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俩进去看了一眼,很破败,有两间房子都塌了,院子里荒草遍地,还扔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都没下脚的地方。
明显是,要不没住人,要不没维护。房子主人是一个中年人,他抽着烟,说:“你们俩买啊?四千,低于四千不卖。”
程榛想了想,觉得能砍一刀,她问:“三千,你这个都破成这样了,买了我们也没法住啊。”
她踢了踢,地上都是破砖头瓦片。
那个中年人说:“不行不行不行,太少了,至少得三千八。”“三千二。”“一口价三千六,不买就算了。”
“三千五,能卖我们就买了,我们买了还得大修呀,一千都修不完。”那个中年男人考虑了一阵子,说:“行,卖给你。”
他们跟中年男人去换了地契房契,然后回来把门一锁,正要走的时候旁边一个大娘喊他们。
“嗨,小伙子,”程榛他们看过去。“你们要买四合院儿啊?干嘛买他们家的?破的都没法住了。”
老大娘露出了很嫌弃的表情,她说:“我知道一个,不远,比这个好多了,去看看吗?”
感谢大娘。
程榛很感兴趣,这都是未来的小钱钱呀。
她问:“在哪儿?”大娘说:“不远不远。”
她锁上门,说:“跟着,我带你们去。”
确实是不远,就在什刹海旁边儿。程榛进去,保护的确实是好。小小的一进院子,三间正房,树木不多,但保存的很好。
柱子上的红漆还在,只是漆裂了,有种沧桑的感觉。
房主是个大爷,他说:“我还得过几天才能搬,这个没问题吧?”程榛说:“没有。”
岑瑜归问:“多少钱?”“一千。”程榛摇摇头。
她说:“六百。”大爷说:“不行,这么好的院子。六百太少了。”
程榛想了想,说:“八百,最高了。你这个是情况好,但面积少啊,加上房子也就二三百平米。”
且不说四合院儿这东西,一进和三进是有本质区别的。
就是同样的一进,这个院子也就是别人家一半的面积。
老爷爷又思考一下,说:“行。”然后办了手续。之后又给他们介绍了一桩生意。“东四那边,有一个,是我的老朋友,这边儿就剩他自己了,他要去找他儿子,你们去看看?”
所有这是,有院子的和有院子倒是交朋友?
岑瑜归记了地址,说:“好,我们去看看。”
那边是个四进,更大一些,面宽五间,但没有耳房。柏晞目测了一下,跟那个三进差不多宽。
房主也是个老头,张嘴就说:“没八千不谈。”贵的离谱了,那就算了,不用谈了。
他也没有三进的两倍面积,价格却多了两倍有余。程很和岑瑜归要走,房主又说:“漫天要价,就地还钱,谈谈嘛。”
程榛气哼哼,不是不谈吗?要不是看在院子的面子上,我能跟你谈?
她说:“三千。”“不行不行不行。”老头把脑袋摇的拨浪鼓一样,他说:“四千就成交。”
那就“成交。”
又一套到手。老爷爷还说:“我还以为你们能气走呢。我啊,从小在这儿长大,这老房子,老感情了,我得给它找个爱护它的房主。”
“你们既然没让我气走,就算可以了。”
不,我是爱钱啊。但话说回来,谁能拒绝春花秋月、夏雨冬雪的四合院呢。
我肯定会好好爱护的。
之后他们又逛了两天,又搞到了三套,一套二进,两套三进。然后回家看书去了。
晚上,岑瑜归抱着程榛说:“榛榛,下次买东西我花钱好吗?”这次买四合院的钱都是程榛出的。
“你有钱啊?”
“有啊。我跟你说,我有很多现金还有两箱子金条。”“多大的箱子?”“一箱子十斤。”
程榛算了算,现金不知道,但金子他真的没自己多,但现在也是四万块了。
程榛问:“你有多少现金?”“十几万。”“哇,你好有钱,那以后你去买吧。”
她停了一下,说:“尽量挑大的,实在没有大的,小的也行。”“好。不过你为什么这么喜欢四合院?”
因为不但住的舒服,还值钱,后市天价好吗?给孩子留下几套四合院儿,孩子就可以舒服的躺赢了。
她没这么说,她说:“你知道京市有多少人下乡了吗?”“二十九万。”“你说,他们会回来吗?”
岑瑜归皱眉,思考了一会儿,说:“看现在的局势,可能性非常大。”“你说他们回来,要不要工作?要不要住房。”
“所以房子会变贵?”“嗯。”“可是我们有八百万常住人口,回来的这点儿,比例不大吧。”
“从人口看是比例不大,先不说这八百万有多少没房子的。就说可以自由交易的四合院,有二十万处吗?”
“未来这些没住房的,下乡回来的,是不是都得解决了?”
“再说,还有大学呢,那么多人来到这儿,想落户,要不就等分房子,要不就买房子。”
岑瑜归又思考了一会儿,说:“榛榛,你怎么这么聪明!!”
因为,这又是一个先有结论,才推断的分析啊。而且后面还有轰轰烈烈的城市化,那才是大头。
程榛和岑瑜归出去了转了这两天,两天没特别关注孩子,圆圆就闹脾气了。
他紧紧扒着程榛的肩膀,哭的眼泪啪嗒哒,还说着:“妈妈抱。”程榛感觉心都被哭化了,赶紧把他抱起来。
团团坐在爸爸怀里,说:“团团不哭。”“是,我们团团特别棒。”
那边圆圆又接话了:“宝宝棒。”“是,圆圆特别乖。”他还告状:“姐姐坏。”眼看姐姐要生气,他说:“宝宝乖。”
他这是跟谁学的这么爱撒娇,还会告状。
好在姐姐能压制他。
程榛抱了一会儿圆圆,把他放进岑瑜归怀里,抱起了团团。程榛问:“今天吃什么了呀?”
团团掰着还掰不开的短指头,说:“蛋蛋,果果,糊糊。”
“吃了这么多啊?团团真棒。”
“妈妈,妈妈,宝宝也吃。”
“那圆圆也很棒。”
等晚上,哄睡了两个小祖宗。程榛说:“等高考消息出来,咱们在学校附近买个大点的院子,孩子这么离不开人,得想办法每天回家。”
“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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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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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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