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空间之七零好好活>第134章 广市之行
  等到放暑假的时候,程榛和岑瑜归去买了车票,告别了两个三岁小娃娃,坐上了火车。

  去广市。

  他们走前,圆圆拉着程榛的袖子,说:“宝宝想妈妈。”“好。妈妈早回来。”

  团团也不镇定了,拽着程榛不撒手,说:妈妈,我会想你的。”

  程榛抱了抱孩子,狠心的转身走了。

  从京市到广市,三天两夜的行车。程榛拖着麻木的腿下了车,扑面而来的全是粤语。

  他俩出了车站,四处找住处。

  住处也好找,路边就有。

  好在说话不一样,字还是一样的,程榛进去,问:“一间房。”对面说的有点像普通话,又不像,说:“雅甘冯,凉快呀。”

  程榛开了一间房,进去。先洗了澡,太热了。

  歇了一会儿,程榛接着问:“衣服去哪儿买,很多?”他似乎懂了,说:“勾该呀。”

  程榛凭着自己看电视剧的素养,猜出来,是“高街”这个音。

  他递给程榛一张图,上面是从住处出发,去高街的走法和珠广市场的走法。

  程榛拿着地图,叫上岑瑜归,一路往市场走去。

  高街人潮拥挤,很小的一个巷子,都是卖衣服的,没有布料,各种衣服贼便宜,两三块钱的T恤衬衫,五六块的牛仔裤,几块钱的裙子,八九块的西装。

  程榛一边挑货,一边比价,时不时跟摊主讨价还价。

  等她从市场另一头杀出来的时候,小车上拉着好几个大包了,程榛回家算账,一千二百三十块,批发了四百件衣服。

  他们回旅店,把东西放下,去吃饭了。

  清蒸鲈鱼加叉烧饭,配上一道白灼菜心。让程榛恍惚有了回到二十一世纪的感觉。

  第二天,他们去了另一个市场。

  这个市场倒是有布料。程榛摸过,看过,挑了十多种,按零售各买了几米。

  这边的路上,有很多低矮棚屋里的小服装加工厂。

  程榛进去问价格,作坊主说:“这个要看工序,拿这个衬衫打比方,就有裁剪费,车缝费,洗涤费,整理费,辅料费。”

  “还要看是我包料还是你供料?辅料谁出,价格都不同的。”

  程榛问:“就这件衬衫,我包料,加工费多少?”“看量,几百件,三毛二,多了可以谈。”

  程榛点点头,然后记在纸上。

  她转了转,又问了几家,价格都差不多,工序越多越贵。

  第二天,程榛和岑瑜归找了辆木板车,把衣服拉到车站,程榛先上车接应,岑瑜归一件一件往上送。

  等到全搬上来,岑瑜归已经满身大汗了。

  程榛赶紧给他水,说:“跟着我跑,辛苦了。”岑瑜归说:“应该的,你是我媳妇儿嘛。”

  程榛笑出了牙花子。

  又是三天两夜。

  程榛回去后,就把加盖的后罩房打开,跟岑瑜归一起装了架子,把衣服定价,挂出去了。把定好的一节木柜台搬进去。

  程榛还挂了个服装店的牌匾。

  岑瑜归出去放了一挂红鞭炮,噼里啪啦声中,服装店开业了。

  第一个走进来的是两个小姑娘,她们一眼就看上了裙子。说:“这位同志,能看裙子吗?”

  当然,程榛把裙子摘下来,说:“纯棉的,你可以摸摸看。也可以试穿,试衣间在那边。”

  矮一点的女孩子说:“那我试试。”她拿了个黄色的裙子进去了,另一个高一点的女孩子拿了个红色波点的,还拿了条牛仔裤,说:“我也试试。”

  两个人换了衣服,出来照镜子。也不用程榛说什么,她们照着镜子互相问:“好看吗?”

