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简易通过神识在一大树底下,草堆里挖到了2颗百年人参。

  挖到人参后,简易又打了些野物装进空间里,留着晚上吃,而后便走大路去了县城。

  到了县城,简易先是花了几个铜板,在一酒店伙计那,知道了县城最大的几家药店,然后挨个问了过去,最后在价格最高的那一家将手中的人参出售了出去,一共卖了二百八十两。

  对于掌柜的给的这个价格,简易不可置否,就只是象征性的叫了叫价后,简易便同将人参卖了出去。

  在这个小县城,一两银子已经足够县城普通人家一个月的嚼用了。

  其实将这两支人参拿到府城去,简易所能拿到的赢钱可以在二百八十两的基础上翻倍的,可,这对于他来说却是完全没有那个必要的。

  因为,简易压根就不差钱,他之所以会来卖人参,为的不过是一个名头而已。

  现在有了这比钱,他以后手头就可以松散些了。

  手头上有了钱,那么该置办上的东西也该置办上了。

  布料成衣、笔墨纸砚书本、油盐酱醋陈米粮这些简易全都买了一些,当然这些都是暗地里的,在明面上就只有些许米粮,和一套低等的笔墨纸砚、书本,以及昨天帮忙给猎户老爹下葬的村民、村长。

  回程的路上简易走的是村里大路,后背的背篓里装的满满当当的,两只手上也没少提着东西。

  恰好太阳落山,原本在地里忙活着的老人孩子们都先回来了,一个个好奇的盯着简易手上的东西瞅着。んτΤΡS://Www.sndswx.com/

  简易没有理会他们,先是径直走到位于村头的村长家,推脱了两下,而后留下一只山鸡和一小包糕点后,简易又如法炮制的将手中的其他糕点送了出去。

  至于他们问的笔墨纸砚,简易这是必须的,口头上就说是上山找的,被野猪追着跑进了深山无意中发现的人参。

  现在想着这三年还要守孝,所以简易就打算趁着这个时间,完成一下原主的心愿,读读书。

  众人听后也都理解了些许,对简易这一个小小年纪就失去双亲的孩子,他们之前对他的眼红也淡了些,反而交口称赞起简易的仁孝起来。

  其实在农村并没有太多的讲究,这时候的人们看重的是能不能填饱肚子,留下点娶妻生子,照顾家人,其余的礼节于他们来说都是小事儿,可有可无的事儿。

  要是原主没有想要扬名立万的愿望,简易或许会为了省事直接一辈子窝在小山村里,那时肯定也不会搞这些虚礼,年节的时候多为他们诵几遍往生咒,祈福咒比啥都强。

  不过既然原主有这个愿望,简易肯定要遵照原主的意愿去做事儿的。

  而古代想要读书考科举,这样的礼节却是必不可少的。

  答谢完村里的长辈们,简易就回了家。

  到家后将准备好的六礼和束脩放在桌上后,简易将背篓里的笔墨纸砚也都一一拿出来,摆放好。

  解决了晚饭后,简易便大致的将刚买来的几本书,三、百、千以及四书五经等科举必读之著作,都一一细细拜读了一遍。

  这些书,简易在某个任务世界的时候都曾拜读过一遍,现在掉转过头在细细拜读一遍,简易仍然觉得回味无穷,启发良多。

  这一次任务她来到了古代,还从她成为了他,恰好原主的心愿是想要扬名立万,所以简易打算好好的摩拳擦掌地干一回了。

  第二日一早鸡鸣声刚起,简易就也跟着起了床,吃过早饭后简易便背着拜师礼,去往邻村那个曾给原主取过名儿的老秀才。

  老秀才人称林夫子,在邻村教书已近二十年,从他手下出来的童生有小几十个,秀才有十来名,还有一位举人老爷也是出自他的手下。

  是以,林夫子在这一带是非常名望的一位先生,要不是当年林夫子的声名还没有远播,就凭猎户老爹那点子礼,还真请不动人家给原主取名。

  昨天卖完人参,甩开小尾巴,到一酒楼解决午饭的时候,简易可是打听好了,这一带,就属林夫子的教学质量最好,且林夫子经验足、品行更是一等一的好。

  因此,简易比较来比较去,最后还是选定了林夫子。

  简易的脚程还是特别快的,不平坦的小路硬是被简易走出了下坡路的速度,等到林夫子家时,平时赶着上早读的学子们都还没到呢。

  轻轻扣响大门,和门仆说明来意后,简易被带着进了林宅待客的偏厅。

  刚坐下,就有一虎头虎脑的男童端着茶水上前,放下茶碗,同简易传了林夫子让他等待一会儿的话后,男童就抱着托盘下去了。

  简易端起茶碗轻啜了几口后,便从小书袋中拿了本三字经看了起来。

  室外的阳光洒在小少年那认真的面庞上,显得越发温润如玉,令人心生喜爱,林夫子进来的时候看到的也就是这一幕。

  林夫子并没有出声打扰简易,而是尽量放轻自己的脚步走到上位坐下,想要等待简易自己发现屋子里已经多了人。

  只是林夫子没有想到,直到外头的学子们都进了学堂,吵吵嚷嚷的等待着上早课时,简易还是没有发现,无法,林夫子只好轻咳提醒。

  见此,简易‘这才’恍然回神,左右张望了一下后,这才发现了坐在上首的林夫子。

  简易赶忙起身,恭敬的同林夫子弯腰问好。

  “见过先生,先生安好。”

  林夫子笑着点了点头,对这个认真读书的小少年很是满意,“坐吧。”

  两人简单的交谈了一会儿,林夫子忽的问道:“你叫盛行远?”

  简易再次起身,回道:“是的,先生,是十五年前先生给取的。”

  听简易这么说,林夫子再次点头,想了想,道:“你我倒是有缘。”

  “可曾进过学,识过字?”

  简易:“未曾进过学,唔年幼时因好奇,在村中在进学的小伙们儿那,得他指点识得几个字,往后便再没有了。”

  早在林夫子进来时,简易就想好了借口,至于有没有这回事儿却是没那么重要了,左右林夫子也不见得回去查。

  要是林夫子真的派人去了,简易也有得是法子蒙混过去。

  林夫子听到这儿眉头轻皱,他没有想到刚刚那个看得那么专注的少年,竟没进过学,字也没识得几个,那他刚才他一出一搞什么?

  “那你手中的那边本书?”

  简易随着林夫子视线看,向方才被简易摆的端端正正的《三字经》,脑筋一转便知道了林夫子所指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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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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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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