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空间之七零好好活>第116章 曲线救国?
  程榛和岑瑜归出了丁会计家,向三队长家走。三队长不在家,桃花婶子接了他们的东西,说:“结婚了好,结婚了有了小家,更有奔头了。”

  程榛不知道这个逻辑是怎么样的。

  但桃花婶子说起了下一个话题,“我们小军也准备结婚了了,媒人正介绍呢,我这忙着带他相亲去,就不留你们了啊。”

  “那行,我们这就走,喜糖婶子总得拿着。”“行。等我家小军结婚,你们也来。”

  桃花婶子热情的送他们出来。

  程榛和岑瑜归从桃花婶子家退出来,感觉大家都好忙啊,比起来,城里的生活确实很闲,尤其是程榛这样一个月只忙两天的。

  她忽然感觉有点儿对不住自己的工资。

  这几家拜访完了,程榛跟岑瑜归说:“既然回来了,把两边的院子收一下吧,我去看看小莲。”

  她抓了两把糖,去找小莲,可是小莲不在家,她还没放学呢。

  程榛跟王大娘说:“这是我的结婚喜糖,大娘留下,等小莲回来,你跟她说一声就行。”

  “行。我跟她说。”程榛就准备告辞走。谁知道王大娘问她:“你认识知青刘武不?”“认识啊。”

  大娘说:“这个刘武,从去年起,天天去找翠英。”李翠英就是大队长的小女儿。

  “他今天送个皮筋儿,明天送个发卡,全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可翠英就被哄住了,跟他谈起了对象。”

  “翠英老出去,阿南还能发现不了,她告诉了我小叔子,两个人都不同意。他们跟翠英说了好几次,可翠英这孩子,就觉得刘武好。”

  “阿南愁的啊,可怎么都拧不过她这股劲儿来。这不,翠英她爸爸,把她关家里了,正给她说媒呢。翠英就在家里哭,哭的阿南眼都红了。”

  程榛想起来了,王大娘是大队长的堂嫂,但队里就剩他们堂兄弟三个,来往的很亲密。

  所以王大娘跟着着急,也很正常。

  王大娘接着说:“我就想问一下你,你跟刘武熟不?他人怎么样?要是人还行,就干脆答应翠英。阿南都快熬不住了。”

  这个问题,程榛还真帮不上忙,她并不了解刘武。

  程榛只能跟王大娘说:“我跟刘武没说过两句话,真是不太熟。”王大娘叹口气,说:“愁人。”

  可不是嘛。

  不过像知青追求大队领导女儿这种事儿,真爱的可能性,不大吧。

  程榛问:“咱们大队这两年对知青有什么新政策吗?”

  王大娘说:“还真有,这两年公社有几个回城和上大学的名额,去年没分到咱们大队,今年肯定有了。”

  这不就明白了吗,多半为这个。

  但也不能完全刨除人家是真爱的可能性。

  但真不真爱的,试试就知道了。

  程榛就说:“大娘,你可以让阿南婶子去找刘武,就说,‘想跟翠英结婚行,但得放弃推举大学和回程的资格。’看看刘武怎么说。”

  最好叫李翠英自己听着。

  不过这句话程榛没说出来,她觉得自己太损了,不能更损。

  不过这个办法也有弊端,他可以先说谎,等结婚了再让李翠英去闹。

  爸爸很难拗过女儿。

  想回城,想招工上大学,大概每个知青都这么想。但刘武选择去追李翠英,曲线救国,就特别过分。跟当初的罗屿一个做法。

  到时候他走了,留下李翠英,或者怀孕生娃的李翠英,她怎么活?

  王大娘听到程榛的主意,眼睛亮了,说:“我觉得行,还是你们知青聪明。”

  聪明什么啊,这不是难想的主意,只是大队长、阿南婶子和王大娘他们身在其中,又太着急了,思绪纷乱,想不到这上面去。

  希望刘武能通过考验,这样李翠英不至于觉得自己瞎了眼。蜀南文学

  程榛告别王大娘,往回走。路上想起自己听过的一首很老很老的歌。

  “美丽的西双版纳,留不住我的爸爸,上海那么大,有没有我的家?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自己,好像是多余的……”

  她是她预感到自己要穿到七十年代,搜素资料,才搜到的一部电视剧的主题曲。

  讲的不就是结婚又回城的知青,他们留下的孩子找爸爸妈妈的故事吗。

  可她不能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谴责人们的选择。如果她遇上了这样的情况,可能也会选择先回城,再想办法接孩子丈夫。

  这不是某个个人的的错,这是历史造成的。

  但刘武这个不同,他大概率是为了回城追李翠英。

  但大部分人,是在漫长的十年时光里为了爱情,或者为了找个伴儿,走在一起的。

  如果能减少一个未来可能被抛弃的女人,她想,她还是愿意做的。

  反正刘武现在回不去,七七年,七八年也能回城的,不远了,还有两年,何必再填进去一个李翠英。

  程榛一边想事情,一边往回走。她到知青点儿,发现岑瑜归不在。她又去陈奶奶家,岑瑜归正在扫院子。

  程榛过去,抱住他。谢谢他让自己免于这样两难的选择。她知道,如果有一天她要走,岑瑜归一定会跟上的。

  岑瑜归问:“怎么了?”程榛简单说了刚才的事情,岑瑜归摸摸她的头,说:“放心,你去哪儿我去哪儿。”

  看,他就是这么了解自己。

  他们没有谈论刘武,岑瑜归把院子扫完,说:“两边都收拾好了,咱们回去吧?”

  “好。”

  他们锁了门,拎着袋子。程榛一看,“怎么喜糖还剩了啊?”岑瑜归说:“我怕不够,多拿了一点。”

  “嗯,走吧。”

  程榛要出村子的时候,看见了杨静静,她背着个大背篓,里面全是木柴。她看见程榛,叫:“哎,程知青。”

  程榛停住,说:“是你啊,砍柴?”“嗯。”她似乎开朗一些了,没那么多愁苦气息了。

  程榛掏出一把喜糖,说:“我结婚了,回来送喜糖,给你,拿着。”

  杨静静看了岑瑜归一眼,才接过那一把喜糖,说:“谢谢程知青。”“不客气,我们这就要走了,你去忙吧。”

  “嗯。再见。”“再见。”

  程榛接着走,结果又遇到秦成哲,他上来直接问:“张静宁结婚了?”

  不止结婚,还生了孩子。秦成哲这是先发而后至,不对,先发而没到。

  但她面上装不知道,说:“是啊,怎么了?”秦成哲没说话,但脸色变了。

  程榛不懂他在想什么,也不关心,她拉着岑瑜归,先走了。

  喜欢就追。但是快三年的时间,程榛也没看到他有什么动静。所以,这是喜欢?

  累,回来一次,遇到好多人啊。

  程榛躺在沙发上叹气。

  过一会儿,岑瑜归问:“你的药柜要搬过来吗?”“搬,我跟你一起去。”“不用,你歇着,我自己就搬回来了。”

  “可是搬到哪儿啊?”程榛问。“书房吧?我看书,你配药,不是刚好?”程榛想想,说:“行。”

  岑瑜归拿了钥匙,一点一点的把东西往这边搬,先把工具送过来,再把一格一格的药送来。

  等他搬完,天都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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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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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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