  高一点的说:“好看。”

  两个人互夸好看,几乎不用程榛费口舌。

  她们俩来问价格,程榛说:“裙子十五,牛仔裤二十五。”高个子女孩儿有点犹豫,她说:“便宜一点,便宜一点我两个都要了。”

  程榛说:“那就两件三十九,真的不能便宜了,全是香港过来的,你看看这花纹,这颜色。”两个女孩子高兴的付了账,走了。

  程榛觉得心累,她想:“如果人再多一点,我就招个店员。”程榛的心愿立刻实现了。

  第二天,店里人多的忙不过来。程榛立刻写了个招聘启事贴出去了。

  很快就有人应聘了。

  就是第一天买衣服的那个高个子女孩儿。

  程榛的面试是让她去招待一个客人,她自己在旁边看着。

  高个子女孩儿笑容满面的,熟练的把来人接待了。

  程榛觉的比自己招呼的好多了。

  那就定下来,她说:“两个方式,一是我给你三十的月工资,每年涨,第二是每卖一件衣服,我给你五毛到一块的提成。”

  高个子女孩说:“我选第二种。”“行,叫什么?”“钱丽丽。”“户口本明天拿来,我要拍照留档的,明天正式上班。”

  “好。”

  第二天,程榛拍了赵丽丽的户口本那页,跟她说了不同衣服的提成价格,说:“你可以挑一件衣服当自己的工服。每个季节都有。”

  赵丽丽更高兴了,说:“好。”她去挑了件纯红色的裙子穿上,果然很好看,天然的模特。

  程榛把这一摊交出去,每天看看帐,才觉得舒服了。

  可是不过两周,衣服快没了。

  程榛和岑瑜归又去了一趟广州,这次不但衣服量大,还留了电话号码,那边给发货。

  她这次又带了一点点布料回来。

  等回北京,程榛把衣服送到店里,跟赵丽丽盘了帐,把新衣服拆开挂上。

  之前的衣服只剩秋装了,但夏装已经卖出四千多的价格。程榛把零钱留下,整钱收好。

  她又看了一下赵丽丽的提成,说:“已经一百多了。”赵丽丽喜笑颜开。

  把这一摊放下,程榛回家陪孩子了。

  程榛一出门一周,孩子看见她都快哭了,圆圆跑过来,说:“坏妈妈,妈妈坏,爸爸坏,不要宝宝了。”

  团团则拉着程榛和岑瑜归不松手。

  程榛把两个小宝贝抱在怀里,说:“妈妈不会不要团团和圆圆的,圆圆圆圆是妈妈的小宝贝。”

  “妈妈,好多天,没回来。”

  程榛说:“妈妈不管多少天没回来,最后都要回来的,相信妈妈,好不好?”

  圆圆说:“好吧。”程榛啪唧亲了他一口,转身又亲了团团一口,团团也笑了。

  圆圆早笑嘻嘻的跑远了。

  这天,程榛岑瑜归正在陪孩子玩儿,奶奶说:“孩子该上幼儿园了,要不我们搬回大院儿去吧。”

  程榛问团团和圆圆:“你们想上幼儿园吗?”团团点头,说:“有一点想去。”圆圆说:“宝宝想去玩儿。”

  程榛笑了笑,说:“想去就去,咱们搬家。但是,爸爸回妈妈可能不能每天去看你们了。”

  团团绷着脸,很严肃的样子,说:“不去了。”圆圆看看姐姐又看看妈妈,然后看看奶奶,说:“我也不去了。”

  程榛一点也不在乎他们上不上幼儿园,但在这边,他们几乎没有同龄人,这是不行的。

  小朋友还是得有同伴儿。

  程榛把他们俩揽在怀里,说:“去吧,那边有很多哥哥姐姐。爸爸妈妈尽量每天去看你们,但如果哪天没去,你们也不能哭啊。”

  两个孩子点点头,圆圆说:“那妈妈不能忘了。”

  那就搬家了。不用搬家具,还挺好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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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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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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