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深吸一口气,将毛笔蘸足了画彩,在纸上挥洒起来。
他就喜欢一气呵成的感觉,忘记周遭世界,忘记自我,融入画中。
芊芊看着自己男人展现出自己从未见过的样子,一双大眼中满是惊讶与赞叹。
她为李腾跑前跑后,换水,挤颜料,擦汗,把自己也跑出来了一身汗。
从下午五点,一直忙到凌晨,这幅在历史上命运坎坷的长篇画卷终于再次呈现出来。
这幅画黄公望可是画了十年啊。
此画被誉为"画中之兰亭",几经易手,并因"焚画殉葬"而身首两段,前半卷剩山图,后半卷无用师卷,今日在李腾这里得以合体。
芊芊虽不懂画,但是在此画面前,感觉整个人瞬间变得渺小了,被作品的气势与在内魅力所折服,双手抱在挺拔的胸前,发自肺腑地赞叹:“太美了,就好像看到的是生命的赞歌。”
李腾喝了口水,差点被老婆的话笑喷,咳嗽着说:“生命的赞歌是从哪学来的话,你是怎么看见的?你的耳朵是不是可以听到老公长得很帅。”
“这个不仅可以听到看到还能用心感受到,我的老公就是很帅。”芊芊赏给邦邦一个吻。
为了画好这幅画,李腾其实早有准备,麻纸、颜料、毛笔都追求与原作一致,麻纸更是买的与原作同时代产出的六张大纸,完全复刻。
而造旧更是一门学问。
李腾拿起火机,点着几张废纸,然后将卷首提起,放在火上。
芊芊惊呼:“你要做什么?!”
她伸手去夺,然而画已经燃烧起来。
李腾嘿嘿地傻笑:“这是造旧,富春山居图在明代差点被烧毁,我仿照一定当时的痕迹,一会还要修复一下。”
芊芊白了他一眼,说了句“神经病”,便打着哈欠给李腾准备宵夜了。
李腾依然在忙活,烧掉揉搓再拼凑,剪开再接上。
虽然他也感觉做这些有些多余,小城市的人怎么可能见过原作。
没见过原作又有什么可以对比。
不过他追求艺术的极致,甚至从哪里点火,他都拿捏的恰到好处。
吃完宵夜,李腾看芊芊已经睡着了,也悄悄爬上了床。
一大早,两人便捯饬一番,进城见官,总得像模像样吧。
虽然是亲戚,但是都得要个面儿。
抓上两只自己养的鸡,带上《富春山居图》,摇起来拖拉机,直奔番城而去。
进城之前,全是土路,一路上尘土飞扬,气势壮观。
扬起的黑烟与尘土,两边经过的人直骂,mmp。
来自于街道整洁家家都有小轿车的年代,李腾也很不好意思。
但是没办法,未来再光明,人也要先困于当下。
一到番城,道路就变得平坦了,柏油马路,绿树成荫,人车按规通行。
在城市里,即便他俩穿的再干净,也显得土气。
虽然是12月份,天寒地冻,但是城里的女人依然能穿出来线条。
反观芊芊和自己,都穿着大棉袄,整个人就像一个大粽子。
“老公,你看,她们穿的都好好看。”芊芊总是喜欢赞美别人,却并没有自卑和嫉妒的心情。
“老婆,你等着,这些穿的都太土了,等我开个服装厂,绝对引领世界潮流。”李腾自信地说。
两人吹了一路的风,不仅穿着棉袄,身上还铺着棉被,但是芊芊很高兴,她高扬着头,对着前方大喊道:“太好了!我要有服装厂了!爱死你了邦邦。”
芊芊这一嗓子引来无数人的侧目,他们看着这动静不小速度不快烟囱挺大的拖拉机和上面两个乡下打扮却满脸自信的年轻人,竟然不敢瞧不起。
这两个年轻人自信的光芒实在是耀眼,只有一个人没被他们的自信唬住,悄悄地自言自语:“俩神经病啊。”
虽然是自言自语,然而还是被李腾听见了,他狠狠地瞪了那人一眼,露出猛虎般凶狠的眼神,这个眼神也印刻在那人的心中。
日后,因为他的这句话,他丢掉了饭碗。
李腾一脸恶相被芊芊看见了,她连忙拉住他,说:“干嘛这么凶,你看把那个叔叔吓的,两腿发抖,这样可不好。”
李腾变脸如翻书,连忙笑嘻嘻地转过脸来,对着芊芊做了一个敬礼的动作,“yes,mybeauty。”
“啥时候还整上洋文儿了,yes我知道,卖标体,啥意思。”
李腾嘿嘿一笑,也不答话。
两人很快就来到了三舅家。
三舅住在单位宿舍,小院不大一共两牌楼,但是却在城市的中心位置,周围医院、学校、菜场配套齐全,李腾把拖拉机停在路边,芊芊帮他整理了下衣服,他自己又整理了下发型。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正想大踏步往里走,从传达室走出一个大爷把两人拦住,喝问到:“干嘛的!”
李腾虽然不吸烟,但是他把准备好的烟拿出了,递给大爷,说:“我们是来找宋局长的,亲戚。”
大爷并不接烟,只是歪头看了看旁边的桌子,接着说:“你说是亲戚就是亲戚啊,说亲戚的多了去了,你证明一下。”
李腾一看大爷的桌子,上面摆着一盒玉吸,远比自己带着当地烟强,瞬间明白了。
他走到大爷跟前,晃了晃手里的两只大公鸡,又在大爷耳边说起了悄悄话:“大爷,中午宋局请市长吃饭,我们给他送来的鸡,来晚了,一会市长就来了。”
芊芊听不见李腾对大爷说的话,只是很好奇,两个男人之间咬了咬耳朵竟然门就开了。
大爷竟忽然变得异常热情起来,连连招手示意快点进来。
就好像这两只鸡是从外面偷来似的,李腾一边按着嗓子小声地对大爷说谢谢,一边拉着芊芊小步快跑。
大爷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满脸笑容地对李腾挥手,笑呵呵地进屋把衣领都泛着油光的衬衣脱下来,换上了一件漂白的白衬衣。
两人来到三舅家门口,芊芊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声贵妇的声音。
“谁啊?”
“舅妈,是我,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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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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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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