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空间之七零好好活>第139章 买地
  毕业第二天傍晚,程榛去找张静宁,问:“你分配到哪儿去了?”“一个纺织厂,还是做会计。”

  她跟张静宁去了一个小饭店里,郑峰,唐爱红,王建国已经来了,看见她俩,说:“来晚的请客啊。”

  程榛爽快的说:“我请我请。”“对啊,有钱的请。”张静宁凑热闹。

  他们点菜,在菜没上来之前,纷纷问:“都分配到哪儿了?”

  郑峰说:“我分在兵总了。”“不错啊,离你家也不远,敬你一杯。”“对对,敬你一杯。”大家都喝了。

  郑峰问:“王建国你们俩分哪儿了?”目前还在京市,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调走了。我们决定结婚。”

  “喔喔喔……”大家起哄,“什么时候?”“一个月之后,到时候给你们发请帖。”

  “好。”

  唐爱红又问程榛和唐爱红:“你们俩呢?”张静宁说:“京市一家纺织厂。”程榛说:“我放弃分配了。”

  “为什么?”“我开了几家服装店,我觉得做生意就很好。”

  唐爱红说:“你总是很有想法,那你高兴就行。”程榛拿起杯子,跟她碰了一个,说:“谢谢。”

  张静宁端着酒杯歪在她身上,“富婆,什么时候召唤我啊?”

  “你们家陆丰年会时刻召唤你的,夫妻齐心嘛。”

  她伸手说:“你这嘴,怎么这么讨厌,快,唐爱红,帮我打她一顿……”“好,就来。”

  程榛被两个人挠痒痒,笑的喘不上气来,到处躲,最后头发都乱了,她干脆把张静宁的头发也乱揉一通。

  吃了饭,大家各自回家,程榛又给了唐爱红几瓶药,说:“坚持吃,我等你的请帖。”

  “好。”

  程榛喝了几杯酒,觉得自己没醉,就拒绝了别人送她回家的提议。

  结果出去被风一吹,她就有点晕乎乎的。她往回走,没走几步,遇到了岑瑜归。她捧着岑瑜归的脸说:“小哥哥真好看,跟我回家好不好?”

  岑瑜归说:“好啊。那你先上车好不好。”“好。”

  岑瑜归开车把程榛带回家,到家的时候,其他人都睡了,岑瑜归把她扶上二楼,放在床上。

  给她擦了脸,问:“我是谁?”程榛半醉半醒,说:“瑜哥哥,你真好看。”

  岑瑜归咬了咬牙,问:“喝醉了,怎么嘴这么甜?”“我不甜,瑜哥哥最甜。”“哪儿甜?”

  程榛竟然爬起来,亲了他的嘴一口,还在他怀里蹭了蹭,说:“这儿。”岑瑜归本来不想跟醉鬼计较,可她撩拨自己,那就不能怪自己了。

  第二天,程榛咬牙切齿的说:“岑瑜归,你趁人之危。”岑瑜归说:“别忘了,是你主动的。”“哼。你就不会去别的屋子睡?”

  “我媳妇儿投怀送抱,我怎么能拒绝呢。”他说:“我看你叫哥哥挺熟练的,你还管谁叫过?”

  “没有啊。”她只不过对着手机跟姐妹讨论过:“这个小哥哥长得不错,那个也不错。”

  也不知道岑瑜归信了没。

  岑瑜归报到的日子还没到,他跟程榛没羞没臊的亲热了几天,看着她说:“这怎么办啊?这么远?你肯定不会每天去找我的。”

  程榛说:“那你每天回来?”“好远的。”“要不,咱们买个车?不过你之前开的那辆呢?”

  “那个啊,是单位的。”“那就买车,现在有什么车?你选,我买给你。”

  岑瑜归说:“榛榛对我真好。”然后他说:“但是,哪儿有什么车可以选啊,我看,弄一辆部队报废的旧吉普吧。”

  程榛问:“有吗?有的话,帮我弄辆货车。”

  岑瑜归去弄汽车了,程榛则去见赵美芳去了。

  她带着赵美芳在服装店里走了走,说:“我目前有十家服装店,你帮我先管着,主要是看帐,这个你肯定能干。还有订货发货,这个你得跟我跑几趟才能明白。这些你觉得能干吗?”

