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她在现代是个学医的,但是她的爱好兴趣特别广泛,会的东西也不少。
她最开始的理想是当服装设计师。
但当年如果不是父母家人都死于疾病,乔菀也不会更改理想和志愿,放弃服装设计,选择了学医,所以,画图设计衣服对她来说,等于是家常便饭。
不消片刻,乔菀就画好了设计图,然后又照着设计图开始剪裁布料,她要给自己做一件时新又漂亮的新裙子。
在缝纫机前捣鼓一会,适应了老式缝纫机之后,她便开始缝合布料。
经过一番缝纫,总算做成了新衣裳。
乔菀换上新衣服,站在大衣柜的镜子前照了照,时尚感顿时出来了,正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说的一点也不假。
平时她穿的都是的确良的褂子裤子,自家做的布鞋,这种穿着就算是再好的布料和花色,也看不出什么时尚感。
但是她穿上自己设计的富有现代感的连衣裙后,马上就不一样了。
挺直的脊背,修长的双腿,细细的腰肢和玲珑的曲线都被勾勒出来,看起来是那么的窈窕纤细,裙摆长度到小腿肚,又不算暴露。
在这个时代的中规中矩的洋装上做了改进,可比杨璐身上穿的那套洋装更好看。
换上连衣裙之后,乔菀发现,还得改变一下自己的发型,以及搭配合适的鞋袜才行。
家里没有这些东西,她现在就得上街去。
乔菀乘坐公交车来到市区,先去一趟五交化商店里选购一辆永久自行车,花了她两百块钱,这些钱都是原主上班积攒下来的,现在全归她,她想给顾承一个惊喜。
安排好之后,她又到百货大楼买东西。
原主最不喜欢来的地方就是百货大楼,因为陆明川的女朋友,也就是书中的女主肖念薇是百货大楼的售货员。
在这个年代,能当上百货大楼售货员,不仅需要学历还要求关系,肖念薇这个工作就是个金饭碗,抢手的香饽饽。
当然,乔菀和肖念薇的关系并不怎么样。
因为乔菀暗恋陆明川,一直嫉妒肖念薇,所以总是把她当做情敌来对待,各种故意找茬。
两人没少吵过架,乔菀看不惯肖念薇,肖念薇也不待见乔菀,总之,她们之间的关系挺差的。
现在原主不在,乔菀来了,她自然得改变对肖念薇的态度,先来道个歉才对。
来到柜台前,乔菀看向肖念薇正在忙着拨打算盘,帮买东西的顾客算账。
肖念薇不愧是女主角,模样长得一等一的好,身材也不在话下,穿着百货大楼的工作制服,都能看出窈窕的好身段。
她肤白貌美,家里条件也不错,属于真正的白富美,有知识有涵养,还格外有气质。
不仅个性独立,而且还很有理想,这也是吸引男主陆明川的主要原因。
“念薇姐,在忙呢?”
乔菀等顾客走开了,才走上前去,笑着打招呼。
肖念薇抬头一看是乔菀来了,顿时收敛了脸上的笑容,“今天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吗?我没听错吧?你和我打招呼,还叫我姐?干吗啊?”
从肖念薇的角度来看,乔菀一定又是想来故意找茬了,而且还换了花样。
不是直接上来要买什么东西,她拿来给她看,她又挑三拣四一通批评,借机和她吵架。
今天的态度变的让人有些难以捉摸了,倒想知道她又要干什么?
“我来找你买东西啊!”
“我要下班了。”肖念薇不想伺候她这个难缠的顾客。
“我很快的,给我一双长筒袜,再给我一双高跟凉鞋。”
乔菀说出自己的需求,肖念薇打量一眼她的穿着,看着她下面穿着的是长裤和布鞋,说道,“你买长筒袜和高跟凉鞋干什么?”
“我穿啊!”
“你穿?你确定吗?别拿回家,袜子勾个窟窿又来故意说我们质量有问题。”
肖念薇被她缠过不少几回,每次买回去的东西都故意弄坏,又来找她吵吵闹闹的,烦都被她烦死了。
也知道顾承看上她哪点了?
“不会,我是买来搭配我的新裙子的,下午我们家顾承要参加单位大会,我也想去看看,所以想穿的好看点。”
乔菀解释了原因,还把自己做的新裙子拿出来,“我是想搭配我这个裙子的。”
肖念薇一看她手里举着的裙子,顿时眼睛放光,“呀,你这裙子哪里买的?这款式我头一次见。”
乔菀看过书,知道肖念薇是喜欢服装设计,她学过缝纫,在90年以后辞去百货大楼的工作,开过缝纫培训班。
再后来,下海经商,卖起了女装,生意做大了之后,还开了服装厂,当上了女企业家。
所以,她对女性的服装很喜爱,看到设计好看的,就会忍不住多看几眼。
此时看到乔菀手里的新裙子,简直可以说是爱不释手了。
“我自己做的。”
乔菀别的不说,在服装设计上,绝对可以和肖念薇成为很好的搭档和朋友。
“你做的这么好看,你怎么会做的?你只是医生啊?”
肖念薇一边打量裙子一边忍不住怀疑。
可能是因为乔菀做的衣服好看,肖念薇对她还算客气,“你要的长筒袜和凉鞋,都给你。你能不能去换上,给我看看效果?”
“好啊!”
乔菀付了钱,去了百货大楼的更衣室,换上新衣服,穿上长筒袜,配上高跟的白色凉鞋。
当乔菀走回来的时候,肖念薇的眼神中都流露出了惊艳的光芒。
旁边其他女售货员看到乔菀穿着新裙子走来,都跑过来瞧。
不少人还打听问乔菀是在哪里买的,当听说是乔菀自己做的,她们都投来惊讶和羡慕的眼光。
“手也太巧了吧!”
“这做的和书上看到的洋装不差啊!”
“对啊,太好看了,我都想要买一件。”
乔菀在肖念薇的面前,转了一转,问道,“怎么样?我这一套搭配的还可以吗?”
“挺好的。”
肖念薇点点头,乔菀也很开心,主动邀请,“念薇姐,你不是下班了吗?我请你吃中饭。”
“你请我?算了,听着就像是鸿门宴。我下班了,再见。”
肖念薇拒绝邀请,她已经交过班,换上自己的衣服,提着包准备离开。
乔菀追出来,在百货大楼门外,看见肖念薇的父亲来接肖念薇回家。
为了扭转好印象,乔菀主动上前打招呼,“肖叔叔您好,我是顾承的爱人乔菀。”
乔菀今天的反常行为让肖念薇觉得烦,她还跟来打什么招呼啊?
“哦,你好。”
肖父慈祥的笑着,伸出手和乔菀握手。
当乔菀注意到肖父手掌心上出现的红点时,惊讶的问,“肖叔叔,您是不是最近有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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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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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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