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耀华捕捉到那点儿光,反倒更志得意满。他不用担心顾南笙会跳起来,随着时间的加长,他只是神情可以慢慢恢复,身体完全恢复行动自如,还要很长时间。而顾南笙脸上那点儿活光恰能起到激励他的作用,让孙耀华越说越带劲儿,不然对着一个死人有什么好说炫耀的?
他平平无奇的老脸简直神采飞扬:“那个贱货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喜欢的人,大二时的第一个选修课上见到的,眉清目秀,举手投足很有大家闺秀的感觉,是我喜欢的类型……那天她没带笔,向旁边的我借了一支,我们就这样搭上话了。后来在校园的林荫路上,她自行车的链子掉了,我恰好经过,就帮她修好了。她一个娇气的小姐,怎么会做这些事,从那以后我们就熟了……我越来越喜欢她,喜欢她妖娆的身段,其实她的屁股有点儿大,嵌在腰和腿之间有点儿不协调,为此她几乎不穿裤子,时常穿裙子,应该就是为了掩饰身材的缺陷……但是,我就喜欢她那个肉臀,为此,我时常走在她身后,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的肥臀看,看它们随着她走路的动作无限风情的抖来抖去,时常看得我有了反应,我做梦都想在那丰臀上掐两把,再狠狠蹂躏……她成了我的性幻想,时常让我大汗淋漓的醒来,我被这种感觉折磨得够呛,光远远的盯着她的屁股看已经不行了……”
孙耀华越说越猥琐,属于老教授的那种严谨庄重早已烟消云散。他说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我要得到她,不惜一切代价,这样我就不用再受春梦的折磨……你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崽子,不会想到我的毅力有多强,为了达成一个目标,我可以倾注我全部的心血……”hτTΡδ://WωW.sndswx.com/
这跟他穷苦的出身有关。说到穷,城市里的人根本无法想象,在现代文明的穷山恶水中,还藏着这样原始野蛮的贫寒,连基本生活都成问题。
他们家里兄弟姐妹五个人,夏天的时候穿得破破烂烂,衣不蔽体还能出门。到了冬天就只有两件棉衣,为此,兄妹几个没办法同时出门,谁出去谁穿。大半个冬天就一家人挤在一张肮脏的土炕上……因为家里只有两间快要塌陷的土坯房,一间狭小的放杂物,稍大点儿的就供一家人居住,根本没有独立的厨房,做饭的炉子紧挨着土炕,常年受油烟的熏染,家里到底黑黝黝,黏糊糊的。就连破棉絮,也裹满油脂,早看不出本来的样子。
他到十几岁才有机会上学,学校在离家三十里外的地方,每天天不亮就要步行过去。晚上放了学,走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山里的孩子都习惯奔跑。他就赤着一双脚不知踩过多少荆棘和雪地,有几次下大雨,他险些滑下山涧。冬天雪太大,跑慢了就有被冻死的风险。其实跑太快看不清路,也容易掉进雪坑。
可是,这一切非人的苦难他都咬牙挺过来了。就因为想逃离那片穷山恶水,还有那些迂腐不化的穷鬼家人,而读书是唯一的出路。
“我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上高中,得到了政府的补助。高中时代,我更加发奋努力,一心扑在学习上。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g大,我以为从此我就要扬眉吐气了……”
顾南笙猜他一定没有,进入大学之后,他更发现了自己的贫瘠。除了生活上的,还有心理上的。
说到这里孙耀华明显涨红了脸,他变得面目狰狞,咬牙切齿:“我更自卑了……大学校园到处都是你这种人,明明一无事处,却凭借优越的生活条件,轻轻松松的得到想要的一切……”他们不用忍饥挨饿,也不用翻山越岭。他把自己悲苦的埋在土地里,拼尽全力长成一株歪脖子树的时候,他们却生长得何其肆意。他这个来自大山里的贫困生,跟那些沐浴着阳光中的少年相比,一看就看出了差距。他身材矮小,面目黝黑,其貌不扬,过份的拘谨让他连脊梁骨都挺不直了,他把自己缩进尘埃里。在同学老师面前,他永远是可有可无的一粒灰尘,连发声的勇气都没有。同学眼中的他就是内向,自卑,沉默寡言的存在。
大家有活动都不叫上他。
他成了校园中的独行侠,也可以说是异类,永远悄无声息的穿行在阴暗的角落里,不管去图书馆还是食堂,他总是下意识的想要把自己藏起来,那些又黑又暗的阴暗角落就成了他的专属领地。
第一次想要步入阳光,就是在遇到那个女生之后。为了将猥琐的梦境变为现实,他又拿出了赤足奔跑的精神。他起大早帮那个女生打水,占位,有时候去食堂吃饭,也叫上她一起。开始她还客客气气的表示感谢,但是,意识到他在追求自己之后,她受到惊吓似的退缩了,开始冷淡疏远他。他知道癞蛤蟆想要吃到天鹅肉没有那么容易,必须要持之以恒。没想到反倒招来了她的厌恶,一天她突然告诉他,“你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了,我不想看到你。”
他沮丧了整整一天,躲在发馊的被子里掉眼泪。那天晚上他是哭着睡着了,夜里梦到她还是异常激动。早晨起来他有些恍惚,自尊被践踏后,有什么其他的东西萌生出来了。
“我没有放弃,反倒更用心的坚守。于是,我开始跟踪她,那段时间为了掌握她的行踪我连课都不上了。有一次我看到她在校园门口遇到一只流氓猫很喜欢,就伸手去抱,结果那不知好歹的死猫挠伤了她,当晚我就抓住那只猫,剥了皮扔到她的车筐里。情人节那天,我特意割破手指,用血给她写了一封长长的情书……这个世界上一定没人比我对她更好了。而她却离我越来越来远。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看上了一个小白脸,跟你差不多的一个家伙,有几分长相,家里也有几个臭钱。那个婊子,她背叛了我……我一心想找她问清楚,告诉她别被那个小白脸骗了。结果就招来了他们的一顿毒打,我这条腿从那以后就残了。”
“于是你怀恨在心,决定杀了她?”
顾南笙能说话了,但是,一张口声音嘶哑,完全是一副公鸭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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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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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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