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猎罪文档>第477章 哎呀,那个热情,让我听得心花怒放,觉得自己很英雄
  王辉的话还没有完,底下雷鸣般的掌声就响了起来,这令他有些惊讶,觉得自己说的平平淡淡,搜肠刮肚的,凑了半天,凑出几句,说出来,怎么居然还引来掌声,而且还是雷鸣般的掌声,他说:“谢谢大家,谢谢大家,谢谢你们雷神般的掌鸣,啊不,雷鸣般的掌声,在此我非常的感谢,鄙人口拙,说话不大利落,有时候还结巴,但是呢,今天表现的很好,顺顺利利的说了几句完整的话,就引来了大家如此激烈的掌声,当然了,看到你们用力的鼓掌,听到你们雷鸣般的掌声,我非常高兴,这也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件事,那是我刚上小学,在我的童年之中,似乎,好像,没有上过幼儿园,一上学就是一年级,那时候个子矮,背着个大书包,走在校园的小路上,两边都是大杨树,我就看见远远的,有老师向我招手,也有同学向我招手,而且了,他们还热烈的鼓掌,那个热情劲儿把我吓一跳。

  我以为,他们这样夹道欢迎,是想给我一个惊喜,因为我不爱读书嘛,经常逃学,很小的时候一上学,我爸我妈一转头一扭身,我蹭一下就跑了,那天呢,他们把我堵到了学校里,让我硬着头皮去上学,所以呢,刚走到校园,看到老师同学拼命的鼓掌,哎呀,我那个激动呀,但是呢,很快我就发现我错了,因为我的身后,还跟着我的一个小女同学,这个女同学呀,从那时候,从我的记事起,就觉得她很漂亮,虽然六七岁或者五六岁,人家已经是童星了,好像上过电视,拍过电影,很受人欢迎,当时小同学来上学,老师们,同学们,噼里啪啦鼓掌,我也就跟着沾了一次光,我对于鼓掌,从此有一种很深的印象,刻骨铭心。

  所以你们这样一鼓掌,就让我想到了童年,呀,童年,怎么说呢?有幸福也有苦楚,它让我想起了一首歌,童年,罗大佑唱的非常好听,他说,黑板上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的写个不停,树上的知了还在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就是这样的词吧,当时呢,每个人都会唱这首歌,我们班里无论男同学女同学还是老师,都喜欢唱这首歌,而且呢,也唱的非常好听,他们就在一切的场合下,只要有机会,他们就鼓励我去唱这首歌,但是怎么说呢?我这个人嘴笨,还五音不全,老唱不准,我一开口,别人就笑,一开口,别人就笑,有一次呢,我就大声的放开了我的嗓子,自由自在的唱,哎,居然把一首歌唱的不跑调了,但是词却是我新编的,居然获得了同学们热情的掌声,那个掌声真是高,比现在你们给我的掌声还要高,在我的记忆中,起码是这样,他们一鼓掌,我的激情和热情又来了,我于是又唱,正好我唱的时候,我们老师就出现了,这是一节自习课,也不知道这同学们是怎么想的,自习课他们鼓励我唱歌,而且我还唱的很好,哎呀,老师一进门非常生气。

  他说你们自习课期间不好好的学习,起哄玩闹,他指了指我说,王辉,你过来,来,站到讲台上,你好好的站一节课,让大家看你一节课,好好的看看你,看看王辉是不是长的三头六臂。我就老老实实的走了出来,然后老老实实的站到了讲台上,不知怎么的,同学们在我往讲台上一站的时候,又噼里啪啦的鼓起了这个掌,感觉好像是对我的一种鼓励,也是在夸奖我,让我又一次感觉有些得意忘形,就在我自我感觉良好的时候,我忽然发现我的裤子给开了,裤子脱了在了腿上,好在,当时我穿着小短裤,就是这样的形象,引来了同学们的轰然大笑,而且他们还给我激动的鼓掌,所以说呀,这个鼓掌呀,让我终身难忘,今天你们一鼓掌,又让我想起了小时候。

  每个人呀,都有自己的小时候,那个小时候呀,一想起来就很难忘,小时候我的爸爸喜欢带着我去玩,爸爸喜欢打乒乓球,而且呢,他也希望能够把我培养成一个乒乓球健将,于是在他玩的时候,也希望我能够上手,但是我这个人笨,而且还胆怯,我一拿到牌子心里就慌张,腿就抽筋,在颤抖,那些比我小的小朋友打的时候,我都打不过人家去,于是我的父亲非常急,总是在关键的时候,对我大吼一嗓子,他说,王辉你挺直了腰,站直了,别怂,每当父亲吼这句话的时候,就会引来周围那些小伙伴的喝彩声,甚至他们拼命的给我鼓掌,哎呀,那个热情,让我听得心花怒放,觉得自己很英雄,其实啊,每个人的小时候总有一些难忘的印象,这些印象令人一生记忆犹新,每当想起它的时候,就会怀念那些过去,怀念曾经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曾经自己独自度过的每一分每一秒,那个日子呀,真是美好。

  说起美好的日子,大家都有自己的记忆,而我也有,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喜欢放风筝,每到春天我就拿起父亲给我买的那个风筝,去我们村边的河坝上去放风筝,而在河坝上,除了我之外,还有一些放牛的小伙子们,他们牵着自己的牛羊马,在大坝上溜圈,虽然小草刚刚露出点芽来,但是放牛的人还是非常执着的,牵着他的牲口活跃在大坝上,这个时候呢,他们就爱逗我,说,王辉王辉,来,你看你能不能把这个小羊给驯服了,其实那只羊在我来说并不高,自我的腰,看上去也非常的绵善,就是一只小羊,于是我说,可以可以,只要你们愿意,我就去给你们驯养,露一手,然后我就勇敢的走过去,然后我就觉得我是一名英雄,是一名勇士,好像牵着骏马的缰绳,驰骋在辽阔的草原上,羊就是我此时的骏马,我想象着,小羊居然撂起了撅子,一个撅就把我撅到了地上,这时候,看着我表演的人就哈哈的笑了起灭,他们还给我热烈的鼓掌,那个时候呀,我真的无地自容,真想找个地方钻了进去,因为呀,我看见有个漂亮的小姑娘,就站在旁边,看着我那个高兴劲呀,笑靥如花,我觉得这是我人生之中最美的一个瞬间。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王辉在台上滔滔不绝的讲着,东一句西一句,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尽管说,他讲的有农村有城市,好像他的经历像是在穿越,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也不知道他的父亲到底是一个城里人还是一个村里的农民,总之,他说的很热闹,而底下的人听着了感觉很热闹,跟着他的话题,思绪飞得很远,他说,底下的人笑,总之非常热闹,在后台的李雅瞅着王辉的表演一时也很开心,还不时地向旁边的人说:“你看王逃表演的多好。”秦麦麦也在跟前,秦麦麦说:“王辉这是说相声呢,还是演小品呢,这脱口秀说的也不怎么地道。”李雅就说:“那你上去说,你说的地道一点,让我们听听。”秦麦麦说:“你看,我就说一说,人家说的挺好,就让王辉继续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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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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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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