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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新婚夜:她带空间嫁最帅糙汉>第162章 帝王绿翡翠手镯
  今晚做饭,林晚樱跟陈香香一起,两人互相交流厨艺,偶尔夏明菲会跑过来插科打诨,倒也和谐。

  这满满的一大桌饭菜,就连见过世面的楚岚和阮鸿都不禁惊呆了。

  他们在去《黑风寨》打猎的时候,就是知道林晚樱的手艺的。

  不过,在山里的时候,吃的是另有一番滋味。

  但现在在家,炊具更加齐全后,林晚樱做的饭菜,比得上京城最好的国营大饭店后厨的手艺。

  难怪。

  黎宋会特意邀请楚岚来前进村吃烤全羊。

  等吃完饭后,大家坐着聊了会儿天,就各自散去了。

  林晚樱他们进山捕猎,在山里风餐露宿,担惊受怕着的,每天精神都在紧绷着,今晚就好好的泡脚,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

  明天的聚餐在下午。

  早晨可以晚点起,吃完早饭,就要杀羊了。

  两只烤全羊,加上别的野味,足够三四十人吃的。

  知青院这群人吃不完,到时看杀一头羊就行,剩下的一头,就养在那里,等下次再杀。

  等歇下后。

  林晚樱把从《黑风寨》找到的东西全部给拿了出来。

  季北骁还是有点吃惊的。

  居然有当时一斤重的大黄鱼。

  在当时,黄金可比现在值钱的多。三条小黄鱼,就能在京城买一套不错的宅子了。

  现在三条小黄鱼,就只有一百克,黄金价格低,在黑市,这一百克黄金还卖不到两百块钱,别说在京城买一座宅院,就是买一间房子都不够。

  还有这些银饰,银元,也有不少。

  光是银元,数了数,就有好几千枚。

  要知道,鲁迅先生在京城买一座带花园二十多个房间的三进四合院,也不过三千七百银元。

  山匪抛在水潭里的这一箱金银,在当时的购买力真的很强。んτΤΡS://Www.sndswx.com/

  还有这两枚翡翠手镯。

  林晚樱把两枚手镯和品质好的玉佩放在灯光下照射,光泽通透,晶莹剔透,宛如有水光在上面盈盈走动。

  “北骁。你说这两枚手镯,还有这几块玉佩,是什么水种的?”

  如果从山寨被攻破时算起来,这些翡翠在水底埋了三十多年,还有这模样,当真是十足的珍宝。

  季北骁把两枚手镯和三块玉佩拿出来,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说:“我对翡翠也没研究。不过这五件玉器,应该是高级翡翠。像是玻璃种的。”

  一听说像是玻璃种的翡翠,林晚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戴上了滤镜,怎么看这五件上好的玉器这么顺眼。

  虽然她不懂玉。

  但她上辈子买过不少玉啊。

  如果是真的老坑玻璃种翡翠,等两千年之后,价格飙升得特别厉害。

  一枚手镯,能值小几千万甚至更多钱呢。

  黄金有价玉无价。

  金镶玉的老坑玻璃种翡翠手镯价值连城啊。

  林晚樱晚上戴着手镯,美滋滋的睡了。

  第二天起床后,又把手镯收进空间。

  吃完早饭,继续忙碌起来。

  陈林早早过来知青院帮忙杀羊。

  本来打算杀两只羊,是要送一些给村办的。

  现在北骁要带生产队的人进山打猎,那就不送了。

  即使如此,还是有不少人跑来知青院围观。

  知青本来就不少,加上楚岚他们四个,那就更多了。

  满满的把院门堵了起来。

  杀完羊后,季北骁就把羊内内脏装在木桶里,准备提到河边去清洗。

  自从入秋后,老水井的出水量在减少,渐渐地已经供应不上。

  一大早,跑去老水井这里洗羊杂,就有点不合适了。

  季北骁和林朝阳一块儿去河边洗羊杂,顺道把野鸡和野兔也带了过来。

  他们找到流动的清水比较充足的地方清理这些东西。

  季北骁利用林晚樱给她的“料”吸引过来两条大草鱼,他是一捉一个准。

  当季北骁在河里捉到大草鱼后,林朝阳对此已经表示麻木。

  除了两条草鱼,还弄到不少杂鱼,便就一并带回家。

  到知青院,发现傻妞的大嫂也在厨房,林晚樱在教她盐卤花生和糖炒板栗。

  原因是傻妞昨天拿着林晚樱给的花生和板栗回娘家吃,傻妞的爹和哥哥们知道后,还是觉得很不妥。

  虽然傻妞已经嫁进季家,但到底是自家闺女。

  现在粮食金贵,傻妞去找林晚樱要吃的,林晚樱看在妯娌的面上,给傻妞吃的。

  但他们陈家人,不能像季家人那样假装不知情。

  再说,季家人跟季北骁夫妻俩感情不和,傻妞嘴馋总是去找林晚樱要吃的,也容易被金桂花迁怒。

  还不如给傻妞做点花生做零嘴,让傻妞回来娘家拿。

  这不。

  傻妞爹和大哥,就让大嫂拿着好几斤花生、板栗和糖盐过来知青院,让林晚樱教她做。

  林晚樱也不是小心眼的人,自然就教了。

  帮傻妞炒好花生和板栗,林晚樱就开始忙着给腌过一遍的全羊再次揉搓,刷腌料,让入味。

  看季北骁带回来两条大草鱼,又决定烤一条全鱼。

  没多久,罗雨欣和窦倩倩也过来这边帮忙,准备各种食材。

  这次聚餐,也带着给徐旭饯行的成分在里面,因为这趟去《黑风寨》的收获不少,林晚樱也没再让别人出钱。

  中午的时候,大家也没吃午饭,林晚樱给大伙蒸了点红薯。

  红薯都是她空间的产物。

  要比生产队地里种的红薯好吃的多。

  她还给知青二院送了些,两个知青院都准备明年种一些这样的红薯。

  吃完红薯,就开始正式准备下午的聚餐。

  一直到快四点,才把菜准备齐全。

  陈二娘他们没再过来,林晚樱让夏明菲给送了点烤羊腿和烤羊排过去。

  剩下的烤羊肉,也足够他们二十来人吃了。

  这顿饭,比上次给夏明薇饯行时,吃得还要丰盛一些。

  林晚樱又大吃一顿。

  她怕自己积食,便让季北骁陪她到村里四处转一转。

  走到陈家老宅附近,看到叶思敏从老宅的后院鬼鬼祟祟的离开。

  陈家老宅?

  叶思敏?

  林晚樱脑海中灵光闪现,这些关键词连线起来,让她想起了一些事情。

  “北骁。叶思敏是榕城过来的,我记得当年陈林的小叔,也是去榕城发展的吧。叶思敏家该不会认识陈家小叔?她来前进村是为了找陈家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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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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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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