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后,逃荒种田养娃忙>第131章 赶人
  “对了,嫂子今日来呀,可是有一桩大喜事。”张嫂子说着,小心翼翼的把鸡蛋放在了桌上:“我今日来,是因为给凌姑娘你,寻了一桩好婚事。”

  “这鸡蛋,就是聘礼。”

  凌夕凤讶然:“聘礼?”

  凌夕凤脸上流露出的那抹惊讶落入张嫂子眼中,是惊喜,随即张嫂子感觉理直气也更壮了些:“对,正是。”

  “凌姑娘,我给你介绍的,可是我亲侄子。”张嫂子热切的拉着凌夕凤的手:“若是换了旁人,我都不带便宜她们的。”

  “我就先跟你说说,我这侄子的情况。”

  “我这侄子,今年二十有一,人呢,老实,也从不出去沾花惹草什么的,是个踏实过日子的人,你嫁过去之后,定然不会亏待你,一日两顿饭,保证都能给你供上。”hτTΡδ://WωW.sndswx.com/

  凌夕凤内心呵呵。

  她在家都要吃三顿,嫁了之后只能吃两顿了。

  岁数这么大了还没娶到媳妇,定然长相不如意。至于老实踏实这个标签,凌夕凤可以理解为无任何其他优点,能力、长相、家境但凡有一样能拿得出手,都用不上老实这个形容。

  张嫂子似乎是没注意到凌夕凤缓缓沉下来的嘴角,还在侃侃而谈。

  “你看啊,我这侄子,可是本地户,一大家子都是本地人,上有父母,下有兄弟姐妹几个手足,凌姑娘你孤身一人在永安城内无父无母,还要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虽然在家庭这方面差了些,但我那侄子是个热心肠的,想来是不会介意的。”

  话里话外都是满满的骄傲感,一副凌夕凤占了大便宜的感觉。

  张嫂子也真就是这么想的。

  毕竟他们张家可是本地户,而凌夕凤无父无母不说,还带着两个拖油瓶,要不是因为看这小姑娘有点钱,长得也还说得过去,她还真相不中。

  见凌夕凤迟迟没开口说话,张嫂子的气势更足了,还带上了点长辈的架子。

  “不过,按我看,成亲之后,都是要孝顺公婆的,你今后在外面的活计,都交给顺子,你啊,就在家里好好孝顺老人家,顺子的爹娘都是好相与的,至于你的弟弟妹妹,自然也不介意连带着一块给口饭吃,不过,依我看,你还是就别供他俩了,到底是弟弟妹妹,长大了也都是外人,到时候嫂子和你一道去书院看看,趁早退学,看能不能把束脩给退回来......”

  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

  因为凌夕凤随手抄起来旁边的扫帚挥过来了。

  张嫂子沉浸在幻想中,没注意,一个不查便被凌夕凤的大扫帚打到身上,偏偏对方还没有停下的迹象,一下一下抽在身上生疼,吓得她赶忙叫唤着就往外跑。

  凌夕凤在后面追。

  她逃她追,她们都插翅难飞。

  任凭张嫂子怎么躲,身后的扫帚像是长了眼一般,根本躲不掉。

  “要不要脸?要不要脸?”

  “穷疯了?打上我弟弟妹妹的主意了?”

  凌夕凤一边抽,一边怒道:

  “我在家一天都三顿饭好肉好菜有人伺候,我嫁出去还得少吃一顿,还得伺候人,你没事儿吧?”

  张婶子好不容易跑到门外松口气,啪的一声,篮子落地,被丢到门外。

  “拿着你的五个破鸡蛋赶紧从哪儿来打哪儿去。”

  说完,凌夕凤嘭的一下,便关上了门。

  张嫂子生气,大声怒骂道:“不过是无父无母的孤儿......”

  话还没说完,大门再次打开,看到门内那张悠悠的人脸,张嫂子怂了,弱弱的闭上了嘴,在凌夕凤的注视下,捡起装鸡蛋的篮筐,灰溜溜的走了。

  凌夕凤只觉得耳边顿时清净了不少。

  关好门,回到屋子里,把张嫂子用过的茶杯,仔仔细细拿洗洁精刷了好几遍,又喷酒精消毒。

  要不是不能浪费,她都想把这个杯子丢掉。

  刷好杯子,凌夕凤很快平和下来,继续回去吃没吃完的饭。

  不能让这种人影响了她的心情,该吃饭还是要吃的。

  凌夕凤纤细玉指拿着骨头,一边啃,一边思索着问题。

  现在她一个人带现在她一个人带弟妹还送弟弟上学,恐怕太惹眼了,所以才会被盯上,如今能来一个张嫂子,明日就还能来个王嫂子李嫂子,若是哪天她不在家,两个孩子能否应对过来。

  凌夕凤想了想,决定养一条狗。

  到时候就算她不在家,有一条狗,也能看家,或者恐吓一下不怀好意的人。

  为此,凌夕凤中午买菜的时候,还特地去打听了一下。

  集市西边有不少卖猫猫狗狗的。

  傍晚,两个孩子刚下学放好书包,凌夕凤便笑道:“云寒,悦儿,想不想养一只狗?”

  两个小孩子惊呆了。

  他们只知道狗狗很可爱,还真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如今被凌夕凤提出来,还真的有些心动。

  “要。”凌云寒眼睛亮晶晶:“我要养一只威武雄壮的大狗。”

  “我要、要可爱的。”凌夕悦大眼睛里满满的期盼。

  说干就干。

  家里面刘芬王壮夫妻俩守着,凌夕凤便放心的带着两个小家伙前往集市西边。

  穿过了一片叫卖米肉粮菜的地方,凌夕凤隐约听到了狗叫和猫叫。

  随着越走越近,两个小家伙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集市西街,这里大多都卖的动物,猪狗牛羊猫鹰鸟,还有小鱼儿,上到飞禽下到走兽,都齐了。

  不过,买猫狗的更多一些。

  两个孩子固然新奇,可也没忘了此行的目的,是选一只狗狗。

  凌夕凤很快牵着两个孩子来到狗摊这边,不少狗子被关进笼子里,新的狗不适应这狭小的地方,还在狂吠,试图出去,老狗懒洋洋的趴在笼子里睡觉,时不时有路过的,才抬眼看一眼。

  当然,也有热情的小狗,摇着尾巴,对每一个路过的人。

  这些狗子颜色不一,基本都是田园犬,只是花色大小不同。

  凌云寒一直在众狗之中寻找自己威武雄壮的梦中情狗。

  终于,他的视线,锁定住了不远处一只通体雪白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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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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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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