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一世枭龙>第一百一十四章 好人好事
  回到家后的邵海兰,气冲冲的把打包回来的饭菜扔在桌子上,看着还在喝酒的父子俩,再看看桌子上摆的茅台,她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俩是要翻天吗?茅台都喝上了,这是你们俩能喝的酒吗!”邵海兰训斥道。

  “你这人,儿子升职了,买瓶酒回来孝敬孝敬我咋了,又不是天天喝。你是在外面受啥气了,又回来找我们撒气?”钟文星道。

  “升职了?”邵海兰看向钟加喜。

  钟加喜嘿嘿一笑,道:“单位准备搞一个新的分组,让我做小组长。以后要是好好干,说不定还能做部门经理呢!”

  邵海兰满心的怨气,因为这个好消息算是散去不少,道:“那还行,总算没给咱们家丢脸。不像你姐,要能力没能力,要眼光还没眼光,真是气死我了!”

  钟加喜道:“爸不是说你给我姐搞什么相亲去了吗,怎么,我姐不愿意?”蜀南文学

  “何止是不愿意,她还专门把那个江志浩喊过来气我!而且那个小方,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去一趟卫生间回来,突然说有急事就跑了,还说就当这事没发生过。没发生过,你跟我女儿聊的那么高兴干什么!真是脑子有病!”邵海兰气愤不已的道。

  钟文星和钟加喜恍然大悟,难怪邵海兰气成这样。

  钟加喜站起身来,把邵海兰拉到沙发上坐下,安慰道:“哎呀,多大点事,他不愿意,就给我姐再找一个呗。再说了,这事不成也不算坏。如果让人知道我姐还没离婚就相亲去了,指不定在背后怎么议论呢。你要真想让我姐找个好男人,起码得先让她离婚啊。”

  “我倒是想,可你姐也跟吃错药似的,铁了心要跟江志浩过一辈子,劝半天她一个字都不带听的!”邵海兰说着,突然把手机拿出来,道:“不行,我得给佩云打个电话,她这都介绍的什么不靠谱人物啊,简直就是故意来气人的!”

  眼见邵海兰满肚子火没处撒的样子,钟文星和钟加喜都没敢拦她。这个时候谁跟她过不去,那就是自己找罪受。

  很快,手机接通了,邵海兰噼里啪啦就是一顿抱怨。电话那边的好姐们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表示回头会找侄子方博远问问什么情况。

  挂断电话后,邵海兰把手机一扔,抱着膀子沉着脸。

  她这个样子,搞的爷俩也没心情继续喝酒。

  钟加喜想了想,便转移话题道:“对了妈,单位那边说我这次升职,是因为咱们市里的餐饮大亨陶国安。这个人我不认识,我爸也不认识,是不是你找的关系?”

  “陶国安?我不认识。”邵海兰立刻摇头道。

  她的回答,让父子俩更是纳闷,一家人都不认识,那个陶国安没事帮钟加喜升职干什么?

  总不能是做好人好事,做到他头上去了吧。

  钟加喜不是个心细的人,懒得想那么多,道:“算了,既然都说不认识,那就不管了。反正升职是好事,只要不是什么乌龙就好。实在不行,回头等升职确定了,我找个时间买点礼物,去谢谢那个陶国安,再问问他干嘛帮我不就行了。”

  “对对对,只要是好事,没必要追根究底了。还有啊,晚上彭老六要请客吃饭,加喜,你回头早点下班回来一块去。彭老六家在西昌路棚户区的房子让人买了,整天跟我们几个老伙计得瑟个没完,我也得让他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争气!”钟文星道。

  “行,正好下午单位事情少,我争取早点下班。”钟加喜拍着胸脯道。

  儿子的自信,让邵海兰算是稍微缓过来一点劲。

  只是对方博远的古怪行为,她还是心里不爽,必须得知道为什么才行。

  下午的时间,钟佳薇找到谭俊达,主动提出辞职的打算。这让谭俊达很是惊讶,又有些慌。

  好端端的,干嘛要辞职啊,是我做的哪不对还是怎么的?又或者说,江哥对我有什么不满?

  对此,钟佳薇只表示是个人原因,和别人无关。

  她没有说公司的氛围对自己不够友好,毕竟这都是私事,没必要说太多。而后,谭俊达又给江志浩打了个电话,想问问怎么回事。

  江志浩也简单解释两句,钟佳薇想开创个人事业,不用多想。

  如此安慰了几句,谭俊达才算放下心来。

  为了表示自己的善意,谭俊达给钟佳薇多发了半年工资,之前给的那几个单子,也都提前发了提成。

  这些钱无论对谭俊达还是江志浩来说,都是小钱,但是能表达双方的友谊,也就没必要拒绝。

  至于那些员工怎么想,反正都辞职了,钟佳薇也就懒得去思考了。

  很快到了晚上,钟家三口按照预定的时间,来到一家餐馆。

  餐馆档次并不是很高,五六个人吃饭,最多也就是七八百块顶天了。

  一进餐馆,钟文星就被彭老六拉了过去:“老钟,你这来的也太慢了,不行,今天怎么着也得罚你三杯!”

  这顿饭,是彭老六为了感谢钟文星先前借他钱看病的,所以除了钟家三口,就只有彭老六夫妻俩。

  “六点都没到,罚什么酒啊。”钟文星道。

  “我今天可是专门买的五粮液,七八百一瓶呢,你都没喝过这么好的酒吧?”彭老六一脸得意的道。

  他这显摆的样子,让邵海兰不爽的道:“都知道你彭老六家里的破房子被人买了,没必要这么铺张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赚了几千万呢。”

  “弟妹这话说的,就算没赚几千万,可我那房子好歹也卖了七八十万呢!老钟帮我这么多,我买瓶好酒给他喝,怎么能叫显摆呢。”彭老六道。

  “也不知道哪个傻子,跑去你们那买房子,真是有钱没地方花了。”邵海兰撇嘴道。

  说起卖房子的事情,彭老六就更高兴了,他嘿嘿一笑,道:“弟妹,这你就不懂行了吧。我跟你说,我们那边的棚户区,现在房子卖的可贵了,一平方都快五千了。我是卖的太早,其实还没后来卖的那些人赚的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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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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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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