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很想和江志浩多说两句,哪怕道歉也行,但他说不出来。
眼看着自己下车后,代驾一脚油门开车走了,夏麦可一脸的恼怒。这个人,开那么快干什么!
刚好邵海君从屋里出来倒垃圾,看到他站在那,便问:“怎么这个点回来了?不是说今天公司开会吗?喝酒了?”
“嗯,喝了点。”夏麦可点点头,看着把垃圾扔进垃圾箱的妈妈,他忽然问:“妈,江志浩……真的什么都不懂,每天就喝酒打牌?”
“当然了,你四姨可没少因为这些事在家族群里骂他,你又不是没看到。怎么突然问这个?”邵海君不解的问。
夏麦可的脸一片通红,支支吾吾,最后还是没忍住,道:“昨天不是跟你说,公司的总经理要给我们介绍一位大人物吗?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你这孩子,怎么还跟我卖起关子了,你公司的人,我哪知道谁是谁啊。”邵海君道。
夏麦可苦着脸,道:“那个人,就是江志浩!他竟然是我们公司的大股东,占了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
邵海君听的愣住,儿子说总经理要介绍大人物给他认识的时候,心里还骄傲孩子有出息。刚进公司,就被老板看中,以后肯定能飞黄腾达。
可是现在,听到夏麦可说那个所谓的大人物,就是江志浩,邵海君很是怀疑是不是听错了。
“你没有听错,我也没有说错,是总经理亲口说的。”夏麦可一脸忧愁的道:“刚才就是江志浩把我送回来的,他开的是一辆保时捷卡宴,价值一百多万呢。妈,你说他要真是四姨口中无所事事的混子,怎么可能呢……”
“我,我怎么知道……”邵海君心里也有点慌了,昨天儿子差点掀桌子打起来,可谓把人得罪到死。本来她没把这当回事,儿子固然没有礼貌,可你们不也一样吗。
如今听到夏麦可说江志浩是智睿电子公司的大股东,邵海君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会不会给自己儿子穿小鞋。
“那他为难你了吗?有没有和你们总经理告状?”邵海君急忙问。
“那倒没有,不过在公司的时候,他跟总经理说,我性格不好,要多磨练磨练才能用,这算不算穿小鞋?”夏麦可问道。
邵海君听的心里一紧,但随后一想,又摇头道:“应该不算,如果他真的要给你穿小鞋,肯定直接把你赶走了。他还说别的了吗?”
“下车的时候,说和我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夏麦可又道。
邵海君听的表情略微放松了一些,长长吐出一口气,道:“那看来他应该是没打算跟你计较,不然的话,哪会把话说的这么好听。”
“可我总觉得心里发慌,昨天话说的那么难听,还差点跟他打起来,怎么可能才过一天就忘了呢。”夏麦可道。
如果换成他被人这样对待,能记仇一辈子。以己度人,他觉得江志浩也不会这么轻易放下。
邵海君虽然本能的觉得,江志浩能说出一家人不说两句话,肯定是没把昨天的事放在心上。
但这种事,谁也说不准,她拿不定主意,想了想,道:“要不然这样,回头咱们买点东西,去你四姨家里道个歉。你到时候跟人家说点好听的,别再由着自己的性子了,明白吗?”
夏麦可哪里会反对,他其实说这么多,就是希望邵海君出面去道歉。
自己拉不下脸做的事情,只能让老妈帮忙了。
不过今天肯定不行,江志浩也喝了两杯酒,万一人家正休息着呢,你跑上门打扰可不好。
所以,母子俩商量后,决定明天再办这件事。
与此同时,代驾把车开到了水果捞店,江志浩下车后,立刻就看到邵安兰冲他挥手,兴奋的喊着:“姐夫,我们在这呢!”
两杯酒,还不足以让江志浩醉倒,最起码意识还是很清楚的。
考虑到自己现在一身酒气,店里人多,不方便过去,江志浩便比划了一个手势,在外面吹吹风,把酒气散一散再说。
没过多大会,祝美臻和邵安兰见他始终不进来,便主动从店里出来。
“姐夫,你怎么不进去啊?”邵安兰问。
“身上酒气太重,进去了熏到别人。”江志浩解释道。
‘还挺绅士的。’邵安兰笑嘻嘻的道。
江志浩也不知道这和绅士有什么关系,但他没有否认,往店里看了看,问:“三伯呢?”
“我爸受刺激了,说要去逛逛水果市场,看看回去能不能也开一家水果捞店。”邵安兰吐吐舌头,道:“姐夫,你怎么没说过,你的水果捞店这么赚钱啊?听薇薇姐说,一年能赚三五百万呢!”
“都是别人捧场而以。”江志浩谦逊的道。
水果捞店没什么技术含量,就算他不教,大多数人看一眼也就学会了。
这家店能开起来,一是因为本地还没有多少竞争对手,另外江志浩的人脉,加上门口每天都要停几辆超跑,把这里搞成了网红店,所以人气才那么旺。
换成其它城市,其他店主经营,想做到这么高的营业额,非常困难。
所以说,做生意能不能成功,有时候和项目的关系并不大。
或者说,项目并不是最主要的决定性因素,更多的是地势,运气。
当然了,如果江志浩看不到这些成功的因素,也不会让钟佳薇开店的。否则累死累活,一年到头就赚那么十几二十万,有什么意思,还不够他随便卖幅画的呢。
“对了,美臻说要喊你去参加翡翠公盘呢,你去不去?听说那里都是赌石的,特别好玩,我们商量着等国庆节的时候一块过去。”邵安兰道。
“翡翠公盘?”江志浩看向了祝美臻。
祝美臻则不自然的拉了下自己的裙子,道:“主要是我爸,我只是去玩的,江大哥如果有时间的话,也可以一块去看看,还是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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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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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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