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晕过去到醒来存在一个时间差。
这把李半月困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这种情况下接着吵会显失风度,不接着吵又咽不下那口气。
小孩吵完一波就自闭了,但知道留下个李云斑来接着闹。
她怼伊莲恩的那句话当真原封不动地还给了自己。
小孩子闹都是有诉求的,可问题就是根本不知道小孩子的诉求是什么。
小孩不谈判,只掰扯过往的桩桩件件,最过分的是记打不记吃。
这难免让她怀疑陈冷翡那个小破孩是不是给她准备了个记账本——即便这个记账本不存在,她也怀疑冷冷写日记,并准备去搜查一下这本日记在哪里。
“你为什么不喜欢她?”李云斑气势汹汹。
“我也没有不喜欢她。”她说,“她喜欢你多一些,我就参考你的标准稍微减一些。”
很多时候她会机械式的把不得小孩偏爱的原因归咎给李云斑,因为是李云斑把小孩领回家的,谁领回来的跟谁亲,这样一来就给她带来一个道德制高点,她冻存一些东西是为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弄一个只属于她自己,也只爱她一个的小孩,就像销售说的那样,小孩子刚出生什么都不知道,只会全身心地依赖妈妈,爱妈妈。
她很想知道被另一个小生命无条件依赖、无条件爱戴的滋味。
直到李云斑二选一盲狙了她,这破坏了她的意愿,这一点也是一直以来她和李云斑就小孩议题吵架时能屡屡吵赢的原因。
但随着小孩长大,她失去这个道德制高点。
显然小孩的精神世界走上斑斑精神世界的岔路,对她这一行来说,识人御人是基本功,而同类是一道送分题——同类的气息最容易辨别的,藏都藏不住。
就当小朋友隐约凌驾于李云斑之上时,或多或少有共鸣的情况下人家依然更喜欢李云斑。
可她又不想承认自己有问题。
“我想好了。”李云斑这次没跟半月吵,“你俩嘛,不对盘。她是我带到这个世界的,我要对人家负责,她不喜欢你,那我们搬出去住。”
“可以呀。”半月总是一副模样,温柔疏离,难怪名字里带个月字,倒真的像天空里的月亮,看得见,摸不着,即便看得见,也难以窥见其全貌,永远琢磨不透。“我尊重你的决定。”
这样一来,她难免有些灰心,但这次不算历来玩的那种欲擒故纵,她也很累,“好呀。”她说。
但数秒后她就被小崽闹了个灰头土脸。
冷冷将越大越不听话这句话贯彻落实,百分百彻底执行,“那还是算的吧。”她蔫蔫地缩在书桌前的椅子里,“你也不是真心愿意和我过,你离不开,也走不掉,即便今天你和我走了,不出今晚,你就怪我,你会把这一切视为为我的牺牲和献祭,怪没意思的。”
“猫猫。”她摸摸冷冷的脑袋,“我是认真的。”
“从那天起,我就不喜欢你了。”冷冷抬眼看着她。
“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还可以抱抱你。”她给气笑了,觉得现在的小朋友怪有意思的。
“因为除此之外,你还是我的妈妈呀,我只是不喜欢你了。”冷冷可能是在生气,说话都没头没脑的。
“那你走不走?”她问。
“如果你和她吵架了,你要走,你自己走,我决定走的时候我会走。”陈冷翡捻着一根羽毛,是玛戈留给她的剩货,她把上面的小毛毛一根根的揪下来。
斑斑摇摇头,不理她了,当然斑斑是个一往情深的痴情人,从不会真心来找她一起走的。
李半月那个女人最讨厌的一点就是每当她打定主意从今以后她能做到摆正身份时,又会不甘不愿地坦诚些事情,总能成功地让她觉得这也是个可怜人,就狠不下心。
“对不起。”吃饭时李半月特意下来了一趟,半搂着她,耳语道,“我只是,不想谈这种事情,我也不想去想,或承认我可能时日无多,不是故意那么说你的。”
