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两天,遇上了一个千余人的部族,这个规模,在草原上也只能算是个小部族。
杨骁他们的商队,有十辆马车,十来号人,直接就在这个部族旁边扎下了帐篷。
摊子支上,很快就有草原人过来交易了。
草原上就是这样,除了牛羊马匹之外,几乎是什么都缺,大盛来的商品极为抢手。
但是杨杰他们并没有特别专注卖货,只要有人买了东西,多多少少都要搭点赠品,草原人必定会出言感谢,然后杨杰就拉着人家聊天。
家长里短的,什么都聊,碰上聊得开心的,人家走的时候,又给人塞上一点礼物。
到了天黑他们也不走,吃着干粮聊着天。
淳朴的草原人就会过来送上一点食物,甚至是拉着他们一起去篝火旁吃饭。
然后杨杰就会拿出美酒,这酒一喝,关系很快就拉近了。
就靠着这种手段,杨杰很快就收集到草原人的大量信息。
他既不打听军事情报,也不刺探敏感信息,收集的都是日常生活之类的民生等情报,完全不会令人起疑。
而且说实话,就连杨杰自己,也不清楚杨轩让他打听这些事干什么用。
杨轩也懒得多加解释,只是告诉他一个词,这叫市场调查。
至于市场调查为什么要搞得神秘兮兮的,杨杰就不懂了。
这事杨轩就不能解释了,人家市场调查是为了占领市场份额,而他的调查,可是为了占领人家的土地啊。
虽然这个思维比较超前,但是保不齐就有人看懂了杨轩的操作呢,比如那个乌尔苏。
别看乌尔苏两次交锋都败在了杨轩手里,但是此人绝对不可小觑,仅仅打过两次交道,就对杨轩了解颇深。
如果调查民生情报的事被其发现,必定引起他的警觉。
因为像杨杰这样的商队,杨轩派出去足有二十多个。
就像之前说过的,杨轩费这么大功夫开通草原互市,可不是为了提高草原人民生活水平来的。
他要做的是文化入侵,是同化草原人。
了解对方,改变对方,这是第一步。
……
时间过得飞快,两个月后,钱庄正式开业,惠亲王网罗了许多钱粮师爷,以及曾经有过钱庄工作经验的人手,一股脑地送到了土木堡。
这些师爷之中,有一个姓金的,就是当初跟淳王殿下第一次合伙签订契约的时候,帮他把关的那个师爷。
既是熟人,又是可以信任的人才,杨轩毫不犹豫就将总经理的位置交给了这位金师爷,并且与他共同商讨钱庄的一些初步方略。
然后,杨轩将两人商议好的章程以及规章制度,颁布下去,经过一个月的培训,六个通商集市的钱庄,就此开业了。
十二通商集市,唯独大盛的六个集市有钱庄,这就让商贾们的交易,方便了许多。
随身携带几两银子毫无问题,携带几十两银子,就有些累赘了,鼓鼓囊囊的一大坨,还很容易遗失。
而要是几百两银子,携带起来,就极其不便了。
在草原上经商的大盛人,早就习惯了银票,虽然暂时还不能使用银票与草原人交易,但是在通商集市里,进货的时候,就用得到了。
大部分行商,都是在盛发百货采购货物,然后到草原上去贩卖,而盛发钱庄的银票,自然是能够在盛发百货使用的。
这就免去了商贾们随身携带大量银两的麻烦,短短一个来月的时间,盛发钱庄的银票,在通商集市就成了硬通货,是所有商家都认可的。
盛发百货如此大的体量,在这段时间里是得到了商贾们充分认可的,那么盛发的钱庄,也就没什么好怀疑的了,就算你钱庄倒了,盛发百货的货物一样可以抵账。
再加上每一个钱庄门口,都安置了一个巡防点,这巡防点的衙役,可都是朝廷的人,能跟朝廷搭上关系的钱庄,背景足够深厚了。
大盛朝那么多钱庄,也没见哪个钱庄门口能有衙役站岗放哨的。
除了最基本的汇兑业务,钱庄也很快有了贷款业务。
草原之广袤,经常走个两三天都见不到一个人,而商贾们带着货物前往草原,往往一去就是十天半个月的,而且随着行商越来越多,他们就越要深入草原。
那么跑一趟的话,携带的货物自然是越多越好。
可是想要携带足够多的货物,就需要足够的本钱,如果没有本钱,又想拿货,就可以到盛发钱庄去贷款。
这贷款的利息虽然不低,但是也绝不会像印子钱那样利滚利,第一个找到盛发钱庄贷款的,便是那范继安。
他跟尤贵二人,已经在草原上跑了半年,凭借着精明的头脑,以及丰富的经验,
当初的老马拉破车,也已经换成了四轮马车。
要知道一辆四轮马车的售价可是高达两千五百两银子,由此可见这两人这段时间里获利不菲。
他俩也总结出一定的门道,想要多赚钱,那就多带货,在草原上就没有卖不出去的货,只要走得够远,多少货都能卖得出去。
可是由于他们资金不足,便想到了贷款。
盛发钱庄自然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因为他们是有商铺的,身份也是登记在册,再加上这半年来缴税的良好记录,轻易地就从盛发钱庄贷到了一万两白银。
按照钱庄给他们计算的利息,只要三个月内还清,利息只要一百四十七两。
两人看着手中那张盛发钱庄的银票,脸上都露出了激动的表情。
“老尤,咱们这一趟要是成了,以后你就在铺子里坐镇,草原上我去跑,你也年纪大了,受不得操劳,说不定咱以后,也能干一家昌盛号出来。”
尤贵年近六十,又瘸了一条腿,整日在草原上奔波,属实有些吃不消,听闻范继安此言,便点了点头。
一万两银子,五千两用来购置马车,再加上他们手头的钱,足够将三辆马车装满,一趟下来,赚个几千两完全不成问题。
还掉贷款,至少还能有个一两千两的盈余,也就是说这一趟,除了盈余,他们还赚了两辆马车。
他俩仿佛已经看到了幸福的生活在朝他们招手。
当然,能想到通过贷款来以小博大的人,不止他们俩。
很快,大大小小的商贾,都带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以及满满当当的货物,向着草原的深处进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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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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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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