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公子的咸鱼妻>第 3章 夺鱼进行中
  姚初慢悠悠的走进厨房,抬手将舀了几瓢水进锅中,正要生水,一扫哪里还有柴火的影子,随即慵懒道:“沉书,把柴水抱进来一些,我要生火。”

  那声音有气无力,却像催命似的飘进宋砚予的耳朵。

  宋砚予,字沉书,少年人独有的清冷声悠悠传来。

  屋檐下收掇花瓣骨节分明的手微缩,常年习武之人,耳力自是极好。

  自他来了一年,这一年,屋里屋外,都是他一个人打理,插秧打柴,洗衣做饭,还得照顾那只嘴碎的虎皮鹦鹉,好似他才是这个竹楼的主人,真不知他没来什之前姚初是怎样活下来的。

  想他从前也是贵家公子,十指不沾阳春水,现如今都成了标准的良家主夫了。

  抱着刚劈好的干木头,转身,就见到姚初风致韵绝的从厨房出来,身上的衣服松松垮垮系在上身,茂密的长发自由垂落,凤眉明眸,挑眉淡扫如远山,顾盼流离间皆是勾魂摄魄,资客入画,晃若谪仙。

  “呆子,怎么,今天又是被我迷住了,爷知道爷长的极好,但你也用不着天天都提醒我吧!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暗恋我,要知道,爷是个纯爷们,爱好女”,姚初朱唇轻启,笑意盈盈,调笑道。

  宋砚书面颊一热,白皙的皮肤迅速染上红晕。风似的奔向厨房,姚初只觉衣袂飘动,回过神来,厨房的门早已掩上,传来结结巴巴的声音。

  “我!我去去烧水,”姚初莞尔一笑,双手不由主摸上两颊。ΗtτPS://Www.sndswx.com/

  “主人,美,主人,帅!帅帅帅”那是一只颜色鲜艳,上体布黑色横纹,体羽斑纹蓝绿相间,呆头呆脑,在开的正茂盛的桃花树枝上,挤眉弄眼,贱兮兮讨好道。

  像是鹦鹉界最普遍的虎皮鹦鹉,但奈何它成精了,不光能模仿人说话,擅撒娇,还记仇。骂姚初是狐狸精的未婚少年们,总是隔三差五,头上总会出现它的废物。

  姚山四面环水,桃林的尽头,波光粼粼,一眼望去,无边无际,少有人至。然物产丰富,自给自足,桃树结的果子大多落入鸟类肚子,简直就是鸟类的天堂。

  姚初闲来无事,动手雕刻了一个四不像的鸟屋挂有院子旁的粗壮桃树前,凑合凑合还简是个正儿八经的小屋子,小房檐挂了两个清澈悦耳的铃铛。

  于是小体型的鹦鹉打包上门,同独居一人的姚初成了邻居,痨着从那一群又一群大叔那学来的粗说,到处风流。

  眼见着宋砚予躲进厨房,吹了吹姚初的彩虹屁,还不忘飞去讽刺宋砚予。

  此时,宋砚予在案板上熟练的切着菜,脸上的红晕未褪,虽然对姚初的容貌有所免疫,但每次见到他总是惊艳不已,还好是个男的,要是个女的,多怕是红颜祸水。

  窗前一只小体型鹦鹉昂着头颅,得意洋洋。

  “你个蠢货,迷爷,还不认,臊得慌,活该单身一辈子”

  宋砚予眼眸微裂,语气低沉“虎皮,你忘了你主人也只单身一人吗?”

  “呀!都跟你说,娇凤不是虎皮,是娇凤”娇凤呆毛坚起,张起钩曲张大的嘴,一副要干架的样子,威胁道。

  “是,你是娇凤,”宋砚予好笑道。

  “哼!还识相,先放过你,不跟你这小人计较”娇凤傲娇飞起,轻蔑的眼神不忘瞪向宋砚予。

  宋砚予扶额,这鸟精的很,粗话一大堆,却从不对姚初说,在姚初面前装的像个乖宝宝,在他面前就跟无赖别无二致,好在这鸟不懂得他的尬尴,对待这无赖,最好的方法是叫它虎皮。这还是在他吃过几次亏后才总结出。

  娇凤是只雌鹦鹉,因着像虎皮鹦鹉,姚初随口就给他取名叫虎皮,之后这鹦鹉开了窍,成了精。便嚷嚷着着要改名,说虎皮,应该是高大威猛的,话里话外,总透着满满的嫌弃。不适合它这个雌娇娇,小可爱。

  虎皮鹦鹉还有个名字叫娇凤,姚初忽悠道“既然是雌娇娇,凤凰又百鸟之王,那不如就叫娇凤?多好”于是,傻憨憨的娇凤愉快的转了个圈,故作矜持道“甚好”。

  成了精的娇凤,为了让全姚山的人知晓它是姚初的爱宠。

  绞尽脑汁的为自己扬名,别以为它不知道,讨厌姚初的人不就是因为妒嫉吗。姚初那么仙,要是哪天被哪个狐狸精勾了去,它找谁哭去。

  可扬名的最好方法是什么?