  “当然能。”“那行,我跟你说一下待遇。”

  程榛跟赵美芳聊了一会儿,带她后面的四合院儿里走,等进去,她喊:“丁大有。”

  等他出来,程榛说:“把第二进收拾一下,去订一张床。”

  她转身跟赵美芳说:“我猜你没地方住,这个地方算是宿舍,目前住了两个人,你别担心,都是退伍军人。”

  “二进有一个单开的小门,你住进去,把游廊上的门锁住,跟前边就分开了。你挑一间住,给你两天时间搬家,之后跟我出门。”

  赵美芳点点头,说:“好。”

  程榛又看向林钟,说:“你还得多找几个战友,等我们买了车,他们得送货。”

  程榛跟他们仔细的聊了他们未来的分工变化,就先走了。

  第二天,程榛陪着岑瑜归去报道,这边直线真的不算远,但是村子连村子,走的全是村里弯弯的小路。

  也有公交车,极少。

  他们去了,这边有宿舍,都是高高大大的平房。领着报到的说:“这是战争时期遗留下的养马棚,修的挺好的。我们在这边建了研究所,就改成宿舍了。”

  宿舍两人一间,也有建好的楼房,家庭居住的,“分房要等等,正在建呢,建一批分一批。”

  等那个人走了,程榛说:“辛苦你了。”

  岑瑜归说:“没事儿,再过一些日子,车就下来了,我以后每天回家。”

  程榛笑了,说:“要不,我在附近买个民房,这不都是村子吗?”“不了,我算过了,开车到家四十分钟,还可以。”

  程榛嘟囔,“也不知道工资够不够油钱。”岑瑜归无奈的笑了。程榛帮他把宿舍的被褥,衣服等东西安排好,说:“我先走了。”

  “嗯。去吧,我周末回家。”

  第三天,程榛就带着林钟,赵美芳去广州了,这次要定的是秋装。

  她上次来的时候,看见了毛衣机,她觉得这个不错。

  程榛一边在方厂长家订货,另一边还找了个毛衣厂定了一批毛衣,同时考察毛衣机。

  速度肯定比手织快很多,但又没程榛想象中那么快。

  等程榛回去,岑瑜归在家呢,他说:“我联系了招商部门,他们最近要接待几个外商,咱们跟去看看。”

  “真的?”“嗯。”“咱们混进去没事儿吧?”“没事儿,现在虽然主要招外资,但内资也不拒绝的。”

  “好。”

  几天后,程榛和岑瑜股特意换上正装,去凑热闹了。

  招商就是先吃饭,再开车拉着人人到处看。外资来了五个人,四个都是海外华人,来投资家乡来了。

  程榛和岑瑜归有时候跟他们聊天,问问他们都有意投资什么项目,他们有的下定决心乐,有的还在考虑。

  已知的一个想投资做酒店,另一个想投资做电视。

  他们考虑他们的,程榛和岑瑜归去找人,说:“我想要这两块地,第一块做服装厂,第二块没决定。”

  一个招商专员小朱,愉快的带着他们下去找人商谈了。

  后续就是来来回回扯皮的过程,最后程榛出了二十五万,拿下了两块地。

  可惜的是,没有电子城的那块,程榛换了离市区更近的一块儿。

  等手续办完,程榛抱着文件都快哭了,这就是未来的金山啊。

  既然地有了,程榛豪气的挥手:“建厂。”她想了想手里的人手,把丁大有抽出来负责建厂,刚好林钟又带了几个人来。蜀南文学

  之后程榛画了个厂区布置的草图,让丁大有拿着找人去设计,计算,然后建厂。

  程榛除了时不时盯一下进度,大部分时间都耗在服装店了。她毕业了,有心发展事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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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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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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