她就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更讨厌的一点是,当她觉得这招可能是缓兵之计,想去对峙时,人家确实身体很差,痛得受不了,打上针镇静睡了。
医生对她竖起根手指,“嘘。”
她们总会因此错开,所有的矛盾搁置,沉寂在时间里。
但矛盾永远在,只是避而不谈,既然不会自动消散,那避而不谈又有什么意义。
“嗯。”她乖巧地听医生的话掩上门,但医生走后她又闯进来,在床边坐下。
最初对她而言,李半月是个陌生人,会请她吃些好吃的,却又会高傲地掐着她脖子叫她闭嘴——最精辟的一句话当属“你现在还没资格同我讲话”。
她们熟悉起来是李半月有次遇刺受伤,在家里将养了近一年。
她不喜欢出去玩,只喜欢躲在家里睡觉,李半月养伤时基本上每天都在睡,那段时间基本上是她们一起蒙头大睡,睡醒了等斑斑送吃的,玩一会儿,或看电视或和斑斑一起打牌,累了就再睡。
特别没良心的说,那一年是她过的最快乐的一年——虽然用李半月的形容这是“混吃等死”的真谛。
她抿抿唇,推推李半月,她多少还抱有一些侥幸的心思,因为李半月睡觉很轻。
李半月睁开眼睛,迷朦地看看她,视线里充满着讶异,没多久忽然抬手抱住她。
“妈妈?”她问。
显然再好的镇静剂有致幻效果,意识不清的李半月兴高采烈地给了她一句,“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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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李半月眼睁睁地看着外婆拎着一袋子菜从她身边走过,迟疑片刻,捞起地上那只很小的白狸花,小猫很小的一团,看起来没满月,不知怎么得和大猫走散了,就在原地打转,不停地喵喵叫着,嗓子都哑了,很是凄凉。
对于流浪猫来说,意外很多,她估计小猫的妈妈可能是没了。
“希望你身上没有虱子。”她嘟囔一声,小心翼翼地用两只手抓着猫,尽可能的让这只小流浪猫离自己远一点,“外婆,有小猫。”
“嗯。”外婆又买了一把水葱。
“我要吃蛋糕。”
“好。”外婆又走过烧腊店,她们好像是在广州街头走过,遍地都是奶茶店和卤味,“你吃不吃烧鸭?”
“我要吃鸡翅。”她说。
外婆摇摇头,“人家买整鸡的。”
她蛮不讲理地说,“有什么关系,我去买就卖了。”她敲敲玻璃窗,“可以称鸡翅嘛。”
店家非常痛快地给了她好大一包鸡翅,才十二块钱。
她就揣着小猫拎着鸡翅,追着外婆,“婆婆,有小猫,我要把小猫带回去,这样我就有猫猫了,外婆有猫猫,我也有我的猫猫了呢。”
“啊,知道了,你好吵。”外婆拎着她衣领,嫌她走得慢,往前拖着,“烦死了。”
“我要吃柿种。”她指着路过的小推车。
“吃那玩意做什么?”外婆问。
“下酒呀。”她说。
“你都会喝酒了?”
“我这么大的一个人啦,怎么不会喝酒?”忽然间,她意识到她并不是个小孩。
“那你喜欢什么酒?”文茵柔声问她。
客厅宽敞,淡金色的阳光穿透浅蓝色窗帘,但又留下影子,送给桌上的花瓶。
瓶子里插着一朵白月季。
她把手里的那包柿种放在铺着白布的小藤桌上。“我喜欢白兰地。”
“小女孩喜欢烈酒呢。”文茵穿着居家衣服,长发松松垮垮一挽,站起身来,从架子上拿了瓶酒,倒进水晶高脚杯里。
杯子是日式和风的,镶嵌着绿叶和一朵郁金香。
“不管是小女孩还是老太太,都喜欢白兰地呢。”她把柿种倒在盘子里。
“喜欢烈酒,那你喜欢猛兽吗?”文茵将酒放下,坐在她对面,很温柔很温婉,气质沉稳,莫名地让她想起一个词汇——大家闺秀,“比如狮子啦,老虎啦,豹子啦。”
她记得很多年前她的答案。
“喜欢呀,因为我喜欢猫,不过我最喜欢老虎,因为独来独往地凶巴巴。”
“为什么喜欢猫?”