  嗷嗷,就从小崽子入手,无风险传播快,在小崽子好奇,羡慕的眼光中,娇凤一名已然扬名姚山。

  姚山人都知道,单身多年的姚初身边有只鹦鹉,会说话,奶凶奶凶的。

  同一时间,全山的人都稀罕的得,姚山的各种鸟类都找遍了,也没找到像娇凤这般能说会道的鹦鹉。

  自然娇凤作为一只稀罕物,打他主意的也不在少数!

  偷吧!见不得人,就娇凤那张欠揍的嘴,没偷到,全山的人都知道有小偷。

  白得个小偷一名,虽说无伤大雅,耻笑的也不在少数。

  不偷吧!自家小孩子又眼馋的很,就这玩意,别说自家孩子眼馋,就连他们也眼热,姚初这是什么运气,不出门就白得这么个稀罕物。

  又不用自己养着,还能逗上一逗,作为毛控的人们,只要一见到娇凤落下来,惹不住动手媷。

  结果可想而知,除了手上受伤,脸上也破点相了。

  这鸟精的很,只要身边有小孩和老人它都不下来,只有经的它抓的人它才下来。

  在他们面前虎头虎,要多萌就有多萌,时不时秀着它那一身渡了光似的羽毛,勾引他们犯罪。

  等他们一动手,手还没碰到它,它就炸起。

  弄的他们很是狼狈,四处逃窜。

  边追人抓,还边放声大骂,说来说去也就是从那些嘴欠的大叔那里学来的。

  什么糟心玩意,老不死的,小骚蹄子,你个骚货,小贱蹄子,狐狸精,眼瞎的,讨债的……应有尽有。

  他们也要面子的,毛都没摸到,平白无故的就被如此辱骂。

  就这么个小玩意,它杀生力极强,记仇的得。

  姚山到处都是树,它藏在哪儿他们也不知道,娇凤就一只,但于他们来说却是无处不在,谁也不知道下一刻就要倒霉了。

  它自己知道就算了,还唯恐天下不乱,像人一样大声尖叫,小事都能变成大事了。

  按不住寂寞的,偷情都要思量一二。

  要是被娇凤碰到那就真玩完了,它给你捅破天都不过瘾。

  你还别不信,娇凤就专爱干这些缺德的事。

  早上五人相约一起去温泉泡澡,下午回来时就只有四人了,这四人身上还只有一件堪堪遮住身体的衣服,还有一个是呆在温泉里没有衣服穿的。

  你要是哪天听到有人喊流氓,也不要太过于惊讶!这一听就是娇凤的杰作。

  老人骂了娇凤,娇凤就拿他儿女撒气。

  “大爷,你看这是我早上辛辛苦苦才钓得这五条鱼,你行行好,给我留上一条好吧!”

  一听又是哪个倒霉鬼被娇凤给逮住了,只能双手奉上劳动成果,还留下一条呢!想的可真美,不给你抓一身伤就不错了,还不知足,还讨价还价。

  “你压到我了!”时霏尖叫声还没有响起,就被林影捂住了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娇凤飞远。

  只留下一个大个头在原地哭泣!

  时霏从草丛里爬起,踹了林影一脚。

  “你多重心里没点数吗?敢压我。”

  林影:“你叫什么叫,你巴不得被娇凤看到,好找个由头去找姚初。”

  “可我们不一样,我都好些日子没吃到肉了。”

  “兄弟们,姐妹们,你们同意把手中的肉给娇凤?”

  林影身后冒出几十个脑袋,把手中的肉往后背一藏。

  集体摇头,表示不愿意!

  娇凤就是个无赖,姚初更是很无耻。娇凤从他们手中抢了多少的肉了,也不见姚初还回来。

  这背后要说没有姚初默认,娇凤也不敢如此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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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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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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