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四,晨曦破晓,天空才将将退去黑夜的外衣,被王重影响,两口子一大清早就爬了起来,郑娟去厨房忙活,王重准备去江边晨跑。

  刚打开大门,一个披着军绿色大衣的身影就蜷缩在门口的台阶上。

  “秉昆!”那人听到声音站了起来,转身和王重打了个招呼。

  “国庆!”

  “你怎么~~~”

  王重只惊愕了片刻,就明白了肖国庆的来意。

  果不其然,肖国庆一脸的歉意:“秉昆,昨儿的事儿,我不知道,吴倩她······”

  定睛片刻,王重才看清,肖国庆的左边脸上和右边额头都有几道抓痕,已经结了痂,昨儿回去的时候可还没有。

  肯定是回去之后和吴倩干了一架。

  “都是自家兄弟,说这些见外的话干嘛!”

  王重微笑着拍了拍肖国庆的肩膀,“吴倩是吴倩,你是你,虽说你们是两口子,可咱们都清楚,吴倩是啥人,你是啥人,不用特意跑来解释的。”

  “娟儿咋样?”肖国庆往屋里瞧了瞧,眼神中还带着几分忐忑和担心。

  昨天吴倩的那些话,肖国庆听了都觉得心里磕碜得慌。蜀南文学

  “没事儿!娟儿啥人你还不知道,昨儿的事儿她根本没放心上。”

  王重和郑娟的大度,让肖国庆越发愧疚。

  “昆儿,我······”

  “行了!咱两什么关系,就别说这些了,都过去了了!”要是肖国庆真被吴倩给影响了,王重对这个发小也只能放弃了,可肖国庆今儿个这么早就赶过来道歉,而且昨晚明显和吴倩干了一架。

  光这份心,就足以说明他对和王重以及孙赶超他们发小之间情谊的看重。

  吴倩虽然让人讨厌,可肖国庆人还是不错的,只是两家之间的关系,肯定回不到从前了。

  而且有吴倩在,别说王重了,就是孙赶超和乔春燕,以后怕是也要和肖国庆两口子越走越远了。

  人与人之间,一旦生了嫌隙,想要弥补,那可比登天还难。

  “你这是?晨练去?”肖国庆这时才反应过来,王重连没穿大衣,衣服瞧着还有些单薄。

  王重笑着道:“这么些年,现在都成习惯了!每天不跑几圈,动一动,都有点不习惯。”

  “正好,跟你跑几圈去!”

  “那走吧!”

  两人并肩跑了出去,沿着街道,一路跑到江边,然后沿着江边跑了三四公里左右,热身热的差不多了,王重就在江边的空地上,打起了拳脚。

  ······

  郝父的后事年前就办完了,只停了一天,腊月二十五就入了土。

  周秉义还是住在郝家,陪着郝冬梅照顾伤心欲绝的金月姬,李素华和周蓉两口子住在光字片,帮着他们照顾玥玥。

  很快就到了光明结婚的日子。

  也没搞得太隆重,一大清早,王重和肖国庆、孙赶超、曹德宝还有蔡晓光五人就蹬着三轮,骑着自行车,一路奔着小黑山村去了。

  ….蔡晓光是找来找王重的时候知道光明结婚的事儿的,然后就自告奋勇,要帮着一块儿去接新娘子。

  光明坐在三轮车的车厢里,车厢和几人的后座上还摆着猪肉,干枣、瓜子、花生、还有红糖这些东西。

  到了小黑山村,村民们基本上都聚在了张巧儿家里。

  张巧儿家不小,三间土胚房,屋后是旱厕,菜地,前头是个极宽敞的院子,总面积丝毫不下于王重的新家。

  孩子们也都穿上了新衣,围在结亲的人左右,村民们敲锣打鼓,放起了鞭炮,院里搭起了棚子,四周围着油布,四下烧起了火炉,搭起桌椅板凳。

  场面搞的很是热闹。

  人人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里屋,张巧儿一身大红棉袄,身形看着倒是鼓了起来,两条辫子也被解开挽成了发髻,脸上还扑了粉,抹了唇,胸前和光明一样,戴着一朵大红花。

  这一打扮起来,平添几分颜色。

  一瞧见新娘子,众人就开始起哄了,光明和张巧儿都被拉出去给乡亲们敬酒,一桌喝的不多,就一小口,可走一圈下来,光明的脸也被熏红了,新娘子脸上都不用抹胭脂了。

  回去的时候,老支书的大儿子和三儿子四口,以女方亲属的身份跟着一道回了吉春,这是送亲的人,等婚礼办完了,还得原路把他们给送回小黑山村。

  光明结婚的事儿,两口子都不想大办,所以也就没有大张旗鼓,只请了几个亲朋好友,大家关起门来,一起热闹。

  曲秀贞和马守常两口子知道消息,提前几天准备的时候就见天的往新家这边跑,帮着布置。

  正月十二,王重动身前往燕京,继续完成他的学业。

  数月时光转瞬即逝。

  王重的毕业设计得了个优秀,很顺利就拿到了毕业证,甚至导师还三番四次的问他要不要继续读他的研究生。

  王重婉拒了。

  公历五月初的时候,郑娟又给他生了儿子,这回没人和王重抢着取名字了。

  王重给取了个简单好记又好写的,周枫,小名也没用叠字,而是叫尾巴,寓意两口子的最后一个孩子。

  生完小尾巴没多久,郑娟就去医院上了环。

  小尾巴满月的时候,王重正在毕业答辩,没能赶上。

  出了月之后,小家伙逐渐长开,眉眼已经有了郑娟的几分的神韵,两个小酒窝更是和郑娟的如出一辙,是几个孩子里头最像郑娟的。

  王重没有提前打招呼,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后,就马不停蹄的赶回了吉春,想给家人们一个惊喜。

  一进门,院里空荡荡的,根本不见孩子们的身影,王重这才想起来,这时候才是六月,四个孩子都已经上学了,这会儿还没放假呢,这大白天的,肯定都在学校里。

  主屋客厅里头,一个摇床摆在沙发边上,郑娟和李素华坐在沙发上,脸色都不怎么好看。

  郝冬梅坐在西侧,她旁边挨着的是个满头银色短发,戴着副金丝眼镜,衣着得体,气质不俗的老妇人,不是别人,正是她那个瞧不上老周家的母亲。

  “妈!娟儿!”

  “秉昆?”郑娟惊讶的直接从沙发上弹了起来,错愕的神情迅速转为惊喜,明亮的大眼睛里头盈着热泪。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李思华也很惊喜,“你这孩子,回来了怎么也不说往家里打个电话!”话虽带着埋怨,可脸上的的笑容,却将她此刻内心的喜悦展现无遗。

  王重笑着道:“这不是想给你们个惊喜吗!”

  “惊喜!我看是惊吓吧!”李素华嘴上不饶人,可动作却麻熘的很,已经取了杯子,倒了杯凉茶,递给刚坐下的王重。

  “你行李呢?”王重就背了个双肩背包,还瘪瘪的,一看就没装啥东西。

  “家里啥也不缺,我就没带回来,都留在燕京那边了!”王重的目光已经放在了对面的郝冬梅和金月姬身上。

  “大嫂和金主任怎么有空驾临寒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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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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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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