“猫很可爱,还有肉爪爪。”她说,“喜欢捏猫猫的肉垫。”
当时她还年轻,后知后觉想到文茵这两个字凑在一起碰巧就是虎皮,差点闹了个红脸。
但现在她坐下来,说,“不喜欢。”
“咦?为什么?”文茵问,很是讶异。
“因为你是叛徒。”她奉上微笑。“你负了我,两次,因为两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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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萨曼莎双手交叠,压在船的护栏上,她今天心情还不错,系了个素色丝巾,这个围巾是学生贿赂她的,用来换一篇高度评价的推荐信,军舰沿西海岸行驶,迎面会上湿润水汽,细雪纷纷扬扬,让她不得不撑了把伞,让伞柄靠在肩上,“南美洲在历史上曾经是一片独立的乌托邦,雨林一直蔓延到这里。”她指着远处,“直到地壳运动,安第斯山脉毁了西风带。”
凯伦·朱恩上校提起一盏老式灯,挂在声纳旁的梯子上,灯丝里混了钠,让整盏灯绽放出柔和的橙色光芒。“想必和现在的雨林一样热闹。”
送走“神仙教母”和“白雪公主继母”后她变得活泼很多,“恐怕到处都是青蛙。”
“不。”萨曼莎还保留着年轻时的童趣,她作怪似的对雪花吹了很大一口气——当然,风和她作对,雪自纹丝不动,“是鳄类和有袋类的天下,是蹦蹦跳跳的小可爱和疙……”
她倒希望自己永远是不谙世事的少女,可实验组总提醒她,她如今的身份是人类老妈,无论她愿意与否。
“哇!”喀茜砰地推开舷窗,不论何时何地,她都像没见过世面似的,哪怕看见雪,都会发出幼崽找妈妈时才会发出的尖叫,“妈!”
“哎。”萨曼莎不情不愿地回答。
“看雪哎!”喀茜兴高采烈的。
“看到了。”萨曼莎开始变得垂头丧气。
这逗笑了凯伦。
“真可爱。”凯伦点燃一枚女士香烟,味道温和,除烟草香味外还有水蜜桃的甜味,深蓝色制服让她看上去无比干练,“要吗?”
“不要。”萨曼莎先回绝,但又伸出手,“算了,二手烟会得肺癌,还是一手比较好。”
“教母起疑了。”凯伦熟练的吐出一个烟圈,她惬意地眯起眼睛,看着晨风让烟雾很快消散,可她的谈话内容并不是那么愉快,“她可能会盯上南极洲。”
“小孩,不要不打自招。”萨曼莎转过身来,倚着栏杆。
“是我们做的不够好。”凯伦诚实地检讨着,“大家的态度太均一了,颇有无怨无悔的架势,怎么可能有不辱骂上级的下属呢?这种小精灵真实存在吗?”
