不值。

  毕竟她是真的在为村民着想,可是村民并没有那么信任她,因此总觉得有种好心当做驴肝肺的感觉。

  这件事情最后落地是由村里的王大胜跟她一起去执行,王大胜这个人没别的,说他很勤快吧也没有,说他懒吧,好像也没到那程度,但是这个人有个特点,就是心眼多,说白了,其实就是会搞事。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村民们之所以选他无非就是让他看着珍宝,不要让她搞事罢了。

  珍宝也不在乎,不管他们让谁去她都没有问题,毕竟在她压根就没有想过要图他们好处。

  余庆山其实觉得村民有些不识好歹,但是这村里的人可又都是他的叔叔伯伯婶婶伯娘之类的,自然是没有他质疑的份,不过他还是提出来要跟着一起去,说是路上多个人也好多个照应。

  不过他的好意被珍宝给拒绝了,“你就在木材棚里帮忙吧,他们都没有你学得快,我二哥他们又要忙着出货,有你在,多少也能省事一点,还有,你也得帮我照顾着我二哥,若是村里有人去找我二哥的麻烦,你就帮我对付回去。”

  等村里的红薯收拾妥当了,她就要出发了,到时候顾雁冰跟李泉都不在,胡老二又是个身上没有功夫的憨厚人,万一这村里有人要闹事,她还挺担心的。

  但是如果有余庆山在的话,一来是他性子急躁,多少能唬住点人,二来,他怎么说也是村里人,多少还是能说上几句话的。

  “为什么会有人会找二牛哥的麻烦?”余庆山对于珍宝的担忧很是不解,“二牛哥他们不是在带着村里人赚钱吗?这多好的事情啊,还会有人闹事?”

  珍宝笑笑,但是并没有回答他,“你就权当帮我一个忙好了,行不?”

  既然珍宝都这么说了,余庆山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当即就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一定会把二牛哥当自己亲哥照顾的。

  这话珍宝是相信的,毕竟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也已经知道了余庆山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也正因为清楚,所以才会让他来做这事。

  余庆山帮着村民把富余的红薯都收集好,全都装到板车上。

  之后他们又从村里雇了几个有膀子力气的人跟他们一起运货。

  不过运货不仅是个力气活,而且也是一个技术活,所以村里的几个人帮他们把红薯运到城里后,珍宝看着他们的状态显然不对,于是便找了城里的镖队。虽然镖队的价格高,但是走货速度快,而且装备齐全,再者他们一个个的都是有经验的,怎么算都是值得的。

  路上王大胜贼兮兮的问她,“珍宝姑娘,咱们这请一支镖队就花了不少钱,这红薯又不值钱,这还有钱换大米吗?”

  他说的是事实真相,这次也算是她考虑不周,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了些,也没计算到这中间的运输成本啥的,而红薯本身价值低,还雇了镖队的话,确实是划不来的,但是,事情已经走到如今这个程度了,这些失误只能她来承担,“放心吧,这趟雇请镖队的钱我来出,不算在你们的钱里面。”

  听到这话,王大胜的这心也算是落实了。

  “姑娘,这话可是你亲口说的啊,可不带反悔的。”王大胜似乎仍旧有些不太放心,再次跟她确定。

  珍宝点头确认。

  当然,对于这上千斤的红薯找镖队的事情,纳闷的还有镖队的人,他们什么都送过,唯独没有说送过红薯,毕竟这红薯谁会来抢啊,若不是穷到要饿死了,当真还看不上。

  走镖队的老大是个爽快人,年纪瞧着跟宋贵哥差不多,而且就连体型都有些相似,他这人心里藏不住事,想到什么就问什么,“姑娘,你都有这请咱们走镖的钱了,还在乎这点红薯的钱?”

  珍宝笑,他说的很有道理。

  但是现在她能怎么办?自己的事得自己想办法解决啊,不过珍宝并没有跟他在这事上周旋,而是问了他一个问题,“大哥,你们这走镖的,闯南走北,见过的世面肯定多。”

  “那是自然,这偌大的一片地,估计就没有我们没去过的地方。”得,这大哥一说起这事,自然也就不关注其他问题了,说起来又高兴又自豪。

  “那哥,你对走过的地方也都很熟悉呢?比如说哪里有什么特产,哪里什么东西是比较丰富的。”珍宝顺着他的话往下问。

  这大哥自然也听出了珍宝的意思,他也挺喜欢这小姑娘的,做事爽快,给钱也爽快,也没什么七七八八的规矩,于是豪爽的说道,“姑娘,你是想跟我打听什么吧,你想知道,尽管问,但凡哥知道的,绝不藏着掖着。”

  听他这么爽快,珍宝自然也就没有再拐弯抹角的必要了,也就直接问道,“那大哥,你知道哪里水稻最多吗?”

  一直在旁边的顾雁冰听她这么一问,嘴角的笑意自然而然的扬起,他就知道她打的是这主意。

  “姑娘,你说到水稻啊,这个你还真问对人了,去年我们去了一趟甘城,哎呦,那稻子金灿灿的呦,看着就喜人,他们那边人一个个都长得白白胖胖的,那米饭也是白白胖胖的,长得可好了。

  我跟你说,主要是吧,他们那边地势好,而且水也好,一年到头压根就不愁水呀,那水多,地自然就不会干旱,那自然就能种出好稻子咯。

  哪像咱们象阳城,动不动就干旱,想弄点水都没辙,不过象阳城还好,我跟你说,最惨的还是象阳村,他们那又偏,地势也不好,隔大江也远,想要弄点水,当真是不容易,我可听说,他们那边去年都饿死人了。”

  王大胜一听,这话题他有发言权啊,“可不是,我们象阳村的人就是命苦,怎么就生在那样一个地方呢?去年饿死的就是我堂叔,死的时候都成皮包骨了。”

  “呀?是你堂叔啊,对不住对不住。”

  “这有什么对不住的,饿死的人那么多,去年当真是大灾难,现在能好好活着就是走了大运了。”

  出发前,珍宝都还不知道这王大胜这么能聊,跟这走镖的大哥聊起来之后当真是一个劲起,珍宝不得不打断他们,“那个大哥,如果从咱们这换道去甘城远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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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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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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