“想听实话吗?你的毛遂自荐也很可疑。”萨曼莎把烟灰弹到海里。
她从不是一个很有公德心的女人。
“我只是为了避免被一窝端。”凯伦淡淡说道。
“这个风险我当然考虑到了。”萨曼莎轻飘飘地看着她,说着不知真假的风凉话,“要知道,成大事者,要善于未雨绸缪,伏线千里。”
对这一说法凯伦自然嗤之以鼻,“是么。”她按灭香烟,把烟头丢进茫茫大海,“可以了,我现在知道你是抱有幻想派,不够坚定,这非常令人绝望。”
“你错了。”萨曼莎看看她,这个年近五十的女人保养得宜,但显然不是医美簇拥者,皱纹坦然地爬上她的面孔,足足有一半头发都是白色的,显然这个家伙不在乎。“任何一个族群的首领,都是不可信,不可合作的。他们都是现代化所塑造的完美/官/僚,拥有极强的执行力,只是方向未必如你我所愿。”
萨曼莎冲喀茜喊,“茜茜。”
喀茜直接从窗户里跳出来,扑到她身上,把头扎进围巾里,“妈妈呀。”
“这次的实验结论,”萨曼莎摸摸喀茜的长发,“你是单独一作和通讯,我的名字不出现,我跟杂志社编辑说好了,不审稿,直接发表。”
“还可以这样吗?”凯伦颇为惊讶。
“理论上不可以。”萨曼莎很自豪地说,“所以我差点把《Science》的编辑逼疯。”
“非常厉害了。”凯伦漫不经心地说道。
她的心思很快转移,不得不调动所有的智商来应付一个讨厌鬼。
换防时她在圣地亚哥和伊蒂丝·萨特准将交接。
伊蒂丝绰号天使,她有如天使般的面庞和灿烂金发,和每一个十分刻薄的人一样——比如“邪恶皇后”,她也拥有一双绿色眼睛。
她不怎么喜欢说话,有些沉默,不喜欢化妆,总是素面朝天,但没关系,她长得足够俏皮,总是在甜甜的微笑,乍一看这只是一个寻常的小甜妞,和谁都能融洽的进行一番推心置腹的谈心,但却又是最心怀鬼胎的那个。
伊蒂丝拒绝了视频交接的提议,请她到港口一叙。
“安吉,久违。”凯伦不得不硬着头皮上岸。
她对这种富家小姐一贯从无好感,毕竟大家穿着不同的鞋子,便宜的雨靴不怕水,但昂贵的鹿皮鞋子却沾不得一滴雨水。
“您辛苦啦。”伊蒂丝一袭深蓝色正装,上来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一个就够了,别说两个可怕的女魔头凑到一起。”
话锋一转,“话说亲爱的,你有没有发现,”伊蒂丝拿着清单,“我觉得全海军的女军人,都出现在了你的那艘船上。”她绿莹莹的眼睛转来转去,“好羡慕你。”她说,“我也不喜欢和男人共处在封闭空间里。”
凯伦假笑道,“那真对不起,我抢先一步。”
“你可能最近会有好消息。”伊蒂丝签好单子,和她握手,殷切叮嘱,“但是,要当心,有很多人,见不得别人好。”
凯伦一走,伊蒂丝就掏出眼镜戴上。
她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近视眼,眼镜一摘世界混沌,五米内人、树还有电线杆不分。
对她来说,朱恩是个非常令她头痛的竞争对手。
无论哪个总统坐在椭圆办公室,一论升迁,必抬出朱恩和她打擂——留给女军人的名额极为有限,三到四个女将军的席位已是极限。
从罗雅尔的小狗到里斯本女儿,对她是又用又打压。
这也养出了她的一个恶趣味,看上级对她无可奈何。
高新科技如一面镜子,让所有人显出原形,即便入行门槛颇高,对于绝不能有一场败仗的当下,所有既往规则均被打破——当然,和每个女人一样,她也永远只被给予一次机会,但只要常胜不败,她就可以一路高歌猛进,哪怕她姓萨特。
有时她真的很想将凯伦·朱恩拉拢,当然这不是她很欣赏那个女人,她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假小子般的家伙,而是单纯想看小里斯本吃瘪。
但朱恩确实上道,凭借其与学界过硬的关系,总能拿到最新的小零碎,提前试用,搞个新闻,冲在前面成为所有人的榜样,势有与她一较高下到底的架势。
这令她十分头疼。
现在让她头疼的竞争对手将在不远的未来更令她头疼。
“北卡的,”吃午饭时秘书旁敲侧击地说,“布伦南参议员,第五次在参议院提出建立第四军种。”
“是的。”她只能面带微笑。
“安吉,黑尔女士表态,如果有必要,肯定会考虑,到时候班底配置,”秘书打量着她的神色,“要公开打擂,公平竞争。”
?“这是应该的。”伊蒂丝挖了一大口色拉,盘算着伊莲恩·黑尔有没有胆子叫人给朱恩透题,不得不重重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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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火。”阿德莱德回家后的第五件事就是去厨房扯了根鸡腿,跑去后院——前四件事分别是放行李、换衣服、洗脸、洗澡。
火火是一只可爱的小赤狐,她们认识时火火才刚出生,现在已经是八岁大的阿姨了。
每年冬天火火都来她家暂住,今年也不例外,居然还是拖家带口的。
伊莲恩把火火伺候的很好,皮毛油光水滑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火火每一窝的小孩都丑丑的,这一窝也是,黑不溜秋的。
半大不大的小狐狸一点都不好看。
“好丑啊。”她蹲下来,把火鸡腿递给火火。
火火舔舔她的脸。
有时这种说聪明很聪明但又不是灵长类的动物非常令人头痛。
她头发颜色和火火的毛很像。
一开始火火可能把她当成同胞怪胎,后来等火火当了妈妈,火火可能以为她是自己的小孩。
火火叼走鸡腿,从“后备粮仓”——树洞里掏出一只吃剩一半的肥兔子,丢到她脚下。
“啊谢谢。”阿德莱德不得不忍着恶心和火火贴贴脸。
为了维护和毛茸茸的这段友情她实在是付出了太多。
因为她不得不边呕边把这只烂了一半的兔子拎回家,还不敢扔进垃圾桶,因为火火有时候会扒垃圾桶,被发现就不好了。
她打算先找地方藏一藏,等明天出门时再扔。
可能是烂掉的兔子有味道,在地毯趴着的新成员蹦跶的围着她腿转。
她不得不很轻地踢踢小太妹的肚子,“走开小太妹。”
小太妹有黑眼线,被玛戈极为生动地取名为不良少女。
她把兔子装进塑料袋,放在电视背景上,瓷器猫摆件旁边多了一个好看的蓝色珐琅盒子,她便拿下来把玩。
盒子是空的,打开来看里面只有一盒子土。
“搞什么啊。”她踮起脚,把盒子放回去,打开窗户通风,一回头,又差点踩到小太妹。
忽然她灵机一动,“狗狗?”
她开始找她的小柯基,准备把兔子给它吃。
找了一下午和半晚上,愣是找不到她养的那条柯基的身影。
找到最后妈妈和玛戈出来寻她,开着手机自带的手电筒,把她拦在后山。
伊莲恩怒问,“你在干嘛?”
“我的狗呢?”阿呆只裹着件很薄的披肩,脸冻的煞白。
“你的狗不在那儿吗?”弗莱娅被绊了一下,差点就摔倒滚过来。
“那不是我的狗!”阿呆抓起小太妹,倔强地说道,“你看她的眼睛。”
玛戈嗅到不妙的气味,她偷偷的往后退了几步,见没人注意到她,转身就跑,把灾难留给人类。
但很快她意识到,这两个糟糕、烦死人、该死、讨厌的人类女人可能是从西澳大利亚大沙漠里面的有袋动物进化来的,因为对于一只有袋动物来说,日子好过的时候孩子是孩子,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孩子就是今天的晚饭。
当在她哼着歌往手臂上抹磨砂膏时,阿呆给了她一个惊喜。
阿呆突然拿枪崩开浴室门锁,一言不发的走进来,径直把小狗的骨灰泼了她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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